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与研究 第37期 按:5月2日,省供销社理事会主任侯成君在《密切利益联结实行股份式托管,探索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新模式》调研报告上作出批示,指出:“滕州市西岗镇东王庄村创新开展‘股份式’土地托管,实质就是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推行‘保底+分红’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农业职业管理人’制度,探索了土地股份合作的新模式。这一做法较好地回答了三个问题:一是如何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让众多散户特别是贫困户入社的问题;二是合作社如何规范运营、推行‘保底+分红’的问题;三是如何通过合作社与乡镇为农服务中心有效衔接,释放规模化经营与规模化服务‘两个潜力’,实现收益最大化的问题。这一经验,充分体现了习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要求,具体、实在、可学,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请国伟、广民、立来同志阅示,请合作指导处、现代流通处抓好落实。”现将调研报告印发,供参考学习。 密切利益联结 实行股份式托管 探索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新模式 在推进“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实践中,滕州供销社结合大田作物托管,在西岗镇东王庄村创新开展“股份式”土地托管模式,推行“保底+分红”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农业职业管理人”制度,有效带动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获得了农民群众的欢迎和党委政府的认可。截至目前,全村1050亩土地实现了整建制托管,年为村集体增加收入10余万元,为农民增收236万元。 一、找准切入点 西岗镇2006年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土地流转试点,建立了全国首家土地流转交易市场。目前全镇68.3%的耕地进行了流转,面积达到4.1万亩,22个村实现了整建制流转。东王庄村从2009年开始试点流转土地200亩,以每亩900元的价格租给界河镇农民经营,结果未到一年出现了“跑路现象”,农民的土地租金只能由村“两委”成员先行垫付,而且农民不愿意再种植土地,流转土地只好由村集体接管,经过两年的试验种植,村集体几乎没有盈利。分析存在的原因:主要是利益不连心造成的。一是投入大,必须先付土地租金,种植管护都需要找人。二是效率低,由于按天付工钱,农户在干活过程中糊弄磨洋工。三是效果差,农民不当成自己的事干,除草不彻底,打药不认真,影响收成。同时,由于村“两委”经济实力差,出现了“三难”。一是价格难优,种子、农资等投入品大都是直接从私人手里拿货,经过厂家、代理商、零售商等层层扒皮,层层加价,到手后价格偏高。二是质量难保,从私人处购买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商品,进货渠道不明确,进货手续不完善,商品质量不能保证。三是技术难推广,缺少专业的技术人员,新技术难引进难推广。供销社在农资经营上有着独特优势,上下游资源多,农资网点多,商品质优价廉,而且对种植大户还开展农资直供,价格优势明显。当了解到东王庄村的实际情况后,供销社及时与村“两委”进行了对接,经过两次接触,双方达成合作协议,从2010年起,由供销社下属企业丰谷农资公司领办的舜耕粮食农民合作社为依托,承租村里的200亩流转土地做先期试验,到了2013年,借组织部与供销社联合推动村社共建之机,托管工作得到全面推广,入股土地面积达到1000多亩。 二、密切利益链 解决土地流转的关键因素:一是如何把各方优势发挥出来,解决好“三难”问题,实现土地规模效益。二是利益问题,各方的利益如何分配,如何得到有效的保障。合作社配合村“两委”通过上门走访,与种植大户座谈交流,多次召开村“两委”、农户、合作社三方代表大会开展讨论,决定由舜耕粮食合作社牵头试行土地“股份式”托管,合作社以农资、资金、技术、销售等入股,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村集体以电力、水利设施等入股,聘请参与管理的村干部以机械、管理等入股。农民除享受到每亩土地900~1000元(正常年份)的保底分红外,还可参与分红。 全年盈利提取20%的风险金后,再按合作社、村级集体、参与管理的村干部、入股农民各20%的比例承担盈亏,各方的利益都得到了有效保障与约束。合作社拿出部分提取的风险金,购买农业补充商业保险,有效地规避了风险。 健全了运营监管机制,由3名供销社代表和2名村“两委”成员代表组成了理事会,1名供销社财务人员和1名村会计组成了监事会,聘请了4名农民职业管理人,划片对土地进行管理。去年入股农民收益达到每亩1060元,村集体仅此分红6.6万元,实现了供销社(合作社)、村集体、农民的“多赢”。 这种操作模式更易于老百姓接受:一是对村“两委”成员知根知底,供销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长期跟农民打交道,在东王庄村又开设了丰谷农资经营连锁网点,土地由双方相互托底值得信任,收益能得到保障。二是滕州地理条件优越,常年风调雨顺,极少出现自然灾害,村里水利、电力设施配套成熟,粮食产量能达到保证。三是有底线可防守,村集体和供销社有承担风险的能力,不会跟个人一样出点儿问题就跑路。 三、优势发挥 西岗为农服务中心:由丰谷农资公司联合西岗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共同出资建设,为舜耕粮蔬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如统防统治打药每亩比社会优惠15~20元,统一耕种每亩比社会价格优惠15~20元,农机收获每亩优惠15~20元;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每亩为农民减少投入30~50元,统一采购小麦、玉米种子每亩比社会优惠20元左右。常年聘请农业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可以推广免耕播种、种肥同播等农业新技术,引进推广新良种,销售时每斤能高出市场价0.05~0.1元;同时还可以提供粮食烘干仓储等服务。为农服务中心作为乡镇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平台,主要解决单个合作社难以解决或者解决成本过高的问题,增强了对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吸引力,从而使规模化经营和规模化服务 “两个潜力”充分释放、落地生根。 舜耕粮蔬农民合作社:通过向为农服务中心购买服务,可以享受到规模化经营带来的好处,减少生产投入成本,小麦玉米粮食作物亩均减少生产投入120元。土地整合后,通过消除不必要的沟路渠、改窄畦为宽畦、改大畦背为小畦背等方式,1050亩增加了耕作面积61亩,达到了1111亩,且每亩小麦能多种3陇,玉米能多种1陇,增加了产量。农户种植时,小麦、玉米亩均单产分别为1000斤、1300斤,实行托管规模种植后,小麦亩均单产为1100~1200斤,玉米亩均单产为1400~1500斤,最高时达到1600斤。 东王庄村集体:一是水利、电力设施作用得到较大发挥,规模种植后统一浇水作业,避免了一家一户单次频繁操作启动的麻烦,减少了设备磨损,降低了维护费,延长了设备设施使用寿命,还可以参股进行分红。二是组织化程度提高。土地整合后,更加便于机械化作业和病虫害统治统防等,有利于“三夏”“三秋”安全生产和防汛防火等工作开展。三是信任能力增强。在农忙时,可以组织农民先为合作社打工,待农忙结束后统一支付工钱,避免了原来干一天结一天的麻烦。 参与管理的村干部:由于4人划片经营管理,工作责任心、敬业心更强,发挥了其自身种植技术的一技之长,解决了自有大型农机设备长期找活干的难题,相互增强了合作意识、科技意识。 四、 收效明显 一是农民收入得到大幅提升。既解决了粮食生产问题,又可以在家门口就业,也可以选择外出打工赚钱,多种方式增加了家庭收入,幸福感获得感更强。起初,110户农民自种的160亩“口粮田”,辛辛苦苦一年到头,收入不足900元,还白搭上功夫钱。参与土地托管的农户,除每亩得到900~1000元的保底分红外,最近连续三年,每亩不仅可得到60元的分红,平时还能安心出外打工赚钱,挣个万儿八千。仅合作社每年要支付村民30余万元的劳务费。到了2015年10月份,村里217户农民把土地全部进行了托管。土地全部托管后,新增外出打工人员206人,增加打工收入200余万元。 二是村集体收入增加。通过村社共建合作社,增强了村组织“造血”功能,班子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得到提高,在决策中有了更多话语权,巩固增强了党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得到了党委政府的信任。土地整合后,增加的61亩土地耕作面积,其保底收益全部列入村集体收入可获得6.1万元,通过二次分红,分享20%的盈余,又可获得6万元,每年能增加收入12万余元。村“两委”的工作得到了政府的信任,获得镇政府扶持400万元用于东王庄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达到了省级新型农村社区的标准,东王庄村更名为东王庄社区。 三是参与管理的村干部个人收入增加。从事为农服务的信心更加坚定,责任心更强,接触到更多的先进生产管理经验,增强了服务三农的本领。仅参与二次分红一项就可获得6万元的收入,每人平均1.5万元,在家门口就能实现就业,避免了长期外出打工顾不上家而引起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问题。 四是合作社收入增加。舜耕粮蔬合作社通过在东王庄村开展土地托管、村社共建,每年可获得12万元的收入,被省供销社和枣庄市供销社评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承担了系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安置20户贫困户就业,带动了贫困户脱贫致富。合作社对社员的吸引力更强,形象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是为农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得到发挥。乡镇为农服务中心找到了稳定的合作伙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社会价值得到体现。通过为合作社提供农机具、粮食烘干仓储、技术培训、测土配方施肥、农资直供等服务,既拓宽了服务面,增加了收入,又扩大了宣传影响。通过舜耕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目前有10余家农民合作社向为农服务中心购买服务,西岗为农服务中心年托管土地达到3万亩。 五、 各方评价 通过开展股份式土地托管,农户、村“两委”、参与管理的村干部、合作社负责人、党委政府等给予了充分肯定。 农户评价说:作为一名老百姓,常年跟地打交道,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有感情了,刚开始流转确实很割舍不下,不过年龄大了种地也力不从心了,只能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把地托管出去,经过这么一看,这条路还走对了,现在不光不用操心地,有保本的收入,而且还能打个小零工,挣个零花钱,减轻些孩子的负担,知足了。 村“两委”负责人说:这两年,村里用增加的收入,修建了村史馆、铺了水泥路、搞了绿化、安装了路灯,解决了农民关心的难题,村民对我们的信任度高了很多,慈善一日捐、收党费、卫生费啥的,集中一两天就能解决,要搁以前得挨家挨户的去收,还要拖很长时间才能收齐,现在干群关系比以前好太多了。 参与管理的村干部说:从小对地就有感情,到城市里打工离家远不适应,这次被合作社聘为田间经理人,管理着土地,有分红可以拿,有工资可以挣,有喜欢的事业可以干,特别有成就感,真正感受到了农民也成了一份体面的职业。 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说:开展土地托管后,合作社有了收益,能给社员分红了,对社员的吸引力更强了,刚开始仅有50多户社员现已达到200多户,更加有利于机械作业,减少了农户重复购买机械的开支,极大地提高了效率,通过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和使用高效低毒农药,保护了环境,对社会做出了贡献,体现了供销人的价值。 镇党委、政府说:通过东王庄村开展土地“股份式”托管这一探索,解决了长期以来村集体经济收入上不去,基层组织号召力不强的问题,还带动农民增加了收入,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为政府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致富找到了一条新路子,下一步将逐步在全镇22个整建制土地流转村进行复制推广。 六、 几点体会 一是村社共建合作社自身要硬,规范管理运作。合作社必须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健全完善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由社员选举公道正派的人参与生产经营的监督和管理。参与管理的村干部要“德才兼备”,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拥有农业机械、科技、管理等经验,要有为社员、村民服务的宽阔胸怀,真干事、真合作、真联合。要按照“合作制+股份制”规范管理运营合作社,让村民、社员、集体获得更多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形成推广复制的良好群众基础。 二是共建村“两委”实力要强,实现强强联合。在刚开始选择村社共建村的时候,首要考虑到村“两委”班子的组织能力,只有凝聚力强的村“两委”班子才能把单家单户的农民组织起来,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形式把土地整合起来,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待做出示范样板后,通过群众口碑相传和适度的行政推动,在条件适合的村广泛推开,带动散户、贫困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让农民脱贫致富,促进村集体增收,实现多方共赢,以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弥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缺失的实际问题。 三是利益是关键,联利才能连心。在村社共建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体现农民参与、农民出资、农民受益、农民主体地位,不能一味地行政干预和强行推动,要全方位考虑各方利益,只有真正让各方持续获得收益,合作才能长久,机制才有生命力,也才能真正把资源变股权、农民变股东。在利益分配上,必须严格按照“保底+分红”的办法,坚持章程明晰、合同约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通过服务规模化经济收益的不断增加和农民组织化集体力量的不断壮大,土地股份合作社必将展示出强劲而旺盛的生命力。 (省供销社发展规划处 滕州市供销社联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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