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大力推进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10月8日,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高密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实施方案》(高政办〔2014〕102号)(以下简称《方案》),大力推进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助力供销社改革发展。 《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即在原29处建制乡镇各建设1处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其中2014年底前完成胶河生态发展区等7个镇(街、区)的建设任务。《方案》还规定了为农服务中心的组建方式及服务内容。组建方式为:由市供销社统一组织,所在镇(街、区)提供土地,基层供销社、有关公司、合作社及村委参与建设,农业、农机、金融等部门的延伸网点一并进驻。采取前厅后院的形式,前厅主要提供信息、咨询、中介、产品展示、日用品、农资经营等相关服务,后院主要从事粮食储存、农机具存放、维修、农产品加工仓储等活动。服务内容为:开展包含种子、化肥、农药的销售、咨询以及农机推广、农机具供应维修、测土配方、智能施肥、耕地、播种、统防统治、浇水、收获、粮食烘干、农产品仓储等专业服务在内的全方位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各类公共便民服务、质优价廉的生产生活用品经营服务、精神文化生活服务以及其他服务项目。 《方案》要求,为农服务中心由所在地的基层供销社或供销社有关公司负责整体管理和运营。要针对服务内容和要求,组建专业服务合作社和镇级联合社。同时,坚持“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积极争取镇村以及林业、体育、文化、卫生等部门的广泛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服务中心要悬挂供销社标识和市供销社统一设计的为农服务标识。 《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农工办、供销社、农业、农机、经管、财政、金融、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项目管理,实行工期倒排制,明确当前工作重点,加大督促力度;要强化政策支持,对新建为农服务中心,每建设一处市财政扶持100万元,其他由市供销合作社筹资解决;要建立考核机制,实行包靠制度,确保为农服务中心的建设质量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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