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委、县政府 高度重视和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 同时出台三个文件常委会议作专题研究 8月22日,莒南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莒南发[2012]27号),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强化协作,支持供销合作社全面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同时,县委、县政府办公室配套出台《关于推进新型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意见》(莒南办发[2012]19号)和《关于印发<加快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莒南办字[2012]88号),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实施措施。 9月22日,莒南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县供销合作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问题。会议指出,近年来,莒南县供销合作社不断改革发展,大力实施两个“十百千”工程,创造了供销合作社工作的“莒南模式”。会议强调,在目前工作良好的基础上,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方向,抓好工作落实。会议要求,从四个方面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意识,勇于探索、大胆突破,不断探索发展的新路子,创造出新成绩。二是选准改革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大力做好两个延伸,在生产经营服务领域向田间地头延伸,继续创新大田作物托管经营服务模式,最大程度解放农村劳动力,带领农民致富;在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领域向村级基层组织延伸,在具备完善的县、乡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基础上,探索村级基层组织体系发展模式,不断加强供销社村级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继村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群众性自治组织)之后切实发挥作用、助农增收的第三种村级组织。三是办实事,求实效。把供销合作社工作办实、抓牢,切实在经营服务新体系和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上做出新成绩、新经验,形成基础性、长期性的发展业态。四是加强组织领导。近期召开一次全县规模的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供销合作社工作的目标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通过会议推动贯彻落实,各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好对供销合作社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扶持。 三个文件全文内容如下:
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 (莒南发[2012]2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步伐,充分发挥其在破解“三农”难题、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抢抓机遇,不断加快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创新发展步伐 供销合作社是农业、农村、农民的经济服务组织,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大力实施“十百千”工程,加快建设“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体系),经济实力快速提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在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县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经验做法被省委领导和全国供销总社称赞为“莒南模式、临沂经验、山东现象、全国推广”。 当前,莒南正处在跨越赶超的关键时期。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广泛凝聚社会资源,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一个时期,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要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以健全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为主线,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用现代市场方式激活供销合作社、用现代企业理念管理供销合作社、用现代信息手段武装供销合作社、用现代物流业态发展供销合作社,继续提升“莒南模式”,巩固莒南供销社在全国全省的先进地位,使其成为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把握重点,扎实推进,全面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 (一)加快农村新型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以日用品和农资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为重点,延伸服务网络,拓展经营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加快农村流通的现代化。整合县域资源,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升级,规范提升直营店、便民店等农村零售终端,把县乡村连锁经营、新型业态和规范化服务逐步延伸到农民身边。大力推进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重组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公司,培育区域性农资骨干龙头企业,与基层组织紧密结合,建立农资市场新秩序。积极实施由区域配送中心对农户的化肥直供,减少经营环节,降低相关成本,维护农民利益。支持供销社开展以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为重点的技术服务,以及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将农资经营和生产服务紧密结合。采取自建、联建、加盟等多种形式提高网络覆盖率,提升运营质量和信息化水平,实现业务流程和销售终端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的动态掌控。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的优势,依法开展图书、医药品、烟花爆竹等连锁经营业务。 (二)全面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实施“两建三强四进”战略(即建龙头、建市场,强化信息网、安全网、产销网,进超市、进城市、进展会、进社区),与农民及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建立从优质农产品基地到市场终端的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推进大田托管“一三五”模式,由基层供销社、村两委共同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吸收农民参加,在坚持农民土地使用权不变的情况下,以专业合作社大田托管的形式将农民的责任田实行连片统一管理。通过全程式、菜单式、订单式等托管模式,开展农机、农技、农资、劳务、植保等服务,努力打造统一供种、统一供肥、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交售的“大田托管”一条龙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联合合作优势,不断提升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服务水平,建设高端、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冷链物流,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收购、仓储运输、加工包装水平。大力扶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品牌企业、品牌基地、品牌网络、品牌服务,打造名企、名社、名店,“十二五”期间培育3—5家集团化、多元化的现代企业。积极开展“农超对接”,推动大型连锁超市、农贸市场与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等建立直接采购关系,探索低成本、高效率的优质农产品直接进入终端市场的运营模式,培育品牌产品,提高农产品效益。加强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手机、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实现区域农产品供求信息的及时传递。依托县、乡镇、村三级供销网络,建立“为农综合服务中心”,引导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和科技等涉农部门的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灌溉、畜牧兽医、农机维修、技术指导等各类经营服务项目进入中心,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安全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从事种子、农机具、成品油、饲料等商品经营及大型农业机械服务业务,不断拓宽经营服务领域。 (三)不断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全县农村社区规划,优先选择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经济基础好的村居(社区),加快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立足于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坚持“政府引导、供销合作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探索有效的运营管理模式。各级政府可依托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调动各方面力量,打造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除政府列专项基金外,发改、文化、体育、医药、卫生等部门在资金、农家书屋、文化服务、体育器材、药店设置、社区医院等方面积极配合,全力支持。 (四)创新发展农村金融互助服务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兴办融资互助担保公司、资金互助和农业资金互助统筹保险“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融资互助服务体系。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依托生产经营合作,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开展信用合作,积极发展和不断完善资金互助;鼓励县供销社组建融资性担保机构,搭建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的融资平台。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供销合作社的合作,探索建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之间的资金调剂机制,探索发展适合我县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联合共保、风险共担的体制机制,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鼓励供销合作社所属的企业按照市场准入条件参与组建金融互助平台,扩大资金互助业务,创新农村融资服务。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鼓励供销社积极探索互助合作保险业务,创新经营方式,努力开拓市场。 (五)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供销社兴建再生资源综合生态产业园区,发展专业化分拣中心,积极发展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的网点收购作用,搞好农村废旧物资的回收,改善村容村貌,提升服务功能。支持供销合作社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取得经营资质。支持县供销合作社建立布局合理、运作有序的再生资源经营网络,不断提高回收利用科技含量,鼓励实施深加工项目,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三、创新体制,筑牢根基,切实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 坚持以县供销社为核心,以基层组织为基础,以社有企业为龙头,明晰产权关系,理顺组织体系,创新经营机制,推进联合合作,建设植根“三农”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 (一)完善县供销合作社职能。加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建设,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根据实际需要,明确联合社工作职能,将建设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的各项任务及政府需要供销合作社承担的任务赋予联合社。县供销社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以及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转变观念和经营方式,改造、重组、壮大现有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努力探索基层供销社的服务手段、运营方式和盈利模式,“十二五”期间创建3处国家级“百强”基层供销社。加快县、乡镇供销合作社的纵向联合和各地供销合作社之间的横向合作,可以互相参股、多层面联合、全方位合作,构建全县和区域性经营服务网络。吸纳、整合、聚集、联合各类经营服务主体,构建供销合作社+为农综合服务中心+专业合作社“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实现为农服务全覆盖。鼓励、支持村“两委”干部创办、领办、帮办专业合作社,广泛吸纳有经济实力、道德品质好、社会认可度高的专业大户、农村能人加入到供销社组织体系中。将优秀的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和农民经营大户,充实到基层供销社班子,带动发展新型经济组织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其成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行“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党支部(党小组)”的设置模式,充分发挥供销社基层组织的市场、技术优势与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组织优势,实现联动发展,互促共赢。 (三)加快社有企业发展。鼓励支持供销合作社适应“三农”需求,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大力发展现代股份制企业。支持县级供销合作社发展日用品、农产品、农资、再生资源和信用担保等公司企业;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础上,发展公司企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经营企业,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大的供销社企业集团。按照现代经营制度,采取供销社控股、参股、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引进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强化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投资风险控制机制,促进企业管理创新,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继续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协调配合,切实解决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国土资源部门要对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项目建设用地优先考虑解决,要明晰土地产权,及时办理土地登记;工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新建(恢复重建)或改建的基层社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登记注册;税务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对供销合作社涉及的新建经营项目的税费给予适当减、免政策支持;财政部门要将供销合作社新型经营服务体系新建、改扩建项目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给予资金支持;农业、农机等部门要在农业开发、农机购置、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建设部门要对供销合作社因城镇建设造成社址重建的,简化建设手续,相关城市建设配套费给予减免;发展改革部门要对供销合作社农资、再生资源和农产品等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等工作给予支持。科技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承担国家科研和农业成果转化项目。 (二)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综合服务功能,鼓励供销合作社积极领办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供销社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并将其纳入当地农民培训总体规划。支持社有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以及农超对接、家电下乡、农机下乡等工作。支持供销合作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商业储备和救灾储备。支持供销合作社流通龙头企业加快信息化改造,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经费支持。重视发挥供销社系统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依法承接政府委托的职能。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供销社参与国家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支持供销社积极利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农村市场。县财政增加供销社改革创新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专项资金每年不低于100万元,用于支持供销社加快构建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 (四)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土地问题。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定土地权属,加快供销合作社现有土地的确权、登记种颁证工作。对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土地收益优先用于供销社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和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对供销合作社建设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的项目用地,应纳入各级用地计划,给予重点支持。各级政府在进行合村并居、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将供销社的便民超市、社区中心等流通网络建设纳入农村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内。 (五)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实行“人才兴社”战略,支持供销合作社培养和凝聚农村中的优秀生产经营人才,鼓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秀负责人和带头人进入供销社,努力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经营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复合型人才,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加强县联社队伍建设,在人员招录中给予县联社相应招录计划,不断优化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知识和年龄结构。 (六)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平调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资产处置、权益转让及重大投融资计划等事项,须报经县联社审批。因城市建设、道路拓宽等需要拆迁或占用供销社资产的,应按原有的规模和性质予以回迁和重建。
莒南县委办公室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新型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意见 (莒南办发[2012]19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0]31号)、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临政发[2010]32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莒南发[2012]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新型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发展、服务“三农”为宗旨,以联合合作、开放办社、创新体制为主攻方向,将供销社基层组织发展成为以先进生产经营方式,从事若干经营服务的经营性、公益性兼具的综合性为农服务组织,真正成为当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委、政府领导,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实事求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市场化运作,运用市场手段,整合各方面资源,创新经营服务,拓展延伸经营服务领域,建立农村经营服务新秩序;坚持组织体系建设与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一并推进,在建设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供销社的主导作用,与各类经营服务主体共同构建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所必需的新型组织体系。 (三)目标任务:以把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真正办成服务农民的经济组织为目标,从2012年起,经过3—5年的努力,在全县乡镇(街道)基本建立起农民群众靠得住,党委政府用得上,经营服务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 二、新型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的构成和主要职能 新型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是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开展为“三农”服务的综合平台,其主要构成是: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的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生产大户、经营大户)和合作经济组织。主要职能:一是引领合作职能。协助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拟定本乡镇(街道)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规划,管理、组织、指导和引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二是经营服务职能。负责在本行政区域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建设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终端网点,开拓市场,衔接产需,引进项目,搞活流通,带动农民进入市场,促进农民增收。三是公共服务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通过整合资源,开展信息、技术、资金、信用担保、教育培训等社会化服务,兴办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搭建为农民综合服务平台。四是政策执行职能。承担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委托的农村市场流通服务任务,向党委、政府反映农民及合作经济组织的合理诉求,争取和落实支持政策;根据农民需要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当好党委、政府农村工作助手,配合当有关部门开展科技普及、农技推广等工作。五是沟通协调职能。负责协调、组织区域内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民营企业、农民经营大户等经营服务实体的项目推荐工作,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三、新型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主要形式 积极适应构建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的需要,坚持以基层供销合作社为核心,以社有企业为支撑,以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明晰产权关系,理顺组织体系,创新经营机制,推进联合合作,建设植根“三农”、三位一体的新型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 (一)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基层供销合作社是植根农村、贴近农民、服务农业的前沿阵地,要在建设新型经营服务体系过程中,实现供销社基层组织的创新和发展。要以发展现代农业特别是以推进大田作物的全程服务为重点,不断密切和深化与农民的关系,打牢供销社基层组织生存与发展的根基;要以乡镇驻地超市为依托,完善连锁经营网络,加快商业网点的改造提升,增强拓展其服务功能;要通过开放办社,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吸纳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和农民经营大户中的优秀分子,充实到基层供销社班子中;要通过产权联结,建立合作经营新体制新机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壮大经营实力,增强发展后劲;要围绕区域内重点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发挥基层供销社优势,吸引和带动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为农民生产服务的平台;要坚持重质不求量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搭建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服务的载体。 要对供销社基层组织的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在农村社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营服务机构,以开展大田作物的全程服务为基础,逐步配置各类经营服务设施,形成社区综合服务功能,由此使供销社的基层组织真正融入农民之中。 (二)加快社有企业发展。鼓励支持供销合作社适应“三化”发展需求,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大力发展现代股份制企业。供销合作社要紧紧围绕当地经济发展和供销社资产、网络、经营等优势,按照现代企业制度,采取供销社控股、参股、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引进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发展日用消费品、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和信用担保等公司企业,对为农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保持供销合作社控股地位,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大的供销社企业集团。按照现代企业经营制度,强化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投资风险控制机制,促进企业管理创新,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可以依托供销社现有经营资源和资产资源,通过供销社量化部分资产入股、经营者参股方式依法成立产权联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型合作经济经营实体(专业合作社),也可以直接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经济实体合作,结成自主经营、自我发展、风险利益共担的新型经济联合体。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横向合作,多层面联合、全方位合作,构建区域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服务网络。支持县联社组织、吸纳、整合、聚集、联合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成立合作社联合社,组建行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培养和凝聚农村中的优秀生产经营人才,鼓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秀负责人和带头人进入供销合作社队伍,对影响大、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可以安排到基层供销合作社任职,并直接纳入县联社管理。要将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村党支部及村委会的建设紧密结合,在共同推进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过程中,使党的基层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使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四、加强对新型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供销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三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推进新型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莒南的一项重大举措。县政府成立“新型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发改、工商、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农业、农机、建设、供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供销社,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对下级社和社有企业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职责,对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发挥有效的指导监督作用,保障组织机构的完整和队伍的稳定。
莒南县委办公室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快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莒南办字[2012]88号) 为推动供销社经营机制、组织体制创新,实现莒南县供销合作事业跨越式发展,根据各级有关供销社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三农”的办社宗旨,坚持“贴近三农、高点定位、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的原则,大力推进经营服务创新和组织创新,加快构建功能完备、运转高效、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和组织新体系,在实现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使供销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经过3年努力,形成覆盖面广、服务功能强、运营质量高、充满活力、协调发展的日用品、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社区综合服务的新型经营服务体系。 二、扎实推进经营服务创新 (一)提升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对传统网络进行改造升级,结合新型社区建设,培育发展连锁直营店,改造精简加盟店,提升网络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营造安全放心、便利实惠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在城区新建2处2万平方米以上的日用品超市;对乡镇现有超市进行改扩建,普遍单店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单店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高标准改造村级农家店500处,真正形成具有完全掌控力的连锁经营网络。同时,增强物流配送中心的配送功能,在扩大县域配送的基础上,逐步向县域外拓展市场,重点在苏北、日照、临沂各县区建设连锁超市。着眼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坚持一网多用,开展金融、家电、图书、医药、邮政电信等经营项目,增强网络服务功能,拓展新的经营空间。力争到十二五末,年销售总额突破30亿元。 进一步发挥新联合农资公司的龙头作用,在全县12个乡镇设立配送中心,在社区及较大村庄设立直营店,在其余村居或大型农产品基地设立直供点,达到农资直供全覆盖。搞好“供销直供”品牌系列农资直供工作,降低农民生产成本,杜绝假冒农资流入市场等坑农害农现象。强化农资系列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县乡两级农化服务中心的技术装备、人才配置,围绕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经营方式,延伸服务范围,把优质农资送到田间地头、农民身边。至2013年,全县发展农资直营店100处,农资直供点700处,年农资直供量13万吨。 (二)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在继续完善和提高现有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的基础上,顺应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抓住合村并居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建设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做到新型农村社区建到哪里,供销社的经营服务就跟到哪里。创新服务内容,增加农副产品购销、餐饮、洗浴、理发、废旧物资收购、农机具维修等服务项目,满足农民生产、生活多种需求。配合有关部门及村两委共建公共活动场所、卫生室、幼儿园、警务室、农家书屋等,打造商务、村务、政务一体化服务中心。到十二五末,配合合村并居建设100处高标准、多功能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三)积极参与,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立足莒南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利用供销社人才、网络、设施、市场等条件,强化供销社为农服务功能,建立从基地到市场终端的全新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1、强化农产品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重点围绕花生、蔬菜、果品、茶叶、生猪、肉牛、蛋鸡等优势产业,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在沭河沿岸石莲子、大店、筵宾、道口、岭泉、板泉6个乡镇建设10万亩优质蔬菜基地;在坊前、文疃、涝坡、石莲子等乡镇建设10万亩优质花生基地;在洙边、相沟、涝坡、文疃等乡镇建设6万亩果茶基地;在大店、坊前、十字路等乡镇建设2万亩苗木花卉基地;在相沟、洙边、十字路、石莲子、涝坡等乡镇建设年存栏200万头(只)的畜禽养殖基地。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打造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平台,优化全县农产品种养结构,提升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2、发挥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引领作用。在建设农产品基地的同时,继续大力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在规范已有22处行业协会、87处专业合作社运营的基础上,新建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下联基地,上联市场,在种苗培育、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测土配方、病虫防治、技术咨询、信用合作、品牌创建、质量认证、加工储运、产品销售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对发展好的专业合作社,打破村域、镇域界限,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扩大专业化生产规模。重点围绕花生、蔬菜、水稻、畜禽等骨干产业,发挥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社属企业的作用,形成从基地、专业合作社到加工企业、高端市场的完整产业链条。 3、创新大田作物生产经营服务。以基层供销社为实施主体,按照大田托管“一三五”发展模式(即:在每个乡镇组织协会、专业合作社、农业种植大户成立一处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社,提供全程式托管、菜单式托管、订单式托管三种服务模式、承诺农技、农机、农资、劳务、植保五项服务内容),创新大田作物生产经营服务。?依托开元道口香水稻专业合作社在道口、大店、筵宾3个乡镇开展大田水稻托管服务,全面推广水稻软盘育苗、机械插秧、机械化收割等服务,面积达2万亩以上。?依托新联合农资公司和坊前、石莲子、相沟供销社成立玉米大田托管服务队,购置高杆作物喷药机,搞好以玉米为主的病虫害防治服务,统一机防面积5万亩以上。?以坊前、文疃、相邸供销社为主,联合社会农机服务资源成立小麦、花生农机合作社联合社,购置小麦播种机、联合收割机、花生播种覆膜机、花生收获机等设备,搞好5万亩小麦、6万亩花生的机械化服务,打造大田作物生产经营的完整服务链。 4、畅通鲜活农产品销售渠道。围绕农产品基地,科学规划整合产地批发市场,在蔬菜主产区建设6处、在果茶主产区建设4处、在畜禽主产区建设3处规模大、辐射力强的批发交易市场。依托开元、天添乐超市在县乡建设一批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积极参与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进一步扩大与县内、国内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等零售终端市场的对接合作,把莒南优质农产品推向更大市场。在物流园区建设占地50亩,集预选分级、冷藏冷冻、包装仓储、检验检测、加工配送、冷链运输、电子结算、网上交易为一体的农产品交易中心,提高我县鲜活农产品的流通现代化水平。年农产品交易额达到8亿元。 (四)搭建农村信用合作服务平台。按照市社《合作经济组织信用合作资金互助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提升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解决社员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以县联社成立的农村合作信用担保公司为平台,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方式,实行联合共保、风险共担的机制体制,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层次的服务。在20家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年资金互助额5000万元。 (五)构建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按照省府和县政府的管理办法要求,发挥再生资源产业办公室和管理办公室作用,规划、整合县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在全县12个乡镇设立分公司,规范发展200处城镇社区和村居回收网点。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占地100亩的集废旧汽车、集装箱、废旧金属等再生资源拆解、加工、回收利用于一体的再生资源交易集散中心,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积极与公安、工商、税务、商务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强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取缔无证非法经营,建立起布局合理、运作有序的再生资源经营网络。全县再生资源产业年实现收购废旧钢铁10万吨,销售额5亿元,实现税收3500万元。 三、加快供销社组织体系创新 (一)实现基层供销社全面发展。在坊前、石莲子、道口、筵宾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创新试点的基础上,其余10处基层社分批启动。大店、文疃、洙边、相沟4处基层社为第一批启动单位,涝坡、岭泉、相邸、汀水、十字路、板泉6处基层社为第二批启动单位。近期,大店供销社围绕扩权强镇试点,重点实施“四三二”工程(即在花园、街疃、南苑、镇北建设4处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草莓、水稻、花卉3处农产品基地,在镇驻地建设一处大型超市、一处旅游商品超市),率先步入全省先进基层社行列。结合城镇化建设,对相邸供销社进行重新规划,建设沿街5750平方米的营业设施。对涝坡供销社进行沿街营业设施新建、扩建,改变设施落后的现状。道口供销社新建3000平方米的综合购物中心,提高其综合服务能力。 基层社的启动和发展,以搭建平台、综合发展、构建体系为目标,通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参与新型农村社区服务,开展信用合作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使基层供销社真正成为综合性为农服务组织。围绕人财物管理、产权连结、利益分配等各个方面,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活力。实行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各类优秀人才,特别是农业科技人才、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现代物流、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等实用人才,加入到供销社组织体系中来,支撑基层供销社创新发展。 (二)增强社有企业活力和实力。明确社有企业定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各类新型产业,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膨胀社有企业的规模、效益,打造社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依托新联合农资有限公司与俄罗斯阿康(北京)永盛丰农资公司合作,扩建2万吨的仓储库区,升级改造500平方米的信息结算和农技服务中心,配置信息管理系统(MIS),增置配送运输车辆12台,仓储叉车10台,共同打造辐射苏鲁豫皖四省的大型农资中转储运基地。成为集物流配送、信息化管理、农业科技一体化的化肥中转储备中心。年中转化肥30万吨。 加快天添乐超市公司在北城新区占地60亩的商业综合体的规划建设。加快开元配送中心的升级扩建工作,新征土地30亩,在2万吨大米加工生产线的基础上,重点搞好花生、面粉等优质农产品深加工,扩大冷链物流配送能力,形成功能完备的配送中心。 四、发挥县联社引领作用 强化县联社指导、监督、协调、服务、教育职能,加大管理力度,坚持根植农村、面向市场、创新发展,实施重点突破、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发挥对全系统改革发展的核心引领作用,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加强督导考核,加大奖惩力度,调动和激发全系统的工作积极性,再创佳绩,跨越发展,开创供销社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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