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建设顺利推进 近两年来,枣庄市供销社监事会始终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通过工作成效,推进监事会组织建设。目前,市社所属6个区(市)社,已有5个区(市)社设立了监事会,薛城区社也有望近期解决。各级供销社监事会在党委领导下,围绕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在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各区(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规定设立监事会。2010年,按照省政府鲁政发〔2010〕3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枣政发〔2010〕43号),各区(市)政府也都下发了文件,明确要求加强联合社机关建设,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为落实文件精神,市供销社联合市政府督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省、市政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进了供销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 二、组织开展“服务与监督”研讨活动。2012年,市联社监事会组织开展了“服务与监督”研讨活动,使监事会工作者正确认识处理“服务与监督”的关系,掌握工作规律,积极主动地服务中心工作,发挥监事会作用,以工作实绩强化了政府及供销社内部对监事会的认识。 三、认真履行职能,服务中心工作。市、县两级社监事会领导全面参与工作决策,参与重大经济事项研究并跟踪问效,针对发展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对重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全程监督,协调相关监督部门关系,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为供销社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近两年来,市联社主要领导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沟通,尽最大努力争取支持。抓住区(市)政府出台供销社改革发展文件时机,推进监事会建设,解决了区(市)社监事会机构编制问题。在此基础上今年市联社党委又提出了加快企业监事会组织建设的目标,即至2014年底,全系统较大的企业设立监事会,规模较小的公司、基层社、专业社设专、兼职监事,形成上下互动、服务中心的监事网络。各级监事会积极建立完善议事规则、监督流程、社情民意信息反馈等工作制度,使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同时,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素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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