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扎实稳妥推进信用互助业务 破解农业生产融资难题 滕州市抢抓被确定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专项试点和全省供销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专项改革试点双重机遇,创新互助模式、规范运作流程、严格防控风险,探索形成“四四八”工作模式,扎实稳妥推进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为破解农民生产经营融资难题探索出一条成功路径。 一、因社制宜,创新合作社信用互助模式。针对合作社不同情况,创新总结出三种合作社信用互助模式。一是“相互担保、风险共担”模式,同社社员间以其入股资金相互间提供担保,社员的需求资金总额不得大于担保社员入股资金总额,资金额度一般3万以下,时间控制在3—6个月,一般不超过一年。二是“信用合作、农资直供”模式,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农资经营主渠道优势,把信用互助和农资供应有机结合起来,入股社员享受农资每吨低于市场价100元的优惠,且提供免费赊销服务,赊销额度不超过其股单金额,待产品收获后结清货款,降低了农民种地成本投入成本。三是“库贷挂钩”模式。立足合作社自有冷库,社员以储存在冷库中的农产品作为抵押,从合作社申请一定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额度不超过已入库商品价值的50%,合作社利用社员间经营品种及需求资金的时间差,搞好资金调剂服务。目前,已有8家合作社开展了资金互助业务,互助资金达2200万元,累计为社员提供资金支持8700万元,无任何经营风险发生。 二、严控风险,健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在开展合作社内部信用互助业务工作中,坚持“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付息”,强化“两头堵死、封闭运行”,建立了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流程,形成了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实现了互助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重点把握了四个方面:一是在引导合作社开展信用业务工作中,不搞一刀切,扎实稳妥推进。二是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合作社须运作规范,有实体经营,且合作社负责人积极性高、号召力强,诚信度高。三是互助金的来源及使用范围必须严格控制,抓住封闭运行、小额短期等关键,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对外放款。四是有规范的管理作保障,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兼职财务人员,建立严格的业务操作规程,严格贷前审查、贷后跟踪管理等。 三、试点先行,打造“四四八”工作模式。滕州市供销社积极对接金融监管局,本着“先试点后逐步推开”的原则,选择级索供销社领办的级翔果菜专业合作社作为试点,探索形成了“坚持四项原则,规范四项内容,规范八步流程”的“四四八”的工作模式。坚持“四项原则”,即:坚持“民主决策、社员自愿”的原则,坚持“封闭运行、独立核算”的原则,坚持“小额分散、自担风险”的原则,坚持“稳妥推进、依规规范”的原则。规范“四项内容”,即:“规范社员资格,规范了社员出资,规范原借出业务,规范业务流程”。规范“八步流程”,即:“授信申请、授信评议、借款申请、借款审批、资金归集、借款划转、到期收回、本金回户”。通过引导规范,提升了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了规范化程度、提升了决策的民主性、提升了管理人员的素质。7月1日,全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滕州市召开,6月30日下午,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级翔果菜专业合作社,并给予高度评价。目前,滕州市供销社正按照“四四八”操作模式,对其他7家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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