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惠民县供销社举办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 ●淄博市供销社加强农资质量监管工作 ●沂水县供销社争取政策支持化解债务 惠民县供销社举办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 近日,惠民县供销社举办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对近期领办的114个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进行集中培训。财政局、工商局、人社局、农业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21个基层供销社主任参加了开班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班福忠主持开班式,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守江致辞,县供销社主任吴振海介绍了全县供销社农民合作社工作开展情况,省供销社副主任许广民出席并讲话。 许广民强调,农民合作社是组织农民最有效的手段,通过合作社把农民朋友组织起来,搞规模化生产和经营,做一家一户分散农民解决不了的事情,可以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供销社通过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组织农民,服务农民,在为“三农”服务中求生存,谋发展,创效益;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必须依靠产业做支撑,我们供销社拥有农资、日用品、农产品经营、再生资源、烟火爆竹等经营服务网络,有着健全完整的组织体系,并且拥有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龙头企业。所以,供销社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发展农民合作社供销社应该走在最前面。同时,供销社还要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服务功能,为每个农民合作社搭建起综合服务平台;供销社发展农民合作社还要注意几个关键问题:一是农民合作社要有规模;二是农民合作社要规范发展;三是要积极开展信用合作,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四是要做好产销对接的文章;五是要有品牌意识;六是互利共赢,效益支撑发展。 开班仪式后,由农业技术专家对新领办农民合作社的理事长进行了合作社法、资金互助、依托产业发展组织农民、农资经营等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 淄博市供销社加强农资质量监管工作 近日,淄博市供销社发出通知,切实加强供销社系统农资质量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农资质量安全工作的认识。按照全国总社、省市社相关文件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保障农资商品质量、提供优质农资商品供应提升到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来认识,积极作为,抓紧抓好。 二、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农资货源质量安全。一是加强进货管理。严把进货关,所进农资商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产品登记证)齐全。对高毒农药进行登记,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农作物范围进行推介,不超范围进货。二是完善销货管理。建立健全农资质量监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两帐两票一书一卡一留样”制度,切实做到卖出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创新经营服务管理。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农技示范,指导农民掌握正确的农资使用技术,通过改进服务将更多的优质产品推向市场;选择优质品牌,开展化肥联采直供,将重要农资直接供应到专业社、农资使用大户、家庭农场等,减少中间流通环节,从源头上控制农资质量。四是实行经营商品备案制度。对所属农资经营单位经营商品进行备案并在网站登载,方便农民和社会监督。 三、规范经营网点设置,强化对经营行为的监管。结合 “淄博供销·诚信农资”创佳活动,以保障供应、保证质量、稳定价格、提高服务、加强管理等五项内容为重点,切实强化对经营行为的监管。一是规范对龙头企业和配送中心的管理。公布农资质量监督投诉电话或电子信箱,指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现有代理农资商品重新进行梳理,对在售和库存农资进行全面清查。二是加强对直营店的管理。直营店所有商品必须由总部配送,建立购、销、调、存监管制度,审验每一批农资商品的相关手续,建立商品质量档案。三是强化对加盟店的管理。加盟店接受总部业务指导并签订商品质量承诺书,逐步加大配送商品的比重。加盟店可从其它途径采购少量特殊的农资商品,但必须建立好进销台帐,确保手续完备,并保留商品样本和发票等有关资料以备查验。四是完善对其他经营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租赁、承包、挂靠的农资经营网点的监管力度,对不服从管理、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的单位或个人一律收回营业执照,拆除带有供销社统一标识的匾牌和相关标识,解除原有合同。 四、落实责任,加强对农资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建立和实行农资质量一把手负责制,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所有责任人均要签订农资经营质量承诺书,切实负责农资经营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市社成立以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农资质量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社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沂水县供销社争取政策支持化解债务 沂水县供销社抢抓新型城镇化建设机遇,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支持,努力盘活优化社有资产,顺势而为,真抓实干,全力参与新一轮城镇化建设。 由于沂水县供销社多年来大多数资产被银行抵押或被法院扣押,难以盘活利用,形成了发展的瓶颈。为此,沂水供销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由县财政支持资金1600万元化解供销社金融债务,使全县供销社系统各企业的资产得到了有效盘活,为供销社全面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已在四十里等相关基层供销社已盘活资产1.2亿余元。其中,诸葛和四十里供销社在盘活资产的前提下,在盘活的土地上分别投资440万元和 330万元的日用品超市、综合商住楼等经营服务建设项目,已经顺利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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