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社全面启动 “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 经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批准,从2017年开始在山东供销社系统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按照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关于加强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山东省供销社把全面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作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和弘扬新时期供销社精神的重要载体,全力推动全省供销社“文明行业”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供销社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提升供销社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综合实力, 一是强化领导抓创建。为确保全省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深入有序开展,省供销社成立了文明行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侯成君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史进同志和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巡视员孙国伟同志任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常设办公室,日常创建活动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协调。 二是突出重点抓创建。根据省文明委“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方案”总体要求,省供销社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供销社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山东省供销社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重点在基础条件好且积极性高的市供销社机关、县供销社机关、基层供销社、商场超市和公司企业5类单位开展文明行业创建试点活动。各级供销社、各试点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分类开展文明行业创建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推动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在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带动作用。 三是完善机制抓创建。全省供销社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始终坚持为“三农”服务宗旨,把握综合改革总体方向。全省供销社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在各级文明委和供销社的双重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省供销社每年开展评选“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工作先进单位”,以检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成效。省文明委每年对全省供销社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成果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核情况给供销社系统下达“省级文明单位”申报指标。目前,各市、县供销社正在按照省供销社的统一部署,建立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工作领导机制,将创建活动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坚持因地制宜,把握轻重缓急,突出重点领域和牵头单位,积极探索创新,逐项抓好创建活动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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