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20.pdf 本期目录 10●威海市供销社与农业、农机部门联合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 ●烟台市农业局市供销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强化为农服务 威海市供销社与农业、农机部门 联合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 近日,威海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供销社联合下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威供发〔2015〕8号),共同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文件强调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培育发展农业规模化服务主体。重点培育粮食种植、农机、农产品、植保等类型农民合作社和涉农龙头企业,着力抓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积极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提高新型主体整合服务资源、提供规模化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骨干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机械装备和专业团队优势,积极支持组建统一运作的区域性统防统治经营服务实体,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和规模。二是拓展规模化服务内容。在对大田作物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对特色产业开展规模化服务。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为大田作物耕、种、管、收、售、储等生产经营全过程或几个关键环节提供“保姆式”、“菜单式”规模化服务。重点对花生、果品、蔬菜、西洋参、茶叶等特色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进行调查,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有针对性地提供规模化服务,切实解决特色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特色农产品的品质和效益。在注重对农业生产过程进行规模化服务的基础上,加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服务力度。鼓励农资、农机和农产品等龙头企业与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相向而行,在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深加工、产品质量可追溯、创建品牌、开拓市场等环节进行深度合作,增加农民收益,降低企业因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引导有条件的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体,向生态休闲农业发展,通过实施现场采摘、农超对接、农社(区)对接、网络销售提高收益。严格按照规定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和农业互助保险服务,缓解农民融资难,坚决防控金融风险。主动念好“减、退、转、改、治、保”六字诀,依托供销社农资经营服务优势,深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计划,积极实施“沃土工程”、“放心农资工程”,加快推进耕地质量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残留污染治理等工程,着力推广应用生物有机肥、农药减量控害、降解地膜等一系列新技术、新模式,不断引进良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引导农民减少化肥、农药合用量,降低成本,提高农产品品质。构建多元化、多层级的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切实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三是搭建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发挥农业、农机部门人才优势、政策优势和供销社经营网络优势,依托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农机合作社和基层供销社,按照辐射半径3公里左右、服务面积3万亩的服务能力,利用基层社或村集体土地设施,新建或改造集土地托管、农机服务、测土配肥、农资直供、统防统治、农产品购销加工、农业科技、农民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镇域为农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为周边农民提供一站式规模化服务,打造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主阵地。四是社村共建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供销社的经营网络优势和农业、农机部门的人才技术优势以及村“两委”组织优势,积极联合农村能人、生产大户和普通农民,通过领办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适当集中土地,整合各类资源,围绕耕种管收和加工销售整个产业链,共同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系列化、规模化服务,通过共建新型农村社区、发展合作社和特色农产品加工销售等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民增收减支,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抓好区域性“农业规模化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在更大范围整合农资供应、农机服务、技术咨询、农产品购销等服务资源,为农业农村供需双方高效对接提供服务。 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建立协同机制和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政策扶持。各级农业、农机部门支持供销社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运用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等方式,积极参与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小麦“一喷三防”、玉米“一防双减”等农业公益性服务。对供销社系统开展农业规模化服务的企业及合作社购置的农机具,按政策规定优先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等。抓好督导宣传。各级农业、农机、供销社等部门将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纳入各自考核体系,加强考核调度,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烟台市农业局市供销社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强化为农服务 为借助农业部门的资源,更好地推动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近日,烟台市供销社与市农业局签订了为农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共同促进全市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双方联合成立了工作班子,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内容,提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措施,促使合作协议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市农业局和市供销社就合作的内容和方式做了明确规定:一是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与技术服务方面进行合作。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市农业局支持市供销社参与配方肥的宣传推广、销售以及培训工作。市供销社负责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智能配肥系统覆盖到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村庄,并根据市农业局提供的技术指标,调整主要作物配方肥配方和化肥品种结构,推广使用优质、安全的肥料产品。市农业局主导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负责政策、技术支持,享有工作成果。市供销社全面配合市农业局的工作,接受市农业局的政策、技术扶持。全面实施“有机质提升工程”。市农业局发挥政策和技术优势,市供销社发挥资金、设施和营销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共同争取将“有机质提升工程”纳入到政府层面推动。办好庄稼医院。市农业局充分发挥人才、技术、政策等优势,支持市供销社设在桃村的农资配送中心,创办庄稼医院,庄稼医院依托市供销社设在乡镇的直营店开办庄稼“诊所”。同时,双方要主动与农业科研部门、大专院校、科技院所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互联网技术,创办网络庄稼医院平台,实现现场“诊病”与线上“诊疗”相结合,“诊病”与“治疗”相结合,病虫害防治与安全高效低毒农药推广销售相结合,发挥庄稼医院的作用。推进农资终端连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市农业局支持市供销社全力推进全市农资终端连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市供销社依托优势骨干企业,进一步优化区域流通布局,重点规划建设一批辐射能力强、规模大的农资商品区域仓储中心、配送中心,逐步在全市建成配送中心设置合理、连锁店覆盖乡村的农资终端连锁经营服务体系。推进农资放心工程建设试点。双方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为实施主体的设计要求,争取把优良品种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智能配肥、庄稼医院、有机肥和生物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与农资经营相结合,合力推进“政府放心农资工程”。做好重要农资商品经营储备。市农业局支持市供销社做好全市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储备经营;委托市供销社承担起农业防灾减灾的种子、农药、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市供销社充分发挥好栖霞桃村的标准化农药配送中心的作用,做好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进货、储备、销售、农药包装物回收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农产品农药施用安全,搞好病虫害防治,降低用药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减少环境污染。二是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开展合作。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市农业局支持市供销社领办农民合作社。市供销社依托各级供销社在基层设立的经营服务机构和设施,广泛组织种植专业户和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参与,大力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市农业局支持市供销社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市供销社通过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探索创立农产品标准及生产操作规程,对已经成熟的争取颁布为地方标准。市农业局对市供销社建立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给予技术和政策上的扶持。市供销社通过领办合作社,引导组织更多的农民开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并在市农业局的支持下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以此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增加农民的收入。市农业局支持市供销社培育农产品品牌,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并在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原产地认证等方面给予支持,不断增强全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市农业局支持市供销社培育一批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供销社在市农业局的支持下,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围绕化肥、农药的经营与服务,农产品的收、储、加、运,农用成品油的经营与服务等方面,全力拓展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经营与服务,不断扩大经营服务领域和规模,持续培育经营服务能力。市农业局对市供销社符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条件的企业要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加强农产品销售市场体系建设。市农业局支持市供销社在农产品产地和重点销区建设各类市场和配送机构,开展农超对接,参加国际、国内各类展会,组织出口等拓展市场方面的工作,能够纳入政策扶持的,市农业局应全力支持。市农业局与市供销社共同探索建立烟台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更大的市场空间,为烟台农产品走出去创造更好的条件。三是在培育新型农民和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开展合作。提升新型农民综合素质。双方共同以培养职业化农民和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水平为目标,以提高经营管理技能和带领农民致富能力为重点,突出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农业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利用村级公共场所、庄稼医院、仓储配送中心、直营店等作为培训讲堂,采取请专家讲课、到田间地头观摩、集中授课和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组织参观先进做法等方式,从传授单一技术技能向市场经济、农业科技、法律法规等多个领域延伸,建立多层次培训体系,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市农业局支持市供销社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展生态农业项目。市农业局支持市供销社开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和其他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并给予工作指导和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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