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经过近几年的艰苦奋斗,章丘市供销合作社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较强的综合经营服务能力。为充分展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特殊价值,今年以来,该市供销合作社以与乡镇政府共同组建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乡镇分会为切入点,全面加强与乡村两级组织的合作,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的再造和经营服务体系的提升,更好地服务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同时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探索有效途径。现将其与高官寨镇政府的两个联合发文摘要刊发,供各地参阅。 章丘市高官寨镇人民政府 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深化基层供销社改革 完善经营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章发[2011]6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经营服务网络,健全基层组织体制,引领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结合高官寨镇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和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略) 二、目标要求 以现有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为依托,整合镇域内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筹建章丘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高官寨分会,通过健全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搭建为农综合服务、专业合作新平台,全力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的再造和提升,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将供销合作社经营、组织体制改革纳入全镇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统筹规划。 坚持供销合作社主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由市供销合作社主管,高官寨供销合作社主办,广泛组织镇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两委和农民群众共同参与组建,并吸纳农民身份的社员、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村两委负责人参与管理。 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利用市场手段,整合各种资源,采取合作制方式,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的新型经营、组织体制。 四、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 由镇政府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担任名誉会长,供销合作社作为主发起人担任会长,设副会长、理事若干人。为确保规范操作、有序进行、健康发展,依法制定《章丘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高官寨分会章程》,明确体制性质、组织原则、议事规则、组织方式、管理制度,并按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由理事会负责运营管理工作,由监事会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五、明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主要职能 (一)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拟定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规划,指导引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二)推进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建设,上联供销合作社骨干龙头企业,下接农民生产生活,建设服务“三农”终端,介入产业链,开展全方位、系列化综合服务。 (三)与村两委配合,为粮食和经济作物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促农增收,壮大集体经济。 (四)开展信息、技术、资金、信用担保、教育培训等社会化服务,兴办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搭建综合服务平台。 (五)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及时向政府反映农民及合作经济组织的合理诉求,争取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逐步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适应、与农民群众的愿望要求和供销合作社所承担的职能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在繁荣农村经济、服务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作用。 六、组织领导 高官寨镇政府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尽快推进工作开展。具体任务是:由高官寨镇政府负责镇域内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摸底及入会组织协调工作,由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分会的具体筹建工作,各村居及相关单位按照职责要求,积极配合,共同努力。 章丘市高官寨镇人民政府 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作用,促农增收,现提出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如下: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组织形式和服务内容 以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分会为基础,依托镇农办及相关涉农专业技术部门,以村居、专业合作社为基本服务单元,上联市供销合作社大型龙头骨干企业,下接广大农户和生产基地,在镇域范围内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农村生产生活多层次需求开展综合服务:(一)以村居为单位由市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综合服务公司组织开展统一机耕、机播、排灌、植保、收割、运输、土地托管、大田运作等综合服务。(二)以镇农办为主导,以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分会为依托,联合镇涉农专业技术部门,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咨询、指导、人员培训等服务,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和信息的应用,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打造农业技术示范和推广平台。(三)充分发挥市供销合作社鲁农农产品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扩大西瓜、香瓜、芦笋、花生等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培育品牌,扩大外销,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促农增收。(四)依托市供销合作社兴达农资公司,以贸工农一体化为平台,将农资经营与生产服务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兴达农资配送中心庄稼医院的作用,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为重点的技术服务,减少经营环节,大力推广配送中心对农户、田间地头的化肥、农药直供服务,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产出效率。(五)以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分会为依托,组织各类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指导、信用担保、农业保险、收购、加工、运销等专项服务。(六)依托市供销合作社北部日用品配送中心,在镇域内加快形成镇驻地有大型超市、新型社区及大的自然村有直营店、自然村有加盟店的日用品连锁经营体系,为农民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服务原则 (一)农民接受服务实行自愿的原则。要根据农民需要开展服务,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吸引农民,要把好事办好。(二)服务体系的发展因村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要本着典型带动、先易后难的原则,推动此项工作稳步发展,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千篇一律。(三)基本实行有偿服务的原则。服务单位要按照保本微利的要求,合理收取服务费用,不以盈利为目的,同时要保证服务体系健康运行。 三、工作措施 (一)以村居、专业合作社为单位进村入户,调查了解农民群众种、养殖基本情况,广泛征求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多方面、多层次需求并登记造册,以此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依据。 (二)由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分会牵头,以村居、专业合作社为单位,本着农民自愿、量力而行、因村制宜、稳步发展的原则,从农民最需要的服务入手,规划制定服务项目和服务具体内容,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会同村居组织实施。 (三)服务单位根据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确保各项服务收费低于市场价,切实做到服务价格公开,取信于民,最大限度的减轻农民负担。 (四)为充分调动村两委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镇政府与市供销合作社将按年度对组织社会化服务体系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服务单位也将按比例拿出收费盈余对村居和村两委成员进行奖励。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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