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十部门联合发文 强力推动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近日,莱芜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畜牧局、市农科院)、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和山东莱芜烟草公司联合下发《关于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莱农发〔2015〕45号),强力推动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明确目标要求。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是2015年莱芜市委1号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要工作部署,被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也是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意见》明确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即坚持“政府支持、供销社主办、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原则,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半径适宜、功能完备”的要求,根据优势产业资源和农业农村需求,因地制宜,科学选址,着力打造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主阵地。2015年在全市所有镇(办)建设为农服务中心20个,其中,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5个,一般性为农服务中心15个,实现全市为农服务中心全覆盖。 二是制定建设标准,精心组织实施。为农服务中心由市供销社整合系统资源,依托市农资站、莱城区供销有限公司、钢城区供销集团总公司、基层供销社,联合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资经营单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自建、股份合作等方式投资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名称统一确定为莱芜市xx区xx镇(办)为农服务中心,加挂供销社标识。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功能定位为测土化验、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资直供、农民培训、农机服务、加工储存服务以及承接公共服务项目,要求8月底前建成运营。一般性为农服务中心,功能定位为智能配肥、农资直供和开展技术指导,主要建设农资超市,力争10月份全部投入使用。为农服务中心的管理运营,由农业、供销社等部门进行指导、规范,依托建设单位组建运营管理主体,与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口服务部门融为一体,为农民和新型市场主体提供 “一站式”服务。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以区级为实施主体,建立协同机制和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财政、科技、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供销、气象、烟草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运营中的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供销社。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为农服务中心予以扶持;各有关部门依照部门职能提供政策资金、信息资源、农机补贴、技术共享等扶持政策,支持供销社承接政府涉农项目购买服务;各级供销社要密切与其他部门配合,做好支农惠农政策的承接工作,推动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完成。 济宁市五部门联合出台意见 协同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 4月21日,济宁市供销社会同市农业局、水利局、粮食局、农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协同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工作的意见》,整合五部门政策资金、专业人才、服务网络等优势,共同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为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的主要内容。一是大力开展大田作物托管服务。积极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扩大托管品种,共同做好曲阜市、汶上县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二是做好植保服务工作。联合开展为农服务队伍培训及农技推广、病虫害监测、疫情发布工作,制定病虫害统防统治、小麦“一喷三防”、玉米“一防双减”工作方案,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植保技术和手段。三是积极实施“沃土计划”。加快推进耕地质量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残留污染治理等工程,着力推广应用生物有机肥、秸秆综合利用、水肥一体化、农药减量控害、降解地膜等一系列新技术、新模式,引进良种新技术示范推广。 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的措施。一是大力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发展粮食种植、农机、农产品、植保等农民合作社,积极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做好农企对接工作,不断拓宽农业规模化服务链条。二是大力开展“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程。通过共建新型农村社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销售等项目,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规模化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托村“两委”成员开展农村发展带头人培训,依托村组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开展农业创业人员培训。三是不断提升为农服务的功能。实施信息化工程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耕、种、管、收等产中服务,改善农资供应等产前服务,拓展延伸贮藏、加工、销售和品牌培育等产后服务,形成全产业链的为农服务;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 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的扶持政策。国家、省、市各类强农富农惠农政策和基本建设项目以及国家、省安排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优先用于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工作。支持托管组织参与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小麦“一喷三防”、玉米“一防双减”、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支持供销社领办的农业产业化企业优先申报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优先在品牌培育方面向供销社领办的企业、合作社倾斜;农业、水利、粮食、农机等部门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供销社托管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公益性服务。 加强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的组织领导。市农业局、水利局、粮食局、农机局、供销社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各级农业、水利、粮食、农机、供销社等部门将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纳入各自考核体系,加强考核调度,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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