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访问:
今天是:
网站首页 省社概况 省社要闻 公告会讯 省社文件通知 供销信息 省社领导讲话 督查督办通报 主流媒体看供销 基层社改造 图片新闻集萃
机关党的建设 机关廉政建设 社有企业改革 农业生产服务 教育与培训 农村流通服务 合作金融服务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 农民合作社发展 安全生产与统筹
供销信息与简报
 
事业单位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省社机关服务中心
省供销社幼儿园
出资企业
山东供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棉集团(省棉麻公司)
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山东宝福邻购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基建储运公司
山东省供销社农产品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农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京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首页供销信息与简报
山东供销信息2012第26期(总第962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4-09  访问量:

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

就全国供销总社领导同志批示作出重要批示

 

《供销合作总社领导同志批示通知》2012年第32期刊登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杨传堂316在《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农资直供”让利于民》信息上所作的重要批示:山东省社发展标准化、专业化、服务型的“农资直供”,是现代农业发展和土地集约经营的必然趋势,也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种植成本的有效方式。希望省社立足满足农民需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网络优势,不断提高直供份额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农、让利于农,把“直通车”开到田间地头,把质优价廉的放心的农资送到农民群众手中。请发改部、财会部、农资局阅处并给予支持。呈请异康、大明同志并万志同志阅示。

328,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就此作出重要批示:全省供销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传堂同志的批示精神,把“农资直供”的“直通车”开进田间地头,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01246

 

 

 

 

网站信息导航
版权所有: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办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57号 邮编:250013
电话:0531-88596511 传真:053188596619
网址:http://www.cfqhcj.com E-mail:bgswxf511@163.com
鲁ICP备05043458号 技术支持:山东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