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邹城市委书记张胜明对供销合作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庆云县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莒南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邹城市委书记张胜明 对供销合作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近日,邹城市委书记张胜明到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调研。张胜明对市联社近年来在“两个体系、六大网络”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对供销合作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山区开发建设中发挥的独特价值和作用予以鼓励。他指出,供销合作社近期重点推行的大田作物托管服务,找准了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契合点和突破口,抓到了点子上。当前,要重点抓好两个关键,一是土地种植,指导农民种什么和怎么种的问题;二是产品销售,积极做好农产品产销衔接,产量提高了,质量上去了,再卖个好价钱,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富裕的目标就达到了。张胜明要求供销合作社坚持立足三农,发挥优势,扎实工作,勇于探索,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再立新功。 庆云县政府出台 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近日,庆云县政府就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出台意见(庆政发[2012]24号),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庆云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对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赋予了新定位、新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文件要求不断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庆云县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办)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县供销合作社牵头,乡镇(街道办)积极参与,社区(村)两委组织农民群众具体实施的良好局面。健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监事会机构设置,配齐配强领导职数,严格核定人员,所需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加强财税政策支持。从2012年起,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资金由每年60万元提高到每年100万元,作为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县政府年度支出预算。对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列入国家和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县财政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涉农、财政部门要将供销合作社创办的专业合作社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三是加强用地政策支持。对供销合作社有关项目建设用地和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用地,国土、住建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要在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改造中,根据整体布局,落实选址定位,纳入用地计划,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土地、规划手续等有关费用按最低标准收取。四是优化企业改制环境。对进入改制法律程序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所得资金优先用于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剩余资金归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所有,用于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五是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基层供销社的资产处置、权益转让及重大投融资计划等事项,需报经县供销合作社审批,其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县供销合作社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因城市建设、道路拓宽等需要拆迁或占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和服务设施的,应按原有的规模和性质予以回迁和重建。六是加强基层供销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选派有责任心、懂经营、会管理、热爱供销合作事业、富于创新精神的优秀干部担任供销合作社领导职务,吸引高校毕业生到供销合作社就业。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职工的分层次培训,大力培育造就一支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善于开拓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引领和推动供销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莒南县政府常务会议 专题研究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近日,莒南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县供销合作社工作不断完善提升,走出了一条发展的新路子,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认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迫切需要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实现更新更高更广层次的创新发展。 会议要求,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在更高层次、更新理念上作进一步的调研分析论证,提出加快供销合作社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一要树立新理念。要以现代信息化作为供销合作社发展的主要载体,以现代物流作为主要渠道,以现代企业的管理来充实完善供销合作社体系,以现代基地打造和品牌建设作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基础和支撑。二要发挥新作用。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供销合作社网络,完善供销合作社渠道,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新优势、新作用。三要建立新格局。要通过加工、基地、品牌、标准等,实现供销合作社全方位、多业态的发展格局。四要建立服务的新体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型流通服务、农产品经营、专业合作社等现代服务体系,形成基础性、长期性的发展业态。五要建立服务的新保障。要把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与现代农业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土地、资金、人才、科技等保障作用,实现供销合作事业与现代农业的融合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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