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山东贵诚集团与浙江之信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任城区政府出台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嘉祥县供销社与农业局联合发文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 ●高密供销社多措并举加快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山东贵诚集团与浙江之信集团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近日,山东贵诚集团与浙江之信集团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副市长霍媛媛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山东贵诚集团是枣庄市供销社的直属企业,拥有资产总额10亿元,下设6个主力店、6家分公司、10家子公司。经营业态集百货、超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汽车销售、商务酒店、美食休闲于一体,位列全国供销系统百强企业第32位。浙江之信集团是集资产经营与资本运营于一体的综合性集团公司,总资产超过50亿元,拥有30余家分公司及20余家子公司,产业涉及地产、金融、健康农业等行业领域。山东贵诚集团与浙江之信集团实施战略合作,将在枣庄新城核心地段合作运营“贵诚中央广场”项目,以及其他方面的运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副市长霍媛媛强调,合作双方要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抓好合作事项的落实,倾力打造企业携手发展的典范。薛城区政府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为企业的合作发展提供更多便利条件,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任城区政府出台 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近日,济宁市任城区政府印发《济宁市任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济任政办字〔2015〕63号),提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主要目标:到2016年,供销合作组织体系更加紧密完整,经济实力显著提升;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全面建成,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服务规模化能力显著增强;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运行规范的供销合作社的服务体系。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成立任城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镇级农民专业合作社7个,为农服务中心7个,村级综合服务社14个,完成5万亩土地托管目标。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依托,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 文件指出,以加快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建立统一开放、功能健全、面向“三农”的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一、创新组织体系,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采取供销社领办,“村两委”、涉农企业、种养大户、经营大户、涉农工商业者共同出资,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改造,逐级建立起以生产服务部、现代流通部、合作金融部和综合服务中心“三部一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合作经济运行模式。由区供销合作社为主导,吸纳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及区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立任城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形成以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主导,龙头企业为支撑、农民合作社为主体、镇街为农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社为终端的上下贯通、联结紧密、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二、明确组织职能,加快供销合作社职能转变。明确供销社组织领导、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教育培训等职能。在承担原有职能基础上,将建设农村现代服务新体系、农村融资服务体系、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任务赋予供销社,增加供销社服务职能。参照省、市供销社对内设机构及职能进行调整,主要职能是对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工作协调;维护成员社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社的呼声和建议,争取政策资金等支持;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搭建生产、流通、金融、培训、交流和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农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合作金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三、创新管理体制,健全社有资产管理机制。组建区供销集团公司,负责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相互参股,开展所属资产实体运营,形成产权明晰、责权明确、上下贯通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保持社有资产的完整性,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与省、市供销社经营网络对接,落实各级政府及上级合作社的有关政策。文件强调,以创新服务体系为重点,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按照合作制加产业化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土地托管服务向经济作物延伸,扩大土地托管服务规模。确保实现托管土地5万亩的目标。一是强化推进机制。坚持和完善“供销主导、政府支持、部门参与、农民自愿、合同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快供销社与村“两委”、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信用互助组织的联合合作,集中解决当前农业发展中的服务、组织、运营和资金保障等难题,推动服务规模化加快发展,建立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多方共赢的利益格局和分配机制,实现为农服务的可持续性。二是规范托管方式。实行全托管和半托管的形式。一是打破户与户之间的界限,实现土地成方连片,实行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储、统一销售的全托管服务;二是根据农户意愿,为其提供深耕疏松、农资供应、种肥同播、病虫害防治、机收、秸杆还田、烘干、储存、加工销售、一卡通服务等部分环节半托管服务。三是完善社会化服务,提供规模化服务。农合联根据产业类型和区域覆盖范围,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订单式、合作式、托管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为合作社及其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 文件强调,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依托,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经营中“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不对外投资,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设立自愿、入退社自愿,互助合作,风险自担,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立足农村社区,社员管理,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坚持规范运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坚持统筹兼顾,精心组织,稳妥推进。一是规范发展农民信用互助社。依托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在整顿、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互助业务,理顺其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基础上,申请设立农民信用互助社。选择管理民主、运营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农村合作金融创新工程。二是组建农民信用互助社联合社。在农民信用互助社达到一定数量和规模后,组建农民信用互助社联合社,负责在镇街区域内各成员社之间资金余缺调剂。三是加强农村合作金融业务监管。强化系统内部指导、管理和行业自律,严格落实相关监管措施,确保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风险可控、安全高效、稳步发展。 文件提出成立任城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推进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供销合作社,负责综合改革的日常工作,并做好与省、市供销合作社配合衔接工作,及时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汇报,争取支持,确保完成综合改革任务。文件明确政府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设立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对集中托管土地投资建设的水利设施、晾晒、仓储及有关设施给予扶持。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及其经营网点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整体规划,优先解决用地计划。建设过程中涉及区级的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酌减收取。对统防统治、测土施肥、深耕疏松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供销社实施。供销社实行土地托管服务的片区,优先安排土地综合整治、水利设施配套、田间林网建设、高产模式推广等工程项目。 嘉祥县供销社与农业局联合发文 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 近日,嘉祥县农业局、供销社联合发布《关于协同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意见》(嘉农字〔2015〕70号),进一步优化农业发展环境,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 《意见》共提出了培育新型经营服务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大田农作物托管服务等八项重要任务。 一、培育新型经营服务主体。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核心,以集聚服务资源、打造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为根本,通过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为农民提供生产、加工、收储、烘干、销售等社会化服务。同时,创新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服务机制,坚持培育与规范并重,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四位一体”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互换等土地流转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支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发展公益性与经营性有机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三、开展大田作物托管服务。一是创新服务方式。围绕农作物耕、种、管、收、加、售等农业生产环节,大力推广“保姆式”、“菜单式”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模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以产品为纽带进行联合合作,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开展“产、加、销”一体化的全产业链经营服务。二是搭建服务平台。依托基层供销社,按经济区域和特色种养规模,建设集土地托管、农机作业、测土配肥、农资直供、统防统治、农产品购销加工、农民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实行农业专业化、系列化、规模化的全程服务,打造“三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三是拓展服务领域。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养殖业覆盖,发展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服务,推进畜禽养殖业全程服务和畜禽排泄物统一处理。推进农业生产服务向产前、产后延伸,健全完善良种推广和农资供应服务,发展连锁经营和信息化管理。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业和资金、技术、信息、销售等综合性服务业,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四、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广泛采用先进技术成果。坚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关键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项目实施力度,加强实用技术的自主研发、创新和应用。支持各类服务主体参与农业技术推广,着力解决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的培养培训力度,培养壮大土地托管职业农民队伍。 五、搞好粮食高产创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的意见》,组织开展好粮食高产示范区创建,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参与粮食等主要农产品高产创建活动。把示范基地的基础设施、政策支持优势与土地托管服务优势结合起来,使各项政策、技术措施和农业基础设施管护使用措施得以整体性落实。通过大力发展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大良种、良法、良机研发推广力度,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不断挖掘良种和科技在粮食增产中的潜力。 六、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支持各类新型经营服务主体推广水肥一体化、农药减量控害、生物活性有机肥等清洁生产新技术,积极探索种养结合、粮经结合、农艺农机结合等新型高效生态农作模式。鼓励各类新型经营服务主体参与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防治、秸秆肥料化利用、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重金属污染修复等六项工程建设,依托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推动以休闲农业为主的创意农业发展。 七、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机制,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之间开展要素合作,构建以产权为纽带、以合作制为主导的经营机制,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新模式。支持各类经营服务主体,通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订单农业,兴办农产品精深加工、特色创意、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二三产业。通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长产业链,做大价值链,将二三产业形成的附加值更多地留在农村,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收益。 八、合力推进农村精准扶贫。鼓励各类经营服务主体参与农村精准扶贫,以支持各类经营服务主体规模化发展为切入点,提升精准扶贫效果。深入实施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程,将行业精准扶贫与社村共建工程相结合,扎实推进供销社、村两委、合作社的联合合作,把供销社的服务优势与村两委的组织优势、合作社的经营优势结合起来,帮助贫困村、贫困户搞好生产经营和销售服务,实现农民、村集体、合作社的多方共赢。开展基层供销社与村两委共建的合作社“两带一帮”(带小户、带散户、帮贫困户)工程,确保“两带一帮”对象发展生产用材用料低于市场价格。 高密供销社多措并举 加快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高密市供销社采取多项措施,加快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拓展“三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的覆盖范围,努力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带动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 一是积极争取各级支持。近年来,高密市党委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给予大力支持,市政府连续5次发文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并计划出台《关于加快全市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确定2016年全部建成并运营好29处为农服务中心、实现为农服务全覆盖的目标。 二是创新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形式。争取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相结合的办法,筹措为农服务中心的建设资金。自筹部分主要来源于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相关龙头企业,更好地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时,适当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着重吸引社会上其他农民合作社、涉农市场主体以入股形式参与,各镇(街、区)以土地入股方式加入。在总股本中,供销合作社股本保持不低于35%的比例,确保自身控制力,便于把握为农服务方向。在为农服务中心的布局方面,新建的14处为农服务中心,选址与农村行政社区建设相结合,便于形成打造“三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的合力。 三是提升“三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服务圈”的运营过程中,做到经营性和公益性相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以服务促进经营,以经营保障服务,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通过开展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综合效益,稳定市场份额、提高议价能力和增加盈利点;采取送出去培训、引进公益岗位、加强职业农民培训等措施,不断壮大运营“服务圈”的专业队伍,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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