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 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9月23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5〕16号,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到2020年,把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以“三个提升”为工作要求,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坚持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突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健全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全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意见》明确了以“五个体系、一个机制”为重点的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任务。一是健全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按照基层基础坚实、服务功能完备、管理运行规范的要求,着力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筑牢为农服务的根基。明确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全面改造提升基层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建设,发挥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职能作用。二是建立健全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供销社优势,创新服务方式,搭建服务平台,拓展服务领域,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加快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三是加快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主渠道作用,完善流通网络,培育流通主体,创新流通方式,大力发展产供销、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加快构建农产品、农资、日用品“三网”融合,线上线下互促,上下贯通、物畅其流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主体,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深入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四是着力构建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联合合作为手段,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机制,激发社有企业发展活力,提升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强化社有企业为农服务功能,深入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加强社有企业联合合作。五是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着力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个性化需求。鼓励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活动,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搞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六是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按照社企分开、政事分开的方向,深化体制改革,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积极发展行业协会。 《意见》要求,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牢牢把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方向和节奏,扎实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一是建立领导推进机制。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供销合作社系统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把关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着力破解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遇到的难题。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联合社班子。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在规划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投放和政策出台等方面向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倾斜。各级政府从行政部门剥离出来的有关社会化服务职能,可以交由供销合作社综合平台承担,实行市场化运作;认真处理好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立足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推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依法治社水平。四是鼓励基层探索创新。把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任务,把中央精神与各地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政策,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鲜明导向。五是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干部职工队伍。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和“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六是强化督促检查指导。把督促检查指导作为落实改革举措的重要手段,确保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建立完善督导机制,对重点改革任务实行台账管理,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健全工作评价机制,对每项改革举措评估问效,对改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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