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与研究 第41期 赴泰安、德州考察学习的报告 根据省社“四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的安排,6月5日至9日,材料四组赴泰安市宁阳县、新泰市、东平县,德州市临邑县、禹城市、齐河县,围绕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这次调研历时5天,行程安排紧凑、考察内容丰富,总体感觉,六个县市发展理念新、创新思路宽、干事氛围浓、工作推进实,令人震撼、给人启迪。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特色亮点 这次考察的六个县市昂扬向上的创业精神、充满活力的发展氛围、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让材料组每一位成员深受启迪。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两地市社主动承接、扎实推进综合改革,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支持,形成了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合力。泰安市政府每年初都牵头召开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并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2017年市政府将供销社改革列入全市19项重点督查工作之一。泰安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县党委政府出台贯彻落实鲁发〔2015〕16号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全覆盖。泰安市社与各县社实现了与组织部联合出台“社村共建实施意见”、与农业局联合出台“农业服务规模化实施意见”全覆盖。市级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从200万元增至750万元,增幅居全省前列,各县市区也设立了200万元左右的供销社专项改革发展资金。德州市委市政府每年初都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供销社工作会议,部署有关综合改革工作。德州市及6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将供销社综合改革列入1号文件和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实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县级发文全覆盖,市财政设立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500万元,8个县市区也设立了专项扶持资金。有9个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供销社工作作出批示或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供销社工作。组织部门研究选派相关人员到基层挂职锻炼,全市形成了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两市均实现了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全覆盖,在乡镇建立子公司,由子公司具体建设运营为农服务中心,农业服务公司逐步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抓手和上下贯通中枢。泰安市社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以土地托管服务为切入点,加快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打响“农民进城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服务品牌,750万元的市级改革发展资金全部用于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并对符合条件的为农服务中心给予3年贷款贴息。目前,已建成为农服务中心50处,今年新筹建15处,总数将达65处,占涉农乡镇的90%以上。2016年分别完成土地托管、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统防统治面积163万亩、170万亩、155万亩、150万亩。宁阳县政府连续两年在供销社大田托管现场召开了土地深松现场会,泰安烟农公司被省农业厅表彰为“省级优秀统防统治组织”。新泰齐云花生、东平湖产品、岱岳区林果、宁阳粮食等农产品深加工产业融合项目发展日渐成熟。德州市社通过自建或联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他涉农企业,建设为农服务中心63处,总投资1.17亿元,拥有大型农业机械304台套,配备智能配肥机12台、粮食烘干机69台、植保无人机27架,具备土地托管、农机作业与存放维修、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粮食烘干晾晒仓储、农民教育培训等服务功能。依托为农服务中心,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2016年实现托管面积396万亩。 (三)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泰安市社立足农产品进城,采取品牌化战略,实施“互联网+流通”计划,运用“互联网+”思维,整合系统资源,提升网点服务水平,努力搭建为农服务“一张网”。目前已经实现县级电子商务公司全覆盖,完成了全部县级电商服务平台与省社“供销e家”平台的业务对接。全市累计建设批发市场11处,城乡社区服务中心65处,村级综合服务社3282个,供销大集加盟店项目已完成加盟店1000余家。新泰市供销社新供电子商务公司以“线下便民实体店、线上网上商城、乡村电商网店”搭建起“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社区O2O电商模式,成为省社推广的十三种电商模式之一。宁阳县供销社作为首批与省社“供销e家”电商平台对接的县社之一,获得了全国总社400万元的股权投资,其“供销e家”宁阳网上商城已正式上线运营,2016年实现网上销售额2000多万元。德州市社围绕对接京津冀、打造周边城市的“放心农场”,组建农产品公司,参与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等。目前已组建农产品公司12个,建立优质农产品基地130处,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仓储中心15处。推进实施“政府放心、供销直供、精准施肥用药工程”,目前已建成配方服务站78家,测土配方精准施肥面积230多万亩,统防统治服务面积180多万亩。拥有农资、日用百货等各类经营服务网点近万家。大力推进供销农村电子商务,突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目前已建设市级电商运营平台3家、县级运营平台17家,发展供销电商村级综合服务社2000多家,累计实现线上销售额30亿元。乐陵市社网上销售额突破1亿元。成功举办了全国供销农村电商联盟年会暨电商发展高峰论坛。 (四)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发展。泰安市社重新组建21个乡镇基层社、新注册12家乡镇基层社,实现了涉农乡镇基层社全覆盖。组建6家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80家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全市实现了县级、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全覆盖。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1315家,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东平彭集街道探索新型基层社组织创新,以农民入股为主,以民主发起组建为途径,选聘能人任主任,以产业项目为支撑,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肥城市社被评为全国百强县级社,宁阳东疏供销社等8家被评为全国标杆社,新泰齐云花生合作社等5家被评为总社示范社并入选2016年中国合作经济年度成就奖——50家双佳农民合作社。全系统服务的经营主体达4900多个,村社共建村1800多个,6个共建村被评为全省供销社示范点。德州市供销社围绕当地主导产业,通过多种形式大力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在组织上、经济上与农民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以合作社为载体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了农民收入。目前已领办创办各类农民合作社1806家,牵头组建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1家,实现了县级全覆盖,成立乡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78家。全市有13个基层社被评为“全国基层社标杆社”,14个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五)“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工作进一步夯实。泰安市社紧盯市委“强村固基”工程,抓住机遇,寻找党建工作与供销社建设的着力点和结合点,以“第一书记”为平台,加强与村“两委”合作,实施“三领三带”(组织引领、带动供销社建设,书记领办、带动合作社发展,服务领航、带动村户增收),探索出了“供销社+第一书记+服务项目”的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新机制,被省社确定为村社共建泰安模式。德州市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德州市委组织部及所有县市区党委或组织部均出台了支持供销社开展村社共建的文件。全市供销系统适应农业转型的重大变化,构建了“村两委+供销社+合作社”三位一体共建机制,通过领办合作社、共建服务项目、共建干部队伍等多种形式,整合各方资源,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仅促进了供销社改革发展,也使基层党组织服务农民有了载体平台,促进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目前村社共建村达到3531个,共建项目达3765个,助农增收1.6亿元以上,实现了村集体增收、农民致富和供销社发展多方共赢。 (六)公益功能进一步发挥。泰安市社找准扶贫与改革的结合点,探索出了供销社特色扶贫新路子。主动认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93户、5340人,2017年全部实现脱贫。出台参与精准脱贫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争取省供销社精准扶贫专项资金150万元,又在市级改革发展资金中拿出150万元用于专项扶贫,省扶贫办《脱贫攻坚简报》刊登了泰安市社“创新举措,发挥职能,助力脱贫攻坚”的做法,《中华合作时报》《大众日报》《省社综合改革信息简报》对泰安、新泰、东平的扶贫经验做法做了多篇报道。东平县社紧跟异地安置扶贫,全面参与6个湖区乡镇11个移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建设湖产品批发市场1处,用于安置贫困人口就业和提供生活服务。新泰市社依托土地托管,采取“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实施产业融合分类扶贫的做法在新泰全市推广。宁阳县社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用,开展畜禽、食用菌等特色产业项目扶贫取得良好效果。德州发挥供销社服务规模化和农民组织化优势,将精准扶贫纳入“村社共建”体系和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全面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制定了“三脱、四助、一扶持”等八项措施,通过采取组建合作社、共建服务项目、土地托管、农资直供、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走出了产业扶贫的新路子,帮助贫困户增收410万元。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人才匮乏。市县社供销系统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编制指标有限,进人渠道单一;基层供销社经营困难,工资低且无保障,吸引不了人才,留不住人才,面对新任务、新形势,当前供销社系统的人才资源还无法满足综合改革的需要。 (二)缺少资金扶持。供销社综合改革涉及面广、事多,尤其在农业社会化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基层社普遍历史遗留问题多,负债多,资金缺口大,仅通过供销社系统自身筹资,难度较大。 (三)缺少必需的用地指标。当前从严的农村用地政策和紧缺的用地指标与供销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乡镇综合商务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社的用地需求产生了较大的供需矛盾;供销社现有土地多为划拨用地,在改造、开发、建设时,基层社没有能力缴纳土地出让金变更土地性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任务的落实和推进。 (四)社有企业带动能力不够强。总体而言,供销社系统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缺少资金技术实力雄厚、深加工能力强的大型企业和著名品牌,多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能力有待提升。 (五)服务功能拓展和创新不够。供销社系统除农业社会化服务外,与农业融合的第三产业仍以传统的农产品销售、农资供应、再生资源回收、农民培训等为主,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医疗卫生、费用代收代缴、便民金融、家政服务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拓展较慢,科技研发、文化创意、农业保险、农村电商、休闲旅游、消费合作等新兴产业发展滞后,缺少高附加值的精品项目,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还有待深度开发。 三、关于下步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围绕鲁发〔2015〕16号文件,出台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具体政策,将小麦“一喷三防”、玉米“一防双减”、土地深松、高毒农药储备使用、“放心农资”工程等政府购买的农业服务项目赋予供销社承担,将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交由供销社管理运营,支持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基层供销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依法保护供销社资产,妥善处理供销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 (二)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将基层供销社人才引进纳入“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等人才政策中,加强村“两委”与供销社干部的交叉任职,解决基层社队伍老化、后备力量不足、创新力不强等问题。支持供销社建立市场化的用人制度,采取聘用、聘任、聘请、公司运作等方式,吸引各类所需的经营管理人才。加强供销社干部职工培训,把供销社人才纳入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等项目,造就一支队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努力争取省政府加大对供销社的财政资金支持,协调各级政府部门在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业改革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等涉及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有关领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供销社项目、优先扶持供销社发展。争取省级各大银行的金融支持力度,简化贷款手续,增加信用额度,充分发挥省社融资担保公司作用,对重点领域改革提供资金支持。 (四)加大土地支持力度。协调国土、规划、住建、民政等有关部门将农业服务公司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流通网络建设、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土地、规划等方面预留出空间,与农村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同步规划和建设。争取各级政府支持供销社在确保使用主体不变、使用性质不变、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对低效闲置资产依法按程序自行开发建设。 (五)加强监事会监督职能。根据中央11号文件关于“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精神,加强监事会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情况和开展调查研究,反应社情民意等职能。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做实以社有资产收益、成员社交纳基金、上级扶持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构成的合作发展基金,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监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 (调研组成员:李业兵、孙丰帅、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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