调查与研究 第16期 关于借鉴韩国农协发展经验 深化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思考 2016年7月4日至8日,山东省供销社考察团一行5人,在韩国农协中央会海外事业支援组的帮助安排下,对韩国农协进行了全面考察。在短短五天内先后访问了韩国农协中央会,就农协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战略、农协金融等专题聆听介绍并与之讨论;实地考察了京畿东部果树农协及流通中心、安城物流中心、农协Hanaro流通高阳店、可乐洞农水产品批发市场、韩参印曾坪工厂、农渔村公社金浦分社、江东农协、农协银行国会分行,重点对韩国农协的现代流通、金融事业进行了系统了解。考察团成员一路参观学习、一路思考交流,特别是带着问题与韩方人员深入探讨,并利用在车上和晚上的时间交流考察收获和体会,对借鉴韩国农协的发展经验深化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进行了初步思考。 一、韩国农协的总体概况及主要职能 韩国总人口4454.3万人,农户155.8万户,农业人口516.7万人、占总人口的10.9%,户均人口3.3人,户均耕地1.3公顷;国土面积993.9万公顷,耕地面积203.3万公顷。韩国行政区划为道(省)、市郡(县)、邑面(乡镇)、里洞(行政村),韩国农协是自上而下建立的组织。1948 年韩国建国后,1949 年开始进行土地改革,由于韩国属小农国家,农民人均耕地面积很少,建立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成为韩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对韩国农协的属性定位,可以从三个层面理解:(1)韩国农协是依据专门法律特别设立的法定机构。韩国农协是由韩国依据《农协法》这一特别法于1961年设立的公法社团,至今已经50多年。从组织结构看,韩国农协上下层级关系紧密、功能完备、运行规范。韩国农协分为中央会和邑面(乡镇)基层农协两级结构,中央会在道市郡设立分支机构。基层农协通过出资加入中央会,中央会对基层农协负有指导、协调和扶持的责任义务。韩国农协中央会下设经济事业(包括农业经济、畜产经济)、金融事业(包括金融公司和相互金融)、教育支援事业(包括营农指导、福祉支援、社会贡献活动等)三大板块。各级农协都可以兴办企业,企业作为独立法人按照市场规则运营,开展具体经营服务业务。基层农协融合了三个事业板块,是一个功能完备的综合性服务组织。“中央会+基层农协”这样一个“扁平化”管理结构,使韩国农协运行更加便捷、高效。(2)韩国农协是韩国最大的农民合作组织。1957年,韩国独立后正式颁布了《农业协同组合法》(以下简称《农协法》),根据这部法律,韩国第一个全国性的农协组织即全国农协中央会于1958年正式成立。但是当时的农协只能从事农产品销售,肥料、农药的购买事业,不能做金融,无足够的资本举办各种经济事业。1961年,朴正熙政府颁布新的《农协法》,将农业银行这个以日据时代的金融组合为基础设立并重组的国家银行,并入了农协中央会,成为韩国农协的信贷部门。至此,形成了依法设有金融事业、经济和教育支持三项事业,延续至今的韩国农协。(3)韩国农协是自负盈亏的社会企业集团。韩国农协中央会依法以设立公司的方式运营金融和经济事业,共设立了21家子公司。其中4家金融子公司;4家农产品流通中心负责收购、储藏、保管、运输、配送、加工和向消费者提供安全新鲜的农产品;4家农业生产材料的公司进行包装材料、肥料、农药等的生产制造;3家专营饲料畜产品和人参加工制作;还有支持农畜产品出口开拓海外市场的贸易公司、专营运输和配送的物流公司;从事传媒营销、设施、租车和劳务派遣业务的开发公司;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系统,以及农协资产管理公司和农协经济研究所。 根据《农协法》的规定,韩国农协的主要职能可归纳为流通与供应、教育与支持、银行业与信用三个方面。 1.流通与供应。韩国农协开展农业流通与供应业务的最终目标是促使其成员农户的收入和利益最大化。在流通领域,韩国农协非常重视流通渠道的建立。在全国的生产基地,即农产品销售的起点,农协建立了2100多个营销设施,包括销售中心、低温贮存室、集散点和货仓等,用以减少营销成本和加强农户在市场中的地位。在消费领域,韩国农协建立了3100个营销设施,这些营销设施主要建立在农产品被大量消费的城市地区,作为连接农户与消费者的纽带。农协的营销渠道实行连锁,从而降低了不必要的营销成本。在农协设立的营销设施中,农户可以较高的价格出售他们的产品,而消费者可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农产品。韩国农协在流通渠道的多样化方面也颇下功夫。在流通领域引入了先进的现代网络技术,实行数字农业销售。农协还通过提供及时的市场信息和引进数字销售工具,如网络拍卖、网络批发市场等,帮助农户决定何时何地出售产品。在质量控制方面,为确保食品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农协对成员农户的产品实施产前、产中、产后质量监督,以保证从生产到消费整个加工过程的安全,确保高质量的食品生产。 2. 教育与支持。为成员农户提供教育培训与支持服务是《农协法》规定的农协的责任与义务,无利润可图。韩国农协作为非营利社团法人而不同于其他企业法人的关键之处即在于此。在韩国,农业领域旨在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专业培训,主要由农村振兴厅(集农林部科技局、农业科学院、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农业技术培训机构于一体的机构,隶属农林部,副部级单位)承担;农协成员农户的生产经营知识、技术培训及经验交流,则由农协负责。目前,韩国农协运营着8个培训中心(研修院)和农协大学。研修院主要培训农民,农协大学主要培训技术指导员。农协会员参加培训学习是免费的。为满足不同地区农民对技术的多样化需求,从1985年起,农协大学的部分课程转移到各道(省)农协的研修院承担。农协中央会还于1987年成立了农业经营技术与支援团,负责基层组合(乡镇级组合)的营农技术教育。目前,韩国农协的农民教育培训正在向专业化、层次化、现场化发展。韩国农协在教育和培训方面的另一个重要责任是组织和培育农村地区中的竞争型生产团体,使之成为农产品的稳定提供者,并在其所在地区从事农业业务辅导活动。目前,农协已扶植了269个这样的团体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供350亿韩元的基金给这些选定的团体。 3.银行业与信用。自从根据1961年修订的《农协法》农业银行并入农协后,韩国农协便开始了其信用与银行业务。根据1994年再次修订的《农协法》,韩国农协的银行业务部门与非银行业部门逐渐区分开来,成为实行CEO负责制的拥有自主权的独立业务部门。专业化的管理使农协信用与银行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04年起,农协银行达到韩国国内银行顶级水平。2005年7月,世界著名的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S&P) 给农协的评级从“BBB+”提高到“A-”。农协银行业纯收入在2005年创纪录地达到8640亿韩元,从而奠定了农协从事其特殊业务——向成员组合提供支持服务的坚实基础。近年来,韩国农协用于从事教育、培训与支持事业的主要资金来源即是农协信用与银行业部门的运营收入。目前,农协拥有韩国最大的电子网络,连接其遍布全国城乡各地的5000多个分支机构。韩国农协信用与银行业务的另一重要领域是从事合作保险业务,向成员农户和客户提供合作保险。 二、韩国农协考察的思考和启示 韩国与我国社会制度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但韩国农协的发展历程和成功经验可以给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特别是对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是韩国农协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韩国农协按照合作制的组织原则运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合作组织始于1987年。1987年颁布的《农协法》,将韩国农协负责人由原来的农业部部长任命改为直接选举。基层农协由农民组合员出资设立,组合长、理事会、监事会成员都由组合员民主选举产生;上级农协的理事会、监事会负责人员由下级农协民主选举产生。同时实行放权改革,中央会的业务计划和年度经费也不再需要农业部审批。在政府的推动下,绝大多数农户都加入了农协组织。2014年,韩国1173个基层农协共拥有229万名组合员,占全韩农民的90%以上。农协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始终坚持“为农服务”,“让农民幸福”是韩国农协的根本宗旨。农协超市销售的农产品全部来自基层农协。农协投资兴建的批发市场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代表农民组合员进入流通。组合员的农产品由农协在批发市场组织拍卖,组合员当天就可以收到货款。农协根据收益情况,对组合员按照交易量进行利润返还。基层农协还为组合员提供房屋维修、免费巡诊等各种福利活动。农协为农民提供了生产及生活全方位的服务,已经成为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 (二)强大的金融事业是韩国农协发展壮大的根本支撑。韩国农协的金融事业分为两大部分:一是金融公司。下设农协银行、损害保险、证券等部门。农协银行以城市为中心,向下延伸建立分支机构。2014年存款规模高达140万亿韩元,资产规模位居韩国银行业第三位。韩国消费者协会每年对韩国主要银行进行的消费者满意度民意测验中,农协银行名列榜首,成为韩国消费者最喜欢的银行。考察团考察的江东农协银行营业部,营业面积并不是很大,但店面干净整洁,服务功能齐全,既开展银行业务,同时还销售农协的农产品,给考察团留下了深刻印象。考察团考察的农协银行国会分行,是国会内的唯一金融机构,体现出韩国政府对农协的高度重视。二是合作金融。中央会设有相互金融部与基层农协金融业务开展对接,为组合员提供多种金融服务。2014年合作金融存款余额230多万亿韩元,贷款余额160万亿韩元。农协银行与合作金融、中央会相互金融部与基层农协合作金融之间相互合作,为农协流通事业和教育支援事业提供资金支持。基层农协从每年的储蓄额中提取10%,交由中央会相互金融部作准备金。同时基层农协合作金融存贷余额也交由中央会相互金融部负责运营,为基层农协赚取更多利润。农协金融拥有韩国最多的营业网点,农协银行和合作金融网点达到了6500多个,基本覆盖了韩国农村地区,90%的农民都加入了合作金融。其他银行网点最多的也只有1100多个,服务对象也大都是城市居民。与一般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大多集中在首都圈不同,农协是唯一将营业网点布置到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机构。农协金融机构还承担着政府的政策性金融业务。政府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政策资金支持,基本上都借助农协金融平台运作。2012年,农协金融公司从农协中央会分离出来独立运营。分离后的金融公司,仍由农协中央会控制,是中央会全资公司。金融公司董事长由中央会人事推荐委员会推荐,农协全国代议会通过,将金融服务与农民组织结合起来,是韩国农协发展的一大特色。同时,韩国的农协保险也十分发达,NH农协财产保险2012年3月从农协共济摇身变成专业财产保险公司,截止2013年末,NH农协财产保险创造了2.1842万亿韩元的销售额,比2012年增加了30%多。NH农协财产保险推出了由农作物财产保险、家畜财产保险、农用机械综合保险三个种类构成的农业政策保险,由政府提供50%的保险费补助,地方政府也提供部分补助,共同减轻农户的负担。特别是2012年暴雨、暴雪和强台风等各种自然灾害连续发生,导致农作物受灾严重,农协财产保险共为4.6万余农户提供了4900多亿韩元保险赔偿,约是农户所交保费的13倍,大力支援受灾农户重新站立起来。 (三)现代化的流通网络体系是韩国农产品快速流通的重要基础。为了保障农民能够稳定地从事农业活动,农协提供了包括农资供应、农产品交易场所、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全方位的农产品流通服务。农协中央会流通事业部全面负责流通事业的规划和管理,下设有独立经营的农产品公司,并指导支持基层农协的流通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努力,韩国农协流通事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农协流通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资服务。农协根据各地区土壤成分对化肥主要成分进行调配,在全国招标采购,年采购额达到了3000多亿韩元,价格比市场采购低20%左右。二是农产品流通服务。建立了200多家产地流通中心,负责对农产品进行销售。考察团考察的安城物流中心,经营规模大、运营设施配套齐全,主要是对组合员生产农产品进行统一收购、加工、销售,农产品当天可直接进入超市,减少了中间环节,最大限度保护了农民利益。三是综合流通中心服务。农协在全国五大区域建设了13家批发和零售为一体的综合流通中心,批发采取“拍卖”方式,通过购买者竞争定价。由于基层农协的农产品可以直接对接到综合流通中心,减少了中间环节和费用,实现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双赢。近些年来,韩国农协加强了流通现代化建设,实现了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冷藏配送和24小时发货配送。中央会采用了统一的实时连锁总部系统,将供货商、零售流通和专卖店用统一的信息标准化处理模式连接起来,做到365天农产品的实时连锁销售。中央会还将这个统一发货配送的流通系统以标准化子公司的方式进入韩国所有大型批发市场。考察团考察的可乐洞市场系韩国首尔市农水产食品公司所管理的大型农贸批发市场,是韩国最大的农水畜产批发市场,是韩国首尔市及其周边地区的重要“菜篮子”。可乐洞批发市场于1985年6月正式营业纳客,总占地面积54.3万平方米,主要经营水果、蔬菜、干鲜鱼类以及牛肉、猪肉的批发业务,该市场批发采取“竞价拍卖”方式对农产品定价,对全国农产品价格具有导向作用,有力的保护农民利益。目前,可乐洞市场日均流通农、水产品8245吨左右,日均交易额为133亿韩元,每天在该市场参与交易活动的人员高达10余万人次,出入的车辆达到6.6万车次。 (四)政府强力支持是韩国农协不断发展的有力保障。韩国政府对韩国农协业务运营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与相应的扶持。 韩国通过立法确保了农协的唯一性;韩国政府对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投资、补贴大部分是通过农协金融机构进行,与农业相关的资金只有中央会可从政府或者韩国银行借入,相关的金融信贷业务由农协银行执行;农户农业机械政府补贴由农协半价供应;政府大米收购计划,委托农协进行,对差价给予优惠补助;政府扶持农业资金由农协发放并负责收回,政府补助手续费;农协农产品经营和加工设施政府进行补贴。特别是韩国政府对农产品流通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公益性事业来支持。韩国的农产品流通设施一般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投资70%--80%,剩下的20%一30%由农协中央会或其他经营主体出资。农协中央会经营的13个综合流通中心8个完全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通过农协上缴经营利润逐步收回投资。考察团考察的京畿东部果树农协及流通中心,即是政府投资建设的,主要经营西瓜、水蜜桃和苹果三种农产品,运营规范,经营形势非常好。同时,政府采取减免税费的政策支持农协开展农产品销售。比如,农协超市经营的农产品全部免税,农协组合员的财产税、农特税、教育税以及农产品物流、加工等环节的税费给予部分减免等等。 三、深化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几点建议 韩国农协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步发展、不断壮大的过程,从韩国农协的发展路径看,我们正在推进的供销社综合改革方向明确、路子正确、发力准确,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供销社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动“三农”工作中必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必将会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的“国家队”。学习借鉴韩国经验,深化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应着重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为农务农姓农为发展方向,在密切与农民的联系上实现新突破。韩国农协发展得好,最重要的经验就是与农民靠得近、联系紧,90%以上的农民都是它的社员,农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农协。我们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方向就是为农务农姓农,必须始终把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作为综合改革的核心,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全力突破,特别要通过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为农服务,使供销社与农民之间真正建立起组织上、经济上的紧密联系,真正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桥梁与纽带。 (二)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在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上实现新突破。近年来,我省探索实施的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依托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创新工程为引领搭建协同为农服务机制,以“3控3×6+1”双线运行机制为核心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的改革经验,符合省情农情,符合改革要求,符合农民意愿,是服务兴农、改革强社的良好路径。在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中,要进一步运用好这一整套规范化、成体系、可复制的改革模式,发挥好供销合作社这一合作经济组织的独特优势,积极聚合和承接各种涉农资源,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特别是把县级农业服务公司作为承接各种涉农政策、资金、项目的“综合平台”来打造,同时在完善土地托管方式、加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再创新,力争把土地托管这张山东供销的改革名片擦得更亮,让广大农民群众在供销社综合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 (三)以固本强基为根本,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把组织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全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基础,以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工程为抓手,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引导基层社和社有企业采取多种方式,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并依托基层社、县级社自下而上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履行为农服务职能提供坚实组织保障。特别要注重加强基层社改造,按照壮大一批、规范一批、扶持一批的原则,对乡镇基层社进行分类改造提升,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提升经营服务能力,切实增强对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类专业农民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向心力。 (四)以为农服务为宗旨,在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上实现新突破。认真总结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把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作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基础支撑和根本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平台支撑,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将我省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一是重视加强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充实强化干部队伍,招聘遴选优秀人才,为综合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提升现代流通服务能力。深入实施“现代流通+互联网”行动计划,建设为农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健全完善仓储物流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现代化的流通服务。三是强化合作金融服务。极探索创新合作金融方式,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大力推进农业互助保险业务,探索县域供销社融资担保业务发展模式,切实解决市场服务主体融资难的问题。四是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完善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医疗卫生等服务功能,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五是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资本投资(集团)公司的作用,以资本为纽带,以项目为载体,推动社有资本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聚集,加快社有企业同业整合和内外联合,形成整体优势和市场竞争力,为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提供强力支撑。 (五)以高效协调运转为目标,在完善体制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围绕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提升“3控3×6+1”H型双线运行机制,加快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着力打造全省“一个社”。在行业指导体系方面,坚持社企分开、政事分开,深化联合社体制改革,优化各级联合社的职责分工,强化对基层社、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建立高效的行业指导机制,增强全省供销社推进改革发展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在经营服务体系方面,督促引导各级社有企业和为农服务中心真正履行好“3×6+1”的服务功能,实现省(市)、县级社有龙头企业和为农服务中心功能互补、上下联动,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形成系统整体优势。同时,围绕协同为农服务机制建设,完善提升社农结合、社社合作、村社共建机制,切实形成上下同欲、左右同心、协力改革的强大合力,为综合改革顺利推进提供良好保障。 (省供销社考察团:王立来、张晓东、李业兵、孙诚、孙丰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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