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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简报第63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3  访问量:

枣庄市整合涉农资源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枣庄市积极探索改革路径,先行先试,主动作为,推动涉农项目、服务、资金、政策、组织五个整合,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综合实力大幅提高,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显著成效。

一、整合涉农项目,集中力量办大事

建立由市农业局、水利局、农机局、供销社等涉农部门组成的联席会商机制,整合涉农项目,交由供销社运作。市供销社与山亭区政府签署了《山亭区店子镇长红枣产业发展服务合作协议》,就推进店子镇6万亩长红枣产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服务、特色化发展等方面加强合作。山亭区将国家投资2300万元建设的枣园灌溉设施交由店子镇枣店香大红枣种植合作社运作、维护,解决了长期以来枣园灌溉难题,实现项目直接服务需求,为种植户节支增收3000多万元。薛城区委、区政府对薛城区供销社车轱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统筹薛城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发展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将“实施区供销社区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各镇街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列入2016年薛城区20件惠民实事任务,作为全区动态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整合涉农服务,构建为农服务主渠道

整合相关涉农服务,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构建上下一体、贯穿生产全程的社会化为农服务主渠道。市供销社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半径适宜、功能完备的原则,建设了为农服务中心,设立了综合服务大厅。同时,涉农部门开设服务窗口,形成了“一站式”、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2015年,共建成为农服务中心19处,服务面积近60万亩,服务农民50多万人。今年1月份,市供销社与市农商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合作更好服务“三农”的通知》,就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信用互助业务发展、做大做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享资源、互惠互利,共同服务“三农”。 将适合供销社承担的社会化服务职能交由供销社来承担,台儿庄区社积极承接政府补贴的深耕、灭茬、秸杆还田等服务,去年“三夏”期间承接服务面积近2万亩。峄城区社成立的金辉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了政府补贴的周边村庄近5000亩灭茬、深耕服务。

三、整合涉农资金,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整合和统筹使用市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农业开发办等涉农资金,在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民合作社、农超对接菜篮子工程、农产品基地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涉农扶持资金中,优先支持供销社开展为农服务工作。特别是在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上,滕州市采取供销社牵头,协调农业、农机、经管、财政、金融、保险、有关镇街等资源,联合农机手、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社会力量,以股份制合作方式共同投资建设。每建一处为农服务中心,给予50万元的财政扶持,并安排连续三年200万元的贴息贷款,并将农机补贴的70%向提高为农服务中心机械化作业水平倾斜。

四、整合涉农政策,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精准落地

整合惠农政策,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枣庄市政府出台了高毒农药储备管理意见,确定由供销社负责高毒农药的政府储备和归口经营管理任务。市供销社与市水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在全市小农水建设、管护方面,由供销社做好项目运作。市供销社与市农业局、市农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农业服务规模化工作的意见》,对供销社实施的土地托管服务、地块测土配方施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鼓励供销社系统的农产品基地和农业龙头企业作为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主体参与项目建设,共同推进农业服务规模化。

五、整合涉农组织,提升农民组织示范和带动能力

发挥供销社密切联系农民的优势,引导全市各级供销社围绕特色优质农产品,积极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让更多的农民以土地、股金等方式入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打造了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带动功能的农民合作社。全市由供销社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537家,其中全国示范社2家,省级和市级示范社27家。依托基层供销社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工商登记企业法人,全市共成立了30个镇级和区域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整合单个专业合作社优势资源,优势互补、互通有无,带动合作社做大做强、抱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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