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济宁市出台文件加强联采直供化肥市场监管 ●泰安市供销合作社选派的“第一书记”工作扎实推进 简讯 济宁市出台文件 加强联采直供化肥市场监管 近日,济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就进一步加强对联采直供化肥的市场监管,促进其健康顺利发展发出通知(济社发〔2013〕28号)。通知要求: 一是严把进货关口,确保质量安全。所有联采直供的化肥都联合采购于证照齐全、手续完备的合法生产企业。供销社所属龙头公司负责厂家品牌的选择,除特殊技术含量高的品种外,应主要选择技术力量雄厚、生产规模大、品牌知名度高的企业,重点选择年生产能力在50万吨以上、科技研发在国内同行业领先、农化服务措施完备的生产厂家。通过竞标确定生产厂家后,由市属龙头公司报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和市供销社备案。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统一规范运作。所有联采直供的化肥统一使用由山东圣合农资公司统一设计、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标有“中国供销合作社”标示和“济宁供销直(专)供”字样的商品包装。经过审查认可的包装标示和质量检验合格的化肥可以直接供应到村、组和种田大户、农民合作社,也可通过镇、村的供销农资直供站(点)销售。各级经销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农资经营管理办法规定,认真落实“两账、两单、一卡、一书”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建立好进销台账,对“供销直(专)供”化肥实行全过程跟踪,对质量问题进行可追溯管理。 三是加强质量监管,维护农民利益。为确保“供销直(专)供”化肥质量安全,对所有联采直供的“供销直(专)供”化肥实行按县分品种批次报检。即对联采直供的各种化肥运达基层站(点)后,由所在县(市、区)工商局和供销社联合按规定采样抽检,抽样后统一送交市质监局质检中心检验。市质监局在检验收费时给予适当优惠照顾。检验合格的由县(市、区)供销社将检验合格证件复印送至各经销单位,其它部门单位不再单独抽检。对检验不合格的化肥,已运抵的就地封存;未运抵的停止发运,由负责采购的企业与生产厂家按有关规定处置,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泰安市供销合作社 选派的“第一书记”工作扎实推进 今年3月,泰安市供销合作社选派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到岱岳区范镇谷庄村任“第一书记”。“第一书记”上任后,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把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组建农民合作社。谷庄村有种植苗木的传统习惯,全村500余户,有200多户种植苗木,但都是自产自销,生产销售无组织,产品质量差,销路不畅。“第一书记”积极协调沟通,先后组建泰安市岱岳区景致苗木合作社和泰安市谷庄富源农资合作社,所有种植户都加入了合作社,合作社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提供高效、优质化肥农药,统一产品销售,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同时,每年可为村集体增加收入2万多元。 二是开展科技下乡惠农服务。泰安市富源农资有限公司是市供销合作社的直属企业,有雄厚的实力和良好的口碑。经“第一书记”协调,公司在谷庄村设立了农资直销点,建立100亩化肥试验田,开展农资直供和农化技术服务,并为村里无偿提供了价值1万余元的优质复合肥。 三是积极解决民生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资金,为村里着手解决道路问题,目前已完成村内1000多米道路硬化。同时,积极与泰安市体育局联系,为村里争取健身器材,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设施。 简讯——近日,省联社在山东经贸职业学院举办全省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培训班,各市供销合作社、省联社出资企业及部分基层供销社财务负责人近50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重点围绕解决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过程中财务工作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并学习了相关财务法律规章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近日,夏津县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夏津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夏津县民政局正式注册登记,这是夏津县第一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也是德州市第一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夏津县兴瑞养猪合作社、农丰棉花种植合作社等33个农民合作社加入联合社,入社农户达2000多户。 ——近日,淄博众得利集团所属齐民旺植保合作社投资96万元购进的A2c农用型飞机在临淄区试飞作业成功,该飞机每架次可载药150L,防治面积600亩左右,日防治面积在10000亩以上,开创了我省利用载人飞机进行大田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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