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供销社与水利局联合 共同推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工程建设 针对近年来部分地方农田水利设施投入不足、年久失修、老化损坏、灌溉效益衰减的难题,枣庄市供销社与水利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就共同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协同服务农民机制形成以下意见: 一、加强双方信息沟通。市供销社与市水利局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市供销社及时向水利局通报供销社服务规模化开展情况、对水利灌溉设施的需求情况、土地连田成片开发情况,为建设“小农水”提供条件。市水利局及时通报设施规划设计、项目申报、投资方式等情况,与供销社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推进双方合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做好项目规划。供销社把自身创办的基地、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的土地融入水利部门的统筹规划之中,及时申报项目。市水利局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和“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原则,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项目建设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重点解决影响土地托管服务的“卡脖子”工程和“最后一公里”工程,优先安排农业服务规模化程度高、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的区域。 三、认真组织建设施工。支持供销社参与建设“小农水”项目,并在建设中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组织专业技术队伍,精心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水利局及时将建设的组织管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投入以及管护措施等向供销社通报,以便供销社及时了解掌握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发现问题沟通解决。 四、加强资金资源整合。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实际,在不断完善和创新“民办公助”机制基础上,加大供销社和水利局的资源整合和资金扶持力度,“小农水”专项资金重点向供销社土地托管服务项目倾斜,实现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转变。以供销社服务规模化为基础,以各级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为引导,以工程配套改造和管护机制改革为手段,积极整合各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提升“小农水”建设水平和管护水平,实现规模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 五、完善管护机制。为改变“小农水”普遍存在的“有人建设、无人管护”问题,确保设施建成后合理管护、有效运营,将财政资金形成的水利设施委托供销社、农民合作社管护运营。供销社按照服务农民、科学管护、高效运营、盈亏平衡的原则,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切实肩负起水利设施的管护运营责任,使水利设施持久、高效的服务于现代农业,助农增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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