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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供销信息2012第108期(总第1044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27  访问量:

 

本期目录

 

淄博市委、市政府领导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批示

●日照市政府出台关于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淄博市委、市政府领导

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批示

 

近日,淄博市委书记周清利,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徐景颜,市委副书记周连华,副市长李灿玉,在市供销合作社报送的《立足三农有作为加快发展谱新篇——全市供销合作社2012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上分别作出批示。

周清利批示:要认真务实地总结全市供销合作社工作的经验,瞄准更高目标,推动工作再上新水平。

徐景颜批示:请认真落实清利书记批示,望市供销合作社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继续创新发展,努力走在科学发展、服务三农的前列。

周连华批示:市供销合作社以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为宗旨,集中推进 “一个平台两个网络”建设,为“三农”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成绩可喜可贺,望继续探索创新机制,把“产业”做强。

李灿玉批示:近年来全市供销系统立足三农,创新思路,主动作为,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受到全国表彰,希望市供销合作社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开拓进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日照市政府出台

关于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

全面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近日,日照市政府出台《关于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日政发〔201236号)。文件要求,坚持科学发展、服务创新、合作联合、强社惠农,以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组织和服务农民为根本任务,以推进生产、流通、信用等综合性经营服务为着力点,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文件确定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一是经济结构调整,经济效益提高。加快从单一的生产生活资料经营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以流通服务业为主向多领域、多产业发展转变,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保持较大幅度增长。二是龙头培育成型,网络全面覆盖。日用品、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融资服务及烟花爆竹等专业公司形成规模,带动建立产业发展服务链条。农村经营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农村网点覆盖率达100%,日用品和农资商品配送率达到90%三是基层组织健全,服务功能完善。加强基础设施改造,创新组织模式,实施开放办社,建成一批体制健全、产权明晰、机制灵活、功能完善的新型基层组织,实现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县(区)域服务无缺失。四是综合服务延伸,农民普遍受益。全面加快以超市为主体的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搭建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平台,为农民生产生活创造实惠。五是资本积累增加,发展潜力增强。建立资本运营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新的资本积累,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坚持以发展促稳定,社员股金问题5年内全部解决,其它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矛盾妥善化解。

文件强调,全面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一是加快完善农村日用品现代流通网络,形成市县有龙头、乡有超市、村有农家店的连锁经营体系,完善物流配送中心功能,促进城乡消费品流通服务一体化。二是加快构建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立“配送中心+基层社直营店+村级专卖店”的农资现代流通网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农药配送中心,广泛开展各种技术服务。三是加快推进农产品生产经营服务创新,支持供销合作社立足当地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建立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的一体化产业链条。四是加快深化农村社会化综合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集生产生活服务、中介服务和公共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搭建为农民服务的平台。五是增强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经营管理职能,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体系。六是加快建立农村信用合作互助体系,开展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搭建以合作性金融为基础的农村融资服务平台。

文件指出,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一是以健全组织体系、改造经营网络、管理运营资产、强化服务功能、壮大人才队伍为重点,加快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二是加快社有企业改革重组和资本布局优化,发展有主导业务、有市场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三是落实市县级联社机关“三定”方案,强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功能,探索新时期县级联社的体制创新,增强联合社服务功能。

文件要求,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全面落实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资金,市财政、各区县政府设立并逐步加大专项扶持资金,发展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是支持化解供销合社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闲置土地缴纳的政府收益金实行等额返还。对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政府处置受益优先用于安置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解决职工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三是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征收或占用供销合作社房屋及附属物的,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给予补偿。四是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使用土地问题。供销合作社建设项目用地纳入用地计划,形成的土地及设施等资产依法确权登记。五是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拓展农村金融服务渠道,支持以供销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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