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供销社监事会 发挥职能作用 维护供销社权益 菏泽市供销社高度重视监事会工作,市、县两级供销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健全,160个基层企业也都配备了监事会主任,全市专职监事会工作人员179名。近年来,菏泽市各级供销社监事会在健全组织的基础上,注重在同级供销社党委(党组)的领导下,与理事会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释放正能量,“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切实维护供销社权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强化制度建设,做好事前防范。为促进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用规章制度约束企业和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各级供销社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监事会监督职能范围》、《监事会工作实施细则》、《深入开展社务公开 实施民主监督制度》、《经济指标年终审计制》、《企业重大经济决策报批制》、《企业负责人离职审计制》等管理制度,各项规章制度针对性强、便于考核。牡丹区供销社27个直属单位分布在菏泽市区各个地段,原来不起眼的经营场地,现在是寸土寸金,所属20个基层供销社驻地,大都是菏泽市的城乡结合点,房屋、场地出租价格年年上涨,出售、转让价格月月上升。由于前几年供销社对所属单位资产处置管理不太严格,出现了一些问题。为防止社有资产流失,2012年由区社监事会牵头运作与牡丹区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供销社资产管理的规定》,明确了社有资产处置程序,规定各单位处置社有资产必须经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签名同意,然后召开职工大会,由70%以上职工签名同意,书面报区供销社和检察院审批,资产处置前必须由正规评估机构评估,然后公开竞拍进行处置,否则按私自变卖社有资产处理,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规定出台实施后,全系统内再也没有出现任意处置社有资产的现象。 二、加强资产监管,提高资产运营效益。近年来,由于管理上的疏漏,供销社个别企业出现了资产体外循环、帐目处理不规范、财务核算失真等问题。对此各县、区供销社监事会,组织监察、审计、财务人员对所属单位的资产经营、开发改造以及出售等活动进行有效监管,制定运作管理程序,堵塞漏洞。鄄城县供销社出台规定,所属单位的经营设施、场地一般不得对外长期出租,租期在两年以上,应先报县供销社批准,其租赁收入由县供销社代收代管,以确保社有资产健康运行和高效增值。到2012年底全市供销社净资产利润率由上年的4.05%上升到4.26%。 历史债务是阻碍供销社发展的一大问题,在这方面牡丹区和鄄城县供销社作了一些尝试。监事会牵头积极输导,多方协调,对债务包袱严重、经营不正常的单位进行依法破产、重组,职工得到较好的安置,供销社也获得了新生。 三、强化审计手段,创新监督模式。近年来,全市各级供销社监事会依据自身的工作职能和企业发展实际,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探索创新监督模式,特别是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采取外部与内部监管相结合、阶段性与常规监督相结合、对人与对事监管相结合、事前预防与事后惩戒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使供销社资产在监管上减少了盲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成武县供销社规定每月底集中对所属各单位实行会计稽核,监事会和审计人员参与,有些问题当场解决,从而减少了不良现象的发生。2012年全市各级供销社监事会与审计、财务部门联手开展各项审计362次,查出有问题资金620万元,提出整改建议168条,直接或间接挽回经济损失280.03万元。 四、推行社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供销社的职工大多对供销社怀有深厚的感情,这种感情形成正能量,可促进企业的发展。为此,各级供销社监事会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社务公开活动,听民声、遵民意、受民监督。市供销社一直属企业多年来经营不景气,内部管理较乱,职工意见大,干群关系紧张,集体上访、个人上访不断,有的要求解决单位问题,有的要求解决个人问题。自企业实行企务公开以后,日常支出定期与职工见面,遇事与职工商量。目前虽然该企业经营上没有大的转机,但已呈现出猜疑减少、矛盾减少、上访基本没有、干群关系和谐的良好局面。为企业生存凝聚了力量,为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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