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淄博市政府出台意见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 ●莒南县政府出台文件支持供销社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发展 ●东平县政府支持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潍坊市供销社扎实做好“三秋”农资供应工作 淄博市政府出台意见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 近日,淄博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淄政办字〔2015〕97号),要求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进一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促进全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和品牌农业发展。 文件指出,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是在坚持农村土地政策不变、不影响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切入点。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5〕16号)要求,进一步激发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文件要求,突出关键环节,提升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水平。一是培育发展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主体。积极适应政府购买服务的新形势,重点发展粮食种植、农机、农产品、植保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服务企业,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示范社建设,组建专业合作联合社,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推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淄博众得利、桓台联华益农等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骨干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飞防机械装备和专业团队优势,积极组建区域统防统治经营实体,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作业范围,努力打造立足鲁中、辐射周边、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飞防作业队伍和服务龙头。二是着力拓展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领域。围绕全市创建吨粮市总体目标和北部高产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等区县要大力开展以小麦玉米病虫草害统防统治为重点的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开展大田作物土地托管和蔬菜产销服务。淄川区、博山区、沂源县等区县要重点突出林果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地积极探索不同品类、不同地貌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新途径。张店区、周村区等区县要突出都市农业、苗木花卉和农产品销售等产业,推进农超(农校、农社)对接和农产品电商,着力在农产品销售上实现新突破。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探索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和农业互助保险服务,缓解农民融资难,坚决防控金融风险。三是扎实推进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发挥农业农机部门政策优势、人才优势和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优势,按照服务半径3公里、服务面积3—5万亩的要求,建设集测土配方和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烘干储藏或冷藏加工、庄稼医院、农民培训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为农服务中心,努力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四是社村共建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村共建”工作的意见》(淄办发〔2014〕9号)要求,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网络优势、农业农机部门的人才技术优势和村“两委”组织发动农民、促进土地流转等政治优势,积极联合村级组织、农村能人、生产大户和广大农民,通过社村共建新型农村社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专业合作和农产品加工销售等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民增收减支,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文件提出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重要举措来抓,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的规划制定、组织指导、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市、区县两级要加大对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的支持力度。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科技、农业、水利、农机、农业综合开发、气象和金融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支持配合供销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三是抓好示范带动。认真总结推广淄博众得利农超对接、山东新星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网络、淄博众得利齐民旺和桓台联华益农飞防服务、张店合家福蔬菜平价超市、鲁供天马农产品经营、高青庆丰玉米种肥同播等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在增收节支、提高劳动效率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带动更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服务的行列,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莒南县政府出台文件支持供销社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发展 近日,莒南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工作的意见》(莒南政办发[2015]84号),支持供销社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发展。 文件指出,加快推进农业服务规模化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要求,是提高土地生产效益的重要措施,是供销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的根本需要。全县各级必须按中央文件要求,通过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加快实施农业服务规模化、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中更好地发挥供销社的独特优势,担当起更大的责任。 文件强调,全县供销社系统要不断创新为农服务的内容和方式,着力打造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建设为农服务中心。这是开展农业服务规模化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三年规划目标,本着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半径适宜、功能完备的原则,服务半径3公里左右、辐射面积3-5万亩,形成“3 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2015年完成石莲子、文疃、大店、相沟、相邸及县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任务;2016年实现全县镇街为农服务中心全覆盖。新建为农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为测土配方和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烘干贮藏或冷藏加工、庄稼医院、农民培训等6大板块。要立足产业优势,建设不同类型的为农服务中心。探索完善为农服务中心运营机制。依托县供销社丰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组建乡镇分公司,联合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建设运营镇级为农服务中心。其中,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占股 30%左右,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占股 70%左右;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股本构成为基层供销合作社不超过 20%,农民合作社占 80% 以上。最大限度地让农民入股,真正体现农民参与、农民出资、农民受益。二是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推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大力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以此组织农民开展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其中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工商部门注册为合作社法人,与基层社“两社合一、融合发展”。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均在编制部门登记为事业法人,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三是构建“四位一体”合作机制。实施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创新工程。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村“两委”、农民合作社和信用互助组织的各自优势,着力构建“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工作。要通过共建农民合作社、共建服务中心、共建发展项目、共建干部队伍,做到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与结亲连心活动结合、与各级下派“第一书记”工作结合、与扶贫工作结合,实现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向村级延伸,经营服务向田间地头延伸。四是拓展服务领域。要围绕当地产业优势,不断拓展经营服务范围和方式。服务品种由花生、小麦、玉米、水稻等粮油作物向林果、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拓展,服务内容由单环节向耕种管收储加销等多环节全链条延伸,服务产业由农业生产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模式由传统生产经营向高科技现代经营模式转变。 文件提出了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的三项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莒南县农业服务规模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也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为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强化政策支持。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科技、农业、水利、粮食、农机、气象和金融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支持、密切配合供销社等经营主体开展农业服务规模化工作。县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对新建镇级为农服务中心每处给予50万资金扶持。农业部门要积极为供销合作社开展高毒农药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中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新品种引进选育、病虫害统防统治、节水灌溉、配方施肥等,给予重点支持。农机部门对合作社购置的农机具,按政策规定及时给予购置补贴,并为农机存放维修提供政策服务。水利、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部门对合作社托管服务的土地,优先安排“小农水”重点项目建设,并将已建设的“小农水”项目交由合作社托管。粮食部门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坚持优先、优质、优价积极开展预约收购服务,并将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粮食储存纳入全县粮食储备。气象部门应为为农服务中心配套建设气象服务站点。国土资源部门对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仓储、晒场和机房等简易性、非永久性建筑,占地不超过20亩的,应按设施农用地对待,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合作社兴办加工企业等所需要的非农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农业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应重点支持。三、抓好示范带动。认真总结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宣传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在增收节支、提高劳动效率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认识到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的优越性,带动更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服务的行列,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东平县政府支持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近日,东平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东平县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5〕27号),明确支持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全力打造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规模化、系列化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加快推进农业规模化服务。 文件指出,坚持“政府支持,供销社主办,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半径适宜、功能完备”的要求,根据地域产业资源和农业农村需求,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着力打造农业生产生活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主阵地,在以大田托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打造“一站式”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扎实推动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解决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争取2015年底前在彭集、接山、州城、商老庄、戴庙、斑鸠店6个乡镇(街道)各建设为农服务中心一处,2016年在其它8个乡镇(街道)各建设为农服务中心1处,2017年在比较大的乡镇(街道)再建设4处,实现全县为农服务中心全覆盖。每个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规模为15—20亩,服务半径3公里,服务耕地面积3—5万亩,投资650万元。 文件强调,由县供销社牵头统一组织为农服务中心的建设,农业、农机、科技、就业、金融等部门的延伸服务网点一并进驻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服务中心由乡镇(街道)提供土地,供销社、有关公司、专业合作社、村委共同参与建设。整合各种涉农服务,整合各类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土地托管、农机服务、农资直供、烘干仓储、统防统治、农民培训六大服务,发挥带动作用,搭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为农服务中心由东平县供销为农服务公司或所在地的基层供销社负责整体管理和运营。针对服务内容和要求,组建专业服务合作社和镇级联合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坚持“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及“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的原则,积极争取乡镇(街道)、村以及林业、体育、文化、卫生等部门的广泛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为农服务中心统一悬挂供销社标识和为农服务标识。 文件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农工办、财政、农业、水利、水产、畜牧、农机、开发办、扶贫办、金融、供销社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项目管理,对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及推进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预定的工期建立倒排工期制,确保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强化政策支持。对新建为农服务中心,每建设一处县财政扶持100万元,其它由供销社筹资解决。要建立考核机制。对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实行包靠制度,每个服务中心由专人负责包靠,确保为农服务中心的建设质量和进度。对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被动应付、影响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严肃处理。 潍坊市供销社 扎实做好“三秋”农资供应工作 一、搞好储备,确保农资供应。市供销社专门召开会议,对“三秋”农资供应与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供销社组织所属农资企业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三秋”农资商品需求调查,摸清了今秋农作物种植分布和农资市场的需求趋势,早计划、早组织,筹措资金,充实库存,提前完成了储备计划。截至目前,全市各级供销社已落实各种化肥42.4 万吨,农药7300 吨,农膜 3500 吨, 农资价格保持稳定,可基本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二、诚信经营,确保农资质量。深入推进“放心农资工程”,坚决杜绝国家明令禁止、过期、失效、变质以及其他不合格农资商品和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通过供销社渠道进入市场。同时,利用“96621服务找供销”热线,安排2名专业接线员,随时回答农民生产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农业生产及科技知识咨询,进一步叫响供销社放心农资品牌。同时,持续推进高毒农药政府储备管理使用,在各县市区建立起了13支专业水平高、反应迅速的高毒农药专业服务队伍,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加强监管,确保供应安全。各级供销社及所属农资企业把保障农资商品质量、加强质量监管作为推进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严把进货关、库存关、销售关,坚决做到不制假、不售假、不包庇、不迁就。同时,各级供销社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的农资企业进行彻底清理整顿。重点检查系统内农资企业商品经营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农资商品质量保证制度、完善商品购销记录,形成农资产品质量可追溯机制。同时,对挂供销社牌子,实为个人经营、处于监管空白的农资经营户依法规范。 四、推广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助力农业增产增收。开展农业科技下乡活动,采取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农资销售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相结合,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的水平,减少农化品投入量。根据土壤检测档案,实施按方抓药、精准施肥,积极为农民生产适合当地土壤的配方肥,开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规模用户。目前,全市土壤检测面积达到128.7万亩,已有20余处智能配肥站生产智能肥,智能配肥面积达到122.8万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