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 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就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出要求 ● 菏泽市委书记孙爱军对供销社工作提出指示 ●莱芜市委副书记田庆盈调研供销社精准扶贫工作 ●岱岳区委办公室扶贫开发工作方案对供销社提出明确要求 ●泗水县政府出台供销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青岛市委书记李群 就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出要求 近日,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群就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出要求:供销合作社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要坚持市场化方向深化综合改革,与党的基层组织网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拓展为民服务领域,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发挥好供销社作为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 菏泽市委书记孙爱军 对供销社工作提出指示 近日,菏泽市委书记孙爱军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研究供销社综合改革意见时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推进供销社改革,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做到政事分开、社企分开,进一步理顺供销合作社同政府、市场和农民的关系,实现更好发展;要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加快基层社改造,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强化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真正让农民受益;要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发展,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莱芜市委副书记田庆盈 调研供销社精准扶贫工作 近日,莱芜市委副书记田庆盈专题调研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其间实地调研了莱城区苗山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田庆盈对供销社系统创新扶贫模式,夯实组织基础,切实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做法表示肯定和满意。 田庆盈指出,全市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供销社系统思路清晰,举措得当,工作扎实,进展很快。供销社与农民联系紧密,有着开展扶贫工作的优良条件和基础,全面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扎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是夯实供销社基层工作基础的有力手段。要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实施特色产业扶贫、能力提升扶贫等工程,通过建立专业社和为农服务中心等形式,积极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田庆盈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适应新形势,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扎根农村、服务农业、密切联系农民的优势,在精准扶贫、提高农民收入上争当排头兵。要强力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因地制宜逐村逐户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接地气、重实效。一要增加农民土地收入。要明确责任目标,组织引导群众采取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参加合作社,搞好土地流转或托管,增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有效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二要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争取吸收到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从事农业生产,努力实现“一人从事生产,全家就能脱贫”的目标。三要降低农民种植成本。将农村特色资源优势与基层社经营服务优势相结合,开展联合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施业务,降低农民的种植成本。四要实施扶贫培训工程。把开展农民培训、提升农民素质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加快由“输血”向“造血”转变。 田庆盈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解决办法,对有劳动能力的,要千方百计扶持就业和发展生产,帮助拓展增收渠道,保障他们的最低收入;对无劳动能力的,要加大帮扶力度,通过兜底等办法,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实际问题。供销社要依托当地资源人口特色探索不同形式的扶贫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强化组织和服务农民职能,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贡献力量。 岱岳区委办公室扶贫开发工作方案 对供销社提出明确要求 近日,泰安市岱岳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岱岳区扶贫开发工作重要任务目标分解及分工方案>的通知》(泰岱办发[2016]10号),对全区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目标分解。文件指出: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主动承担扶贫责任,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方式,把更多农村贫困户纳入产业化经营链条,使每个有劳动力并适宜在当地发展的农村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合作组织。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30人以上或带动农村贫困户10户以上的各类经营主体,在用地、财税、信贷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允许以财政扶贫资金作为贫困户个人股金入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引导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持股分红,负盈不负亏。支持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推行“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在为农服务中心安排贫困人口就业。 泗水县政府出台 供销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近日,泗水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县供销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实施方案(泗政办字〔2016〕32号)。方案指出,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是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的重要平台,也是促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要紧紧围绕为农服务这一主线,坚持“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公益为重、服务为本”的原则,以大田土地托管为主要内容,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把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有机结合,既要构建科学的盈利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又要体现公益性特点,把为农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成为落实国家支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载体和综合平台,解决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力争每年建设2至3处“规模适度、半径适宜、功能完备”的“为农服务中心”,到“十三五”末全县建成15处。 方案明确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服务功能及组建和运营管理方式。每个“为农服务中心”一般占地不少于15亩,总投资原则上不少于400万元,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为农服务中心”建成后应具备以下服务功能:1、智能配肥。配备测土配方设备和智能配肥机,为辐射区域开展测土服务和智能配肥服务,节约化肥使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使用效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2、农机服务。购置大型先进农业机械,整合社会农机,形成规模化服务能力,开展统一耕种、统一收获等服务。同时开展农机展示、销售、存放、维修等业务。3、庄稼医院。发挥供销社农资经营优势,开展联合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施业务,把质优价廉的农资送到农民身边。4、烘干仓储(或冷藏加工)。配置粮食烘干设施,开展小麦、玉米等烘干服务,实现增产提质增效;发挥供销社农产品经营优势,配置农产品加工冷藏设施,搞好产销对接,拉伸服务链条。5、统防统治。购置自走式喷药机械和飞防设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积极参与区域性小麦“一喷三防”、玉米“一防双减”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农民培训。面向农民合作社社员、种粮大户、农机手等开展新型农民合作知识和生产经营专业技术培训,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步伐,提高为农服务队伍的服务技能,打造职业农民队伍。7、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服务平台,联合农口部门、镇(街道)和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开展科普宣传、产品购销、土地流转、合作金融、社会保障、文体娱乐等“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为农服务中心”由县联社统一组织,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本着新建、改扩建相结合、新建为主的原则,有关公司、合作社及村委会共同参与建设。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可与镇(街道)农民合作社共同成立分公司,并作为二级法人实体性建设运营“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服务中心”由所在地的合作社负责人或供销社有关公司负责整体管理和运营。中心设主任 1 名,下设农机、农资、农技、生产、加工、销售等专业服务队,各设负责人 1 名。针对服务内容和要求,组建专业服务合作社和镇级联合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坚持“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及“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的原则,积极争取镇村以及相关部门的广泛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方案还明确了若干支持政策,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社、农业、农机、国土、财政、金融、农开办及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泗水县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管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及推进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并随时将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报;强化政策支持。县财政积极整合相关资金,对每个新建“为农服务中心”给予适当奖补,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对统防统治、测土配肥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为农服务中心”实施。对“为农服务中心”实行土地托管服务的片区,优先安排土地综合整治、水利设施配套、高产模式推广等工程项目,“为农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的简易农田水利、晾晒、烘干、仓储及有关设施,给予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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