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滨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滨州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聊城市供销社多措并举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网店网商齐行动 合作共赢促增收 ——蒙阴县垛庄供销社“五种模式”开展电商扶贫 滨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滨州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滨州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以市财政局、市供销社文件联合印发。《办法》对资金使用范围、分配方式、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市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农业服务规模化、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社村共建”、农村合作金融等供销社改革发展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办法》规定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条件、类别及奖补标准。文件指出,为农服务中心是以县区供销社、基层社和隶属供销社系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业为实施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及经济组织,股份设置中涉农企业供销社股份不低于35%,供销社在为农服务中心所占股份不低于20%。建设类别分为示范型、标准型为农服务中心。其中,示范型为农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0亩以上,3公里,辐射面积3—5万亩,形成“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服务半径建成当年具备7项服务功能,建成两年内7项服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标准型为农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5亩以上,服务半径3公里,辐射面积3万亩以上,形成“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建成当年至少具备7项服务功能中的4项,建成两年内具备7项服务功能。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方式,对验收合格的新建为农服务中心根据专项资金规模采取加权平均,对示范型为农服务中心按照标准型为农服务中心1.5倍,最高不超过80万元给予补助。 《办法》要求,市供销社要会同市财政局建立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达到绩效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市财政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预算年度确定专项资金规模和使用方向的重要依据。各级财政、供销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预算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违规使用、骗取资金。 聊城市供销社多措并举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一是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全市供销社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围绕耕、种、管、收、加、贮、销等农业生产环节,大力推广“保姆式”“菜单式”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模式。到2016年底,全市供销大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29万亩。 二是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全市供销社以产品为纽带,与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扬、涉农企业及经营业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与合作,以经营设施、场地、资金入股等方式,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示范社,带动更多农户开展合作经营,到2016年底,全市供销系统领办、创办、合办、服务的农民合作社达到了1235个,入社社员123184户;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52个,发展组织带动力强的示范社已达到26家,有力地推动了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 三是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2016年,聊城市供销社坚持把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和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作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核心内容,坚持把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供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在农民身边搭建起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综合平台,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2016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已建设为农服务中心39个,主要承担土地托管、农机服务、农资直供、智能配肥、统防统治、烘干仓储、信用合作、科技服务、农民培训等功能,辐射半径3—5公里,打造“三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村达到了652个、村级综合服务社达到了4207个。 四是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2016年,全市供销社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坚持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突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抓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围绕构建合作化的组织体系、规模化的服务体系、现代化的流通体系和市场化的经营体系“四大体系”,在推广土地托管服务、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探索农村合作金融和社有资产管理等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接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 五是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2016年,全市供销社不断推进配送中心、批发市场、交易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整合有效资源,促进和带动县域流通网络建设,实现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推动系统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建立“县级配送、乡镇直营、村级加盟”的连锁经营模式,不断扩大网络的乡村覆盖面。到2016年底,全市4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了供销超市。同时,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借助系统实体经营服务网点规模化优势,逐步形成了信息整合、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模式,2016年已完成电子商务销售额4000多万元。 六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2016年,全市供销社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业务规范力度,推动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了资金互助合作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开展互助保险业务,到2016年底,全市供销社规范、完善和整顿有资金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8家,互助资金控制在1亿元以下。同时,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的指导和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网店网商齐行动 合作共赢促增收 ——蒙阴县垛庄供销社“五种模式”开展电商扶贫 蒙阴县垛庄供销社抢抓机遇,积极与当地电商经营大户合作,采用“电商+合作社+产业扶贫”的模式,联合垛庄镇清园电子商务示范园创办了清园种植合作社,采取保底回收、股份合作、吸纳就业、培训创业和代销服务“五种模式”,开展“一对一”电商扶贫。在清园种植合作社的带动下,目前已有39家电商或网店先后与78户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 一是保底回收帮扶模式。由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农产品保护价回收协议,当市场价格出现明显波动,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时,按照市场价回收;低于保护价时,按照保护价收购,有效保障了贫困户种植收入。目前,清园种植合作社已和21户贫困户签订了紫薯、黑花生和果品收购协议,以每斤分别比市场价高出0.2元、2.2元和0.9元的保护价收购,仅此一项帮助贫困户户均增收超过4000元。 二是股份合作帮扶模式。由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土地入股合作协议,按照贫困户意愿,通过固定分红和盈利分红两种方式获得土地入股收益。固定分红是由合作社租用贫困户土地,按照每亩每年1000元的固定标准分配到户;盈利分红是贫困户提供土地给合作社使用,年底根据网店盈利情况分红。通过土地入股合作,4户贫困户与清园种植合作社实现结对帮扶。去年年底,每户每亩获得分红1600元。 三是吸纳就业帮扶模式。由电商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贫困户在农闲期间到电商的合作社种植基地或网店务工增收。清园种植合作社建有1000余平方米的农产品加工车间,专门为贫困户提供6个就业岗位。兴和村贫困户艾明安与齐小鲁农家网店签订协议,按照保护价收购紫薯和黑花生,农闲时候到网店内帮助打包发货,年底前可实现脱贫。东孟良崮村贫困户徐太柱的女儿在网店务工,每月可增加工资收入2100元,实现了就业脱贫。 四是培训创业帮扶模式。对有从事电商经营意愿的贫困户,由合作社免费给予技术指导和培训,目前已先后组织开展了3次网店网商创业培训,累计培训150人次,有2个贫困户子女现已开设了网店,每年增收3万元以上。桑园村贫困户李志法的儿子李国斌在淘宝网开设了石蛋蛋手工美食店,主要经营垛庄板栗、橡树沟煎饼、手工山楂片、花生酥等农产品和休闲零食,经过两年多努力已成为两皇冠优质店铺,并与3户贫困户签订协议带动增收脱贫。 五是代销服务帮扶模式。合作社立足自身优势,积极拓宽服务渠道,为贫困户设立绿色通道,开展免费代销业务,帮助贫困户解决了信息不畅导致的销售难题,显著降低了销售成本。云蒙湖生态区贫困户刘慎祥,将自产自制的芝麻盐和其他自产特色农产品放到垛庄镇的网店代销,节约了亲自运营、维护网店的时间和精力,每年可实现增收1200元以上。 为鼓励电商从事精准扶贫工作,垛庄镇和垛庄供销社积极为电商提供优惠政策,电商也从中得到实惠。按照小额扶贫信贷政策,每帮扶1户贫困户,电商可增加贴息贷款额度5万元。垛庄供销社也计划与清园种植合作社共建一个小型恒温库,实行股份合作利润分成。同时紧密对接省供销社鲁供农产品有限公司及市供销社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的网络平台,拓宽线上销售渠道,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电商规模效益,助推贫困户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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