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社村共建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 莒南县供销社实施以“村集体+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三位一体的“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积极推动经营服务体系向田间地头、组织体系向村级“两个延伸”,努力实现“富民兴社、强基固本”目标。目前,全县228个新型农村社区实现“社村共建”全覆盖,实施共建项目401个,干部交叉任职127人,年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490多万元,带动农民增收1.5亿元。 一是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和支持基层社与村集体通过参股控股等形式,领办、创办或联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并以此为依托,将农民组织起来、土地集中起来、市场联合起来、农业龙头企业引进过来,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种苗培育、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测土配方、病虫防治、技术咨询、信用合作、品牌创建、质量认证、加工储运、产品销售等一系列服务,以产权为纽带,形成“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市场”的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强化联合合作,按照产权明晰、利益共享的原则,自下而上组建区域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设置生产服务部、现代流通部、合作金融部、为农服务中心“三部一中心”,联合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制定、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技术示范、职业农民培训、资金互助、土地流转、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等单个合作社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 二是共建优质农产品基地。村集体在通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农村社区建设、“空心村”整治,增加村集体土地存量的基础上,探索尝试直接经营新增土地,组织引导农民采取委托承包、有序流转、股份合作等形式,将土地向优质农产品基地、特色种养业流转,向供销社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经营服务。村集体通过提供土地资源、组织管理、技术推广、统一收购等服务措施,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三是共建农产品批发市场。推动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与村集体采取共同投资,或村集体以土地、设施、管理等入股,双方共同经营等形式参与批发市场建设,推动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与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等建立直接采购关系。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埠上社区与供销社共同投资30万元 (村集体、供销社各占50%),规划建设了占地2000平方米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社区及周边6个村生产的大棚蔬菜、草莓等优质果蔬均统一收购,直接供应供销社所属的开元超市和乐尚超市农产品专柜,年购销量达500万公斤。 四是共建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在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优质农产品基地的基础上,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共建社区、为农服务中心、农业服务公司、合作农场、土地流转合作平台、农业规模化服务网络平台等经营服务主体,推广实施大田作物全程托管或菜单托管,实现耕作、管理、收获等主要环节的适度规模化生产。加强与镇街涉农服务机构的合作,开展种苗繁育、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粮食烘干储存、农机具存放维修等社会化服务。 五是共建新型社区服务中心。以配套建设农村社区商业经营服务设施、公益服务设施为重点,将村集体的土地资源与供销社的市场资源和经营优势有机整合,大力发展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社区服务中心,使其成为合作共建的利益结合点。以供销社为主体,在开展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合作经济组织“三进”社区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农产品购销、餐饮、洗浴、废旧物资收购、农机具维修等经营服务项目。在建设和收益分配方面,或由村集体出地,供销社出资建设营业设施并负责经营,村社双方按比例分配利润;或由村集体出地并出资建设营业设施,供销社租赁经营,定期支付村集体一定的租赁费用,从而达到既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方便居民生产生活,又持续稳定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目的。 六是共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以供销社为主导,培育壮大日用品、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流通网络,大力发展连锁直营店,改造加盟店、村级便民店,提升网点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采用供销社与村合办,或村集体建设、供销社租赁经营的方式,健全完善村级流通网络,同时探索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建设标准厂房、商铺、仓储、物流等设施,将农业由单纯的生产向加工流通、休闲服务业等领域延伸,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七是共建人才队伍。通过项目合作、产权联结,把政治过硬、有服务“三农”意愿、有一定技术服务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村“两委”成员、社会能人、专业生产经营大户、合作社社长、村庄致富带头人等,在自愿基础上吸纳到供销社队伍中来,成为基层社班子成员或管理人员;供销社选拔部分有一定政治觉悟、技术服务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的干部职工到村任职,共同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壮大集体经济。积极发挥村社干部引领作用,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全面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通过实施“社村共建”,实现了村集体、供销社、农民群众共赢。一是提升了供销社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增超市营业面积3万平方米、优质农产品基地1.12万亩、农产品交易市场16处,领办创办合作经济组织201个。二是增加了村集体收入。“社村共建”的228个农村社区中,有11个村集体收入实现“零”的突破,137个村年经营性收入增加3万元以上,61个村增加5万元以上,17个村增加10万元以上。三是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供销社和村集体联合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14个,以基层社为主导组建镇域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4个,新增农民入社社员3100户,发展种植养殖基地30多处。四是促进了乡村文明建设。以“三进”社区为基础,在32个农村社区中共建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的服务中心,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 滕州市10处为农服务中心建成使用 围绕为农民提供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综合服务,滕州市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坚持“政府支持、供销社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列入十件为民办实事和全市重点项目。今年规划建设的10处为农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购置、整合智能配肥机、粮食烘干机等农机设备1000余台套,培训新型农民40余期6000人次,托管土地面积达到30万亩。 一是认真规划论证,做好项目选址。坚持“规模适度、半径适宜、功能完备”的原则,围绕马铃薯和小麦玉米等优势产业,选择在10个乡镇各建设一处为农服务中心。采用供销社自有土地、联合社会经营主体、镇街提供土地等方式解决土地来源,采取上级社扶持一点、市财政补贴一点、企业自筹一点的方式筹资建设资金。 二是搞好协调配合,合理布局项目。由市供销社牵头,协调农业、农机、经管、财政、金融、保险、有关镇街等部门,联合农机手、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植保合作等社会力量,采用股份制合作方式建设。在运作过程中,镇里的市镇双管部门“五站一委”设置为农服务窗口;市直相关部门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依托,发放农机补贴,开展农民培训,整合农机设备,组织农机作业;村“两委”组织农民成立粮食或蔬菜生产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共同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力促项目建设。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市直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提出每建一处为农服务中心给予50万元的财政扶持,连续三年安排200万元的贴息贷款,农机补贴的70%向为农服务中心倾斜。市供销社组成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对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实行跟踪督导,及时向市帮包领导汇报进展情况,并全力争取各项扶持资金、配套政策落户为农服务中心,确保了为农服务中心顺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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