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在2015年1月27日召开的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全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情况》作为参阅材料供人大代表参阅。现刊发如下,供参考。 全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情况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 2014年4月,国务院批复全国总社在山东等4省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试点批复以来,省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国总社的精心指导下,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形成了以改革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2014年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一是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取得新突破。实施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工程,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9256家。自下而上组建区域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470家,其中镇级区域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注册为合作社法人单位;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已发展13家,均登记为事业法人单位,与供销社“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供销社基层组织涉农乡镇全覆盖,基层供销社总数达1738个。实施新型农民社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社员、职业农民43万人次。 二是农业服务规模化取得新成效。全面实施2000万亩土地托管5年规划,以“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以“增产节支提效”为目的,努力打造“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服务品牌。全省共托管土地826万亩,其中全托管132万亩。通过土地托管,每亩粮食增产14.7%,节支提效400~800元。省供销社探索总结基层实践,提出并大力推广“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即为农服务中心辐射区域半径3公里左右、面积3~5万亩,目前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为农服务中心378处。 三是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取得新进展。组织部分市县商贸流通企业共同出资,发起组建了山东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着力打造全省“一张网”。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鲁供农产品”、“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等多家企业的电商平台初具规模。加快农资行业转型升级,由卖产品向卖服务转变,成为土地托管的实施主体。参与“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全面实施“放心农资工程”,规范改造“放心农资店”12637家。 四是农村合作金融得到规范发展。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引导规范农民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互助业务。积极配合金融、银监等部门对资金互助组织进行了规范管理,清理了300多家只服务未参股的合作社,目前216家规范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合作社,互助资金规模达9.6亿元。成立了山东供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省财政支持5000万元、注册资本2.76亿元,与农业银行山东分行等签订了合作协议,有效提升了供销社对合作社的融资服务能力。 五是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成效明显。目前全省17市和99个县市区党委或组织部门下发文件,1489个基层供销社和社属企业与5723个村开展了联合共建,初步构筑起供销社、村“两委”、合作社、信用互助组织“四位一体”的合作机制,形成了“党政支持、组织推动,供销主导、部门联动,四位一体、利益共享”的工作格局。全省社村共建项目已达9292个,干部交叉任职1095人,帮助共建村农民增收10.8亿元,村集体增收1.7亿元,基层供销社和企业实现盈利9809万元。 全省供销系统在服务“三农”的同时,自身也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全系统实现销售收入4606亿元、利润62.5亿元,分别增长22%、8.4 %。2014年3月份,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在济宁召开,汪洋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参观了汶上县供销社为农服务现场,他指出,“开展土地托管,以规模化经营和服务,为供销社发展找到了新的路子,是农民、村集体、供销社三赢的格局。”全国供销总社对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情况也给予了充分肯定,近20个省市供销社前来考察学习,中农办《农村要情》、新华社《内参清样》、《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经济观察报》、《大众日报》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导。 二、2015年工作打算 2015年,是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攻坚年。省供销社将以综合改革试点为总抓手,加快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推进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构建社农结合、社社合作、社村共建为农服务协同机制,探索供销社、村“两委”、合作社、信用互助组织“四位一体”实现形式,把供销社打造成各级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一是始终保持改革正确方向。把“为农服务”放在全部工作的首位,把提升服务能力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出发推进改革,用市场思维、法制理念研究发展举措、发展路径,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从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出发推进改革,形成联通城市、覆盖农村的现代流通网络,解决好为农服务“最后一步路”问题。从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出发推进改革,积极参与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经营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二是加快推进农业服务规模化。争取纳入全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半径适宜、功能完备的为农服务中心。主动念好“减、退、转、改、治、保”六字诀,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良种繁育推广、土壤熏蒸改良、废弃物转化、生态环境修复等技术利用和托管服务,减少面源污染。争取纳入国家千亿斤粮食新建仓容计划,加大粮食烘干设备的配置和储藏设施建设。拓展服务领域,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延伸,开展青贮玉米和苜蓿等饲草料种植,探索为养殖业规模化服务的路子。用好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推进三次产业融合,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紧密衔接。 三是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适度规模的众多市场经营主体,与构建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供全渠道服务相结合,是山东供销流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选择。尽快搭建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核心层,构建紧密层,通过联采分销,健全完善仓储物流配送体系,打造农资、农产品、日用品“三网”融合、线上线下融合、前台后台融合的全省流通“一张网”,逐步建立起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上下贯通、高效运作的新型农村流通网络体系。 四是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按照《山东省农民信用互助社管理办法》,坚持以供销社组织体系为基础,坚持封闭性、社员制的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依托农民合作社推动农民信用互助社发展,逐步构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发挥山东供销融资担保公司作用,破解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是加快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以供销社为载体,以资产为纽带,以自愿互利为基础,积极对接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镇、县级区域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并规范设置“三部一中心”(生产服务部、现代流通部、合作金融部和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提升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扩大覆盖面和入社成员数量。在基层组织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向村居延伸。 六是加快推进为农服务协同机制建设。加快构建社农结合、社社合作、村社共建的协同服务机制,形成以供销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为载体、农口行政部门支持、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自愿互利参与的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推进社农结合,构建供销社与农口行政部门协同服务农民机制;推进社社合作,构建供销社与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紧密合作的机制;推进社村共建,形成组织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合作机制,为实施精准扶贫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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