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10.pdf 泗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支持 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泗水县供销社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多年来包袱沉重,组织涣散,信访稳定困难大,发展举步维艰。2014年,济宁市供销社被纳入全省供销社首批综合改革试点市之一,泗水县供销社抢抓机遇,负重奋进,开拓创新,积极争取,引起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泗水县委县政府密集出台一系列文件,给予供销社政策、资金、环境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为泗水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创造了历史性新机遇。 2014年9月16日,针对县供销社机构不健全、基层社薄弱的现状,泗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印发泗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县供销社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健全了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12月15日,泗水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泗水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强调,一是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指导。2014年底前在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增加对基层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的指导职能,每个乡镇(街道)各明确一名农村供销组织员。加快对农民合作社的规范改造升级,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二是实施“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程。构筑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社“四位一体”新机制,加快供销合作组织向村居延伸、经营服务向田间地头延伸。到2015年底社村共建村达到60个,每个共建村完成2个共建项目,帮助共建村集体增收3万元以上。三是积极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到2015年,全县土地托管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各乡镇(街道)先行试点,逐步推行。2015年计划建设为农服务中心3处。四是打造“新网工程”。按照“开放办社,多元介入,整合资源,连锁推进,直达农户”的思路,积极参与省市供销社的资源整合,建设集电子商务、农产品展示、仓储配送、冷链物流为一体的供销服务网络。五是积极推进“农村合作金融创新工程”。坚持服务“三农”的本质要求,探索设立农民信用互助社。选择管理民主、运营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纳入农村合作金融创新工程试点。六是加大政策支持。县财政将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统防统治、测土配肥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供销社实施。对供销社实行土地托管服务的片区,优先安排土地综合整治、水利设施配套、高产模式推广等工程项目。对供销社投资建设的简易农田水利、晾晒、烘干、仓储及有关设施,给予重点扶持。对供销社兴办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给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七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泗水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土地托管服务纳入农业综合考核体系。 12月20日,泗水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实施“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程的意见》,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县政府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的“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社村共建的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检查考评等工作。文件要求,把“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党(工)委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县里每年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资金、基层组织建设资金中安排资金,以“以奖代补”的形式专项用于“社村共建”项目。制订了《2015年各乡镇(街道)社村共建、土地托管有关任务分解表》,明确到2015年底,社村共建村达到60个,每个共建村完成2个以上共建项目,帮助共建村集体增收3万元以上;土地托管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各乡镇(街道)都建有为农服务中心。 12月25日,泗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在乡镇(街道)增加对基层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指导职能的通知》,在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增加对基层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的指导职能,并由乡镇(街道)明确一名农村供销组织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推进“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程、“农村合作金融创新工程”、“新网工程”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土地托管服务等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