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扎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梁山县是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按照省供销社批复的《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大力推进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开展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实现了供销社改革发展与“三农”工作互促共进。 一、上下联动,全力推进为农服务规模化 发挥县供销社统筹规划作用。县供销社负责统筹协调各类资源,加强业务指导。对一家一户难以购买的大型、新型机械,由县供销社筹资购置,全县调配使用,两年多来,筹资近百万元购置大型机械12台套;涉农部门在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已扶持机械10台套,价值140万元。强化人才支撑,对认识不足、能力不强的基层社主任进行调整,已免职3人,下派兼职2人,向基层社派驻帮扶工作组3个,招聘基层社副主任5人。建设县域为农服务网络,形成了以全资企业梁山沃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3处庄稼医院、17处农资直供站、2处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52个合作社为服务载体的联合合作的服务网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网络支撑和物质技术支撑。 发挥基层社运营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社在农村的人脉、经营优势,整合社会农业机械,领办创办农机合作社9个;联系村“两委”、种粮大户、农村能人,全县领办、协办种植合作社 93个,养殖合作社4个。以合作社为载体,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托管服务。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或实物(农机)、资本等入股,参与管理与服务、生产劳动。增益部分按协议比例分配给村集体、合作社、社员,实现三方共赢。 发挥村“两委”组织协调作用。在行政村,由村“两委”设置为农服务代办处,明确联络员,成立土地托管服务队,负责整合土地,并为托管土地提供田间管理等服务。供销社与村“两委”签订服务协议,与农户签订托管协议。在土地托管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一刀切。 发挥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在济宁市率先成立梁山县韩垓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黑虎庙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联合社的整合辐射带动作用,发展订单农业,探索开展小麦、玉米套餐式托管种植服务。通过与法国罗盖特等公司合作,将良种良药良法有机结合,每亩降低农资及服务成本160余元,延伸服务链条,拓展服务范围,每亩助农增收节支200 元,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快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提高为农服务规模化水平 试点先行积累经验。2013年由县社所属沃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基层社共同建设了梁山县供销社韩岗为农服务中心,一期投资800万元,占地50亩,建筑面积6010平方米。服务中心设置为农服务大厅、农化监测中心、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烘干仓储、农机服务、农民培训等,农业、农机、金融等部门延展网点,一并进驻,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党政重视全力支持。县委、县政府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列为县政府2015年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及县人代会的第一号议案,并被列为县委县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内容之一,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印发,明确供销社每建1处为农服务中心,由县财政拨付100万元扶持资金。 制订规划分期实施。为农服务中心由县政府统一规划,县供销社组织实施,所在乡镇提供土地。按照“布局合理、半径适宜、规模适度、功能完备”的原则,2015年建设了韩垓镇五里堡、拳铺镇信楼和黑虎庙镇师庄3处为农服务中心,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为农服务中心全县覆盖,成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主阵地。 三、整合资源,联合推进为农服务规模化 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推行“1+X”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暨土地托管工作动员大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土地托管服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土地托管实施方案》和《土地托管服务办法(试行)》。县委将推行土地托管纳入全县基层党建重点项目之一,把推行土地托管任务分解到乡镇,作为基层党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项涉农资金、项目逐渐向供销社托管主体倾斜,为供销社开展土地托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乡镇和供销社、农业、农机、粮食、移民、财政、工商等涉及多方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商解决问题,积极整合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多方资源,形成扶持合力。截至目前,全县12个乡镇(街、区)开展土地托管服务,11个基层社和9个社属企业全部参与,领办创办各类农民合作社106个,服务合作社410个,成立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1个,购置整合各种农机设备200余台套,实现土地托管服务面积30余万亩,其中全托管4.5万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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