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近日,德州市供销社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供销社适应全市新农村建设和“合村建区”发展新形势,抓住机遇,积极做好新型农村社区综合经营服务。通知提出了“三对接”、“三结合”和“三落实”的具体要求,并对服务内容、项目设置以及有关县(市、区)供销社的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意见。通知认识到位,任务和要求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具有借鉴意义。现摘要刊发,供各地参考。
德州市供销社关于搞好农村新型社区综合服务的通知
一、提高认识,把握基本要求和原则
为适应“合村建区”新形势,按照省社要求,今年启动农村新建社区综合服务工作。各县(市、区)社要提高认识,主动适应农业专业化、集约化和农村社区化的发展趋势,建立各种类型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新建社区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占领新阵地,树立供销社新形象。
建设农村新建社区综合服务体系,要遵循“政府引导、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立足于农民的物质生活,以现代经营服务方式为基础,整合带动其他物质、文化项目,为农民提供社区综合服务,打牢供销社在农村的根基。
建前做好“三对接”:对接政府,争取优惠政策,掌握规划,取得参与规划权;对接农民,把握农民需求,拟定设置服务项目;对接运营商,确定运营服务单位。建中做好“三结合”:与推进经营服务体系相结合,根据农民需求,合理设置经营服务内容和项目;与组织体系建设相结合,使其成为基层供销社的一个基本经营单位;与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相结合,使其成为基层社最优良的资产和经营服务的主阵地。建后做到“三落实”:落实经营设施的所有权;落实服务项目的经营权;落实社区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权,供销社要在各项经营服务项目中起主导作用。
二、理清思路,合理设置经营服务项目
根据农民迁居后的新需求,除建设连锁经营的日用品、农资超市外,围绕当地实际,提供土地托管服务,实施农机具集中存放管理及调配使用,建立养殖等生产小区,开展农业生产系列化服务、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及农村养老服务。
1、建设连锁经营的日用品、农资超市及餐饮、洗浴、幼儿园等服务项目。
2、开展土地托管服务。购置农业机械,整合农民的农机具,成立土地托管服务队,为村民提供耕种、灌溉、肥料供应、田间管理、收割、粮食存储等土地托管服务。
3、建设养殖小区,组建养殖专业合作社。利用腾出来的原宅基地,集中养殖鸡、牛、猪、鸭等,生产绿色畜禽产品。
4、建立高效农业生产基地。原宅基地复垦后,参与建设有机蔬菜、中药材、瓜果等标准化农业生产基地及瓜果育苗基地,并搞好系列化服务。
5、成立民俗服务公司。为社区居民提供婚、丧、嫁、娶等相关活动的服务。
6、成立物业管理公司。为社区居民提供卫生、水电维修、安保以及居家养老等物业家政服务。
7、设立再生资源回收部,回收社区内废旧物资。
8、有条件的探索建立农村社区养老院,为农村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三、明确任务,主动参与,稳步推进
各县(市、区)供销社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经验,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工作,主动承担任务;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参与新建社区规划,将供销社的经营服务项目提前列入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各类专业服务组织,积极搞好农村社区的综合服务。平原、齐河、陵县供销社要率先搞好试点,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各方面的支持,加大整合资源力度,趟出路子,创出经验。陵县供销社要认真帮助北宋社区外学内创、搞好规划,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逐步实施。其他县(市、区)供销社要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参与,积极推进。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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