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泰安市副市长张瑞东调研市供销社工作 ●莱芜市供销社出台社村合作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莒南县召开“村社共建”工作会议 泰安市副市长张瑞东调研市供销社工作 近日,泰安市副市长张瑞东调研市供销社工作,就市供销社抢抓实施“强村固基”工程机遇,探索为“三农”服务新途径,以及围绕农民需求,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张瑞东指出,参与实施“强村固基”工程和土地托管,是供销社近阶段的亮点工作,这种创新发展的势头很好,符合供销社当前服务创新的主题和方向。从参与实施“强村固基”工程的效果看,与“第一书记”对接的村集体收入明显增加,平均增加3万元以上。供销社也在服务“三农”方面找到了新的合作力量,开拓了新的市场,拓宽了服务领域。围绕土地托管服务,供销社积极跟进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不断渗透服务,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显著,解决了农村家庭分散经营、打工顾不上种地的实际问题。总的来看,供销社为农服务举措得力、基础扎实、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对下一步工作,张瑞东要求,一是要勇于创新,主动担当。供销社组织体系较为完整,经营网店遍布城乡,要在为农服务中担当主力军,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走集约化、规模化的道路,这既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党委政府对供销社提出的发展要求。二是要把握需求,真心服务。农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是供销事业发展的基础,供销社要时刻牢记为农服务宗旨,心里装着农民,把握农村实际,了解农业需要,把服务真正做到农民心坎上。三是要善于协调,整合资源。供销社资源有限,要积极协调各方、整合资源、借力发展。充分利用各种为农服务资源,发挥供销社经营服务优势,提高服务水平,进而建立起以供销社为主体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莱芜市供销社出台社村合作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近日,莱芜市供销社出台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供销社经营优势和村两委组织优势,实施社村联合惠民工程,丰富完善为民服务内容,拓宽村级集体增收渠道,促进经济薄弱村转化升级。 《方案》规定,以无资源资产、无优越区位、无优势产业、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为重点,探索推广“社村合作”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推动日用品经营、农化服务、农产品购销进村入户,构建供销社延伸经营拓网络、村“两委”引领示范强服务、农户合作互助抓生产的工作格局。首先在羊里镇址坊村、方下镇梁家庄村、雪野镇富家庄村为试点,力求达到供销社延伸为农服务网络、扩大市场、实现销售80万元以上,村集体场地、房屋租赁费以及销售收入奖励平均3万元以上,农民享受免费服务、技术指导以及货真价廉的商品,实现供销社增效益、村集体增收入、群众得实惠“三方共赢”。从今年下半年开始,逐步在全市各经济薄弱村得到有效落实,实现每个村完成销售总额100万元以上、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平均增收3至5万元。 《方案》明确了三种实施形式,一是“村两委+供销超市”,开展消费合作。利用村办公场所或其他集体闲置房屋,采取有偿租赁方式,与村两委合作共建“供销超市”,为农户提供价格有优惠、质量有保证的日用品。二是“村两委+放心农资”,开展生产合作。与村两委共建“放心农资”网点,提供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供应,采取田头直供直施、订单代存等销售方式,并通过技术培训、基地示范等方式配套开展农技服务,指导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从源头上保证农业投入品安全,推进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发展。三是“村两委+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合作。重点围绕为农民提供产后服务、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采取“龙头公司(专业社联合社)+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抓好基地建设、配套服务、产销衔接、品牌创建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对规模较大的村,探索推行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信用合作、统筹保险等延伸服务,及时解决农业生产经营难题,实现集体增收与群众致富同步推进。 《方案》明确了具体实施措施,一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社村合作”工程在市供销社统一规划协调下进行,日用品超市由市赢都商贸公司、兴合商贸公司或基层供销社组织建设运营管理,农资供应依托市农资站、省农农资公司设立网点,农产品产销对接由市新合作农产品公司经营运作。二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广。今年筛选确定2至3个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和土地相对宽满、农业生产为主的经济薄弱村为试点,各龙头公司分别与村两委、农户签订合作协议。三是健全机制,规范运行。按照“互惠互利、契约管理”原则,各龙头公司在技术推广、农民培训、市场信息和指导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无偿服务,村两委义务承担适当的农资销售中介和各类服务项目的示范推广、组织协调等任务指标,建立健全互助合作、互促共进的长效机制。每年底,根据村两委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各龙头公司按照所得收入一定比例发放业绩考核奖励,作为村集体收入。 莒南县召开“村社共建”工作会议 近日,莒南县委召开全县“村社共建”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基层供销社主任,部分“村社共建”村党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先后观摩了大店五龙官庄村、石莲子郝家庄村、道口曹家庄子村、筵宾齐家庄村等4个“村社共建”示范村工作。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一兵出席会议并讲话。陈一兵指出,“村社共建”工作是莒南的一项创新性工作,通过把供销社的优势、农村合作组织的优势和村级班子的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实施“村社共建”工作,这既是促进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供销合作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一条探索创新之路,并取得了初步成绩。就进一步做好“村社共建”,陈一兵提出五项要求,一是要做好规划引领。在现有基础上,按照全县农业产业化布局,根据一定区域范围内群众种植、养殖、生活习惯、现有产业技术、发展技术情况,进一步进行科学规划布局。二是要进一步确定共建载体。“村社共建”是村、供销社、合作社共建,进一步明确共建载体,即共建农产品基地、共建合作社、共建超市、共建社区服务中心等。三是要合力帮扶。“村社共建”不仅是供销社、乡镇党委政府、合作社的事情,也是全社会的事情,涉农部门要将相关项目、政策、资金等打包集中投入,支持这些“村社共建”试点单位,形成帮扶的合力。四是要健全机制。进一步完善利益机制、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社会保障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等,通过机制的建立和完备,把“村社共建”工作纳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五是要做好人才支撑。把供销社优势和村级组织优势及合作社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做好人才资源的整合和共享,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最大限度释放农村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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