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德州市委市政府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菏泽市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支持供销社工作 ●周村区委区政府支持供销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蒙阴县委组织部县供销社联合出台村社共建工作五年规划 ●烟台市供销社与市农机局签订为农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德州市委市政府 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近日,德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农工办、市委改革办、市供销社组成4个检查组,对《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以加快推进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重点对党委政府重视情况,资金、项目、土地支持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情况,综合改革成效等5个方面20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通过督查落实,11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截止8月16日,所有县市区全部出台了落实德发4号文件的具体实施意见;5个县级供销社机关实现了参公管理,8个县市区供销社建立健全了监事会机构;6个县党委政府将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列入县市区今年1号文件或政府2016年农村工作要点;8个县市区设立了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并列入预算,其中陵城300万元,禹城、平原、宁津设立专项资金200万元,乐陵、临邑、庆云100万元,齐河80万元;部分县将行政管理部门剥离出来的有关社会化服务职能交由供销社承担,如禹城、齐河、平原、武城县将土地深松作业任务优先交由供销社领办的合作社承担,不少县政府表示将高毒农药的储备和统一经营交由供销社负责;不少县的职能部门在规划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投放等方面向供销社倾斜;所有县市区党委、政府发文或部门与供销社联合发文,加快推进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打造“三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所有县市区党委或组织部门发文推进“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平原、陵城、乐陵、庆云、宁津等县市区把供销社作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重要力量,免费提供办公场所,支持其搭建电子商务平台;禹城、乐陵、德城、陵城、宁津等县市区出台优惠政策,解决供销社系统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各检查组就县市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就下一步如何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出了意见建议。 实地检查结束后,四个检查组分别形成检查报告,市委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督查报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 菏泽市党委政府 充分肯定和支持供销社工作 今年以来,菏泽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支持供销社工作,特别是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社村共建等工作得到党委政府的广泛关注。 一是市县党委政府出台文件,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和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1月12日,菏泽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意见》(菏发[2016]3号),将加快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考核、观摩的重要内容,从资金、用地等各方面予以支持。目前各县区均出台相应文件;4月28日,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菏发[2016]9号),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目前,曹县、牡丹区党委政府已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 二是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受到党委、政府关注,成为领导视察、市级会议观摩点。6月1日,全国政协副主席马飚到鄄城县彭楼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视察工作,对供销社利用土地托管防止秸秆焚烧的做法与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7月1日,全市基层党建推进会议召开,会议对巨野县供销社第一为农服务中心进行了观摩;7月13日,市委在郓城县召开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现场会,郓城县供销社随官屯为农服务中心作为会议观摩现场,得到与会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7月27日,市委副书记李建华在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会议上介绍了菏泽市重视加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经验介绍。 三是供销社社村共建工作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年初召开的全市党建工作会议上,巨野县委组织部就供销社社村共建工作做了典型发言;2月份在巨野县委举办的“第一书记”培训班上,巨野县供销社以“开展社村共建、促进村集体增收”为题,对县直58名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培训。 周村区委区政府支持供销社 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近日,淄博市周村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周办发〔2016〕41号),进一步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 《实施意见》在提升农村社区服务水平部分强调:支持供销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集庄稼医院、农资供应、智能配肥、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粮食烘干储存(农产品加工)等功能为一体的为农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托管等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服务,解决农村社区农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推动社区农业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支持供销社广泛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活动,建立社村合作机制,推进日用品、农资连锁超市进农村社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稳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积极开展补充农业商业保险服务,不断增强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和实力。 蒙阴县委组织部县供销社 联合出台村社共建工作五年规划 近日,蒙阴县委组织部、县供销社联合出台《蒙阴县2016年—2020年村社共建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全县村社共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提出力争利用五年的时间,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载体作用,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规划》提出,要按照“合理布局、分步实施,五年全覆盖”的要求,通过加强基层供销社与村党组织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着力构建“村级组织+基层供销社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第一书记”四位一体发展新机制。要坚持“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分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开展村社共建工作,由县供销社指导乡镇街区根据所辖村班子运行情况、基础条件、资源状况和产业优势等,共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产品交易市场、为农服务中心和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等项目。 《规划》强调,力争到2020年,完善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40个、为农服务中心7处,配套建设日用品和农资超市连锁经营网点10个;建设农产品基地28个、农产品交易市场12 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17处,重点培育7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县80%的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幅超过13%,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农民能力持续提高,村级党组织凝聚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断增强,努力实现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四赢”目标。 《规划》要求,要通过强化政策支持、明确各方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导考核等措施,进一步加快全县村社共建工作推进步伐。 烟台市供销社与市农机局 签订为农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近日,烟台市供销社与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共同签订为农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将发挥各自优势,整合优化为农服务资源、推广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推进全市农业现代化进程。 双方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合作:一是在推广智能配方施肥和植保服务方面开展合作。烟台市供销社与农机局共同支持开展智能配肥机和植保机械的推广应用,农机局对符合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并纳入山东省补贴范围的机械设备购置给予支持;供销社要配合做好相关机械补贴工作,接受管理工作。二是在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技术推广方面开展合作。农机局发挥政策、技术优势,供销社发挥资金、设施和营销网络优势,共同支持有关企业、单位开展高效、节约、安全的施肥、植保机械示范推广;支持开展化肥和农药销售+机械作业的一条龙服务模式,搞好肥机融合、药机融合,提高肥、药利用率,降低农业投入成本,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三是在推动为农服务信息化建设方面开展合作。双方在农机合作社、农机手以及供销社基层单位共同开展“农机通”业务推广,支持供销社基层单位利用“农机通”平台,提供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等信息服务,共同打造为农服务信息化大平台。四是在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开展合作。农机局支持供销社有关企业领办农机合作社,并依法共同搞好指导、服务与扶持;供销社领办的农机合作社要按照“五有”规范化标准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运行机制、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大的服务规模和显著的综合效益);供销社支持各类农机合作社开展针对内部社员的化肥及农药采购、农产品销售等农资经营服务活动,共同打造功能多样、服务全方位的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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