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全国总社公布“2012·国际合作社年”征文获奖名单 省供销合作社主任王艺华荣获一等奖 ●莒南县政府办公室调研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工作并出台调研报告县委书记陈一兵作出批示 ●青岛市城阳区政府出台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意见 全国总社公布 “2012·国际合作社年”征文获奖名单 省供销合作社主任王艺华荣获一等奖 近日,由全国总社组织开展,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承办的“2012·国际合作社年”论文征集活动顺利结束并公布了获奖名单,评选出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其中,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艺华撰写的论文《供销合作社:生产流通信用合作综合发展研究》荣获一等奖,省经贸职业学院鞠杰获得三等奖,淄博市供销合作社宋少飞、省经贸职业学院王建花和诸城市供销合作社王建荣分别获得优秀奖。同时,授予山东省供销合作经济学会等10个单位“2012·国际合作社年”论文征集活动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 莒南县政府办公室调研供销合作社 改革创新发展工作并出台调研报告 县委书记陈一兵作出批示 莒南县供销合作社加快改革创新发展步伐,不断深化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向村级向基层经济组织延伸,服务体系向田间地头延伸,启动了坊前、石莲子、道口和筵宾4个基层供销社的组织体系创新试点工作。为加快推进工作,莒南县政府办公室与供销合作社等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对4个试点单位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刊登在《莒南经济》在全县范围内刊发。县委书记陈一兵阅后作出批示:“请景明县长靠前组织,县供销合作社全力去抓,各级党委、政府,试点单位积极行动,大胆实践,求实求深,务求实效,在目前试点的基础上再深入一步,创造出莒南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经验,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青岛市城阳区政府出台 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意见 近日,青岛市城阳区政府就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出台意见(青城政发〔2012〕37号)。文件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即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文件指出,要加快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建设。一是全面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根据全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精化一产”的发展规划,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品牌产品。扶持供销合作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探索优质农产品直接进社区、进终端市场的运营模式。二是大力推进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重组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公司。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全面推进农资直供和保质监销,开展以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为重点的技术服务,推动我区农业园区化、高效化、品牌化发展。三是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通过联合与合作,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四是启动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鼓励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再生资源经营业务,规范建设社区回收点、专业化分拣中心。支持供销合作社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五是积极开展专业合作服务。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好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仓储运输、冷链物流等服务,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推广采用二维码电子标识等先进可追溯手段,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支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支持供销合作社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开展信用合作,培育一批服务功能规范、助农增收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六是不断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推进协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运行机制。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文件指出,要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一是以直接组织农民、为农民提供有效服务为标准,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发展新型经济组织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其成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的骨干力量。二是加快社有企业发展。扶持发展以带动农民增收为目标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骨干企业。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社有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三是加强联合社建设。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强联合社机关建设,逐步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在已批准执行“三定”方案并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将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文件要求,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扶持力度。一是支持发展供销合作事业。区政府自2013年起,设立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供销合作社推进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和新时期供销社组织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申报全国供销总社“新网工程”和青岛市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建设项目。将供销合作社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项目,列入各级信息产业发展资金支持范围。支持供销合作社申报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央财政设立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区服务业发展局会同区供销合作社研究确定有关扶持项目,共同开拓农村市场。二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供销合作社现有土地房产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对破产基层供销社已出售的网点房和职工宿舍,区国土、城建、规划等部门要简化手续尽快办理房地产权证,彻底解决“办证难”问题。三是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实行“人才兴社”战略,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经营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到供销合作社就业,广泛吸纳农村各类能人加入供销合作社队伍,不断优化干部职工知识和年龄结构,培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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