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省供销社监事会积极开展综合改革调研活动 ●青岛市供销社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能发挥积极作用 省供销社监事会积极开展综合改革调研活动 按照总社监事会关于开展参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题调研工作的部署,省供销社监事会积极组织开展调研活动。 为进一步加大调研工作力度,5月中旬省供销社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监事会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系统认真开展调研活动。目前,泰安、济宁、临沂、日照、潍坊、威海、德州、淄博、烟台、菏泽、青岛等市供销社监事会在认真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均提交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紧密联系实际,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综合阐述,总结经验做法,归纳存在的问题,并对改革发展提出建议,为各级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了可参考的样本和素材。 青岛市供销社监事会 认真履行职能 发挥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青岛市供销社监事会在市社党委的直接领导和理事会的大力支持下,围绕供销社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能,为保障和促进供销社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向市社党委建议加强对市社出资企业中机关兼职人员的监督管理。近几年,随着供销社改革力度的逐步加大,市社积极参与系统网络建设,出资、入股、新建企业逐年增多,也相应派出了董事、监事,代表市社行使股东权利。为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规范兼职人员行为,监事会向市社党委和理事会提出对兼职人员全面摸底,完善组织备案手续,出台相应配套管理办法等建议。市社党委和理事会采纳建议,责成有关处室及时跟踪办理,摸清了兼职人员情况,对个别兼职过多人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对一些新建企业董事、监事提出了拟任人选,对兼职人员全部履行了组织备案手续。为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出台了《青岛市供销社公职人员兼任社有出资企业职务管理办法》,对兼职人员任职、职责、工作机制和离任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使兼职人员做到有章可循。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监事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牵头组织财务、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对2013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了全面检查,并向理事会提报了专题调研检查报告。在总结经验和做法的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理事会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促进和保障了全系统财政专项资金运营高效、使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