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合作社 简 报 (第20期)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10月17日 深化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 促进强村固基富民兴社 山东省供销社把深化综合改革与助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紧密结合,创新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促进强村固基、富民兴社。 一、坚持党建引领,创新共建模式。供销社长期深耕农村、服务农民,深知自身改革发展离不开村党组织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也需要供销社这支力量。2013年6月,省社在总结泰安对接“第一书记”、临沂“党建带社建”、章丘“支部一加三”、莒南“村社共建”等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实施“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创新工程,以党建统领供销社改革发展,以资源聚合、发展融合、利益共享为核心,以共建项目为载体,建立“村‘两委’+供销社+农民合作社”共建模式,促进供销社网络向村居、经营服务向田间地头“双延伸”,形成富民、强村、兴社的长效机制。截至今年8月,村社共建村已达23806个,共建项目3.38万个。去年,助农增收32亿元,带动村集体增收6.86亿元、村均增收近3.4万元。 二、聚焦富民强村,推进共建共享。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全省供销社创新开展土地托管,加快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完善农村流通网络,打造平原丘陵3公里、山区6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初步构建起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主要开展四个共建:一是共办农民合作社。由村党支部牵头组织,供销社积极参与,领办农民合作社,并由为农服务中心对接合作社,释放规模化服务与规模化经营“两个潜力”,目前已创办农民合作社11911个。比如,滕州市西岗镇供销社与东王庄村党支部共同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全村217户全部入社、1050亩耕地全部入股,建立“保底+分红”利益分配机制,村集体以农业设施入股合作社、占20%的股份,同时集约化经营后溢出的61亩耕地归村集体所有。去年,村民每亩地增收350元,村集体增收11.6万元。二是共上特色产业项目。依托共建村资源禀赋和供销社上下贯通的流通网络,与村“两委”共建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产供销一体化。目前,已发展特色产业项目4144个。比如,惠民县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托管200多个村的2万多亩土地种植“惠白菊”,并统一收储加工、品牌营销,村集体每斤提取0.2元服务费,去年最低增收1.5万元、最高7万元。三是共建农村综合服务社。利用村级闲置场所,采取租赁或合资形式,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服务平台,盘活村级资产资源,目前已建成3078个。比如,莒南县相沟镇王祥社区与供销社共建社区服务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等6个项目,去年村集体增收27.35万元。四是共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合作社+贫困户”为主要方式,推广泰安“供销社+第一书记+服务项目”模式,主动对接第一书记,推进产业扶贫。全省供销系统共认领27993户、56299人,已帮扶4.9万人脱贫。通过实施村社共建,较好地破解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资源要素问题,使村级党组织在服务群众中找到了集体增收途径。 三、强化支持保障,形成共建合力。省供销社把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作为综合改革“六大创新提升工程”之一,纳入综合业绩考核。强化资金支持,将2014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山东供销社改革发展的16.1亿元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构建为农服务体系,重点投向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经营服务网络建设;从去年开始,每年从省财政支持供销社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专项资金中,拿出20%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去年2000万元、今年2520万元;从2015年开始,每年设立500~600万元省级示范点专项奖励资金。依托莒南、高密、滕州三县(市)党校分别设立山东省供销社村社共建、土地托管、综合改革培训基地,每两年对系统干部及开展村社共建的基层社负责人轮训一遍。全国供销总社将“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在全国供销系统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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