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鱼台县社学习汶上经验,出台了《关于大田作物土地托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现将《意见》刊发,供各地参考。
鱼台县供销社关于 大田作物土地托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为前提,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推动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抓住新农村建设及合村并居契机,着力解决农民土地面积小,种植技术和耕作方式落后,上楼后粮食和大型农机具没地方放等实际困难。 二、坚持的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二是坚持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原则。三是坚持规范化托管,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四是坚持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原则。 三、土地托管的内容及形式 在供销社组织下,由供销社村委共同成立合作组织,广泛吸收农民参加,在坚持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的情况下,以专业合作社的形式将农民的责任田实行连片统一的管理。聘请有关科研单位、农业部门技术人员对施肥、植保、栽培、病虫害防治等各种农业技术进行指导培训,组织销售或订单回收农产品。具体包括:播种、浇灌、施肥、喷药、收割等各种农业生产劳务受托实施;种子、化肥、农药等各种农资产品采取集中从厂家采购供应,从企业直接到农户减少流通环节。 土地托管分“半托管”、“全托管”两种形式。1、“半托管”。针对农户劳动力不足、缺乏种植技术等情况,由服务队为农户提供育苗、机械插秧、农资直供等部分生产环节的服务。2、“全托管”。针对农民外出打工、家中土地无人种,以土地租赁的形式或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实施土地“全托”服务,分别向农民支付租金和分配利润。 四、组织机构和运作模式 1、组织机构。县社成立土地托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土地托管工作,争取县、乡、村的支持,加强技术指导,调配资源及时组织企业到村开展化肥、农药、种子直供,向托管服务队提供信息服务,聘用农业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到合作社进行业务技术指导,举办技术讲座,帮助解决专业合作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工作计划。 基层社成立土地托管合作社,合作社理事长由基层社主任兼任,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副理事长,成员是入社社员代表或供销社职工代表。土地多的、农机械齐全的农户或种植大户优先入社,并择优选为社员代表。合作社的主要职责是:(1)具体组织实施合作社的工作方案(计划);(2)做好入社社员的建档立卡和统计信息工作;(3)监督、看管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事宜;(4)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货源,制定农资购销计划;(5)监督服务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作业;(6)做好农产品的销售及利益分配工作。 2、土地托管运作模式。本着托管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农民(入社社员)与合作社签订“托管协议”,委托给合作社统一管理,合作社按照托管协议内容提供服务。合作社组建专业服务队(10—20人左右,按天支付劳务报酬,随用随组织),服务队员由供销社职工、当地农民以及聘请的技术人员组成。服务队承担日常的田间管理和专业化病虫害防治任务,具体负责播种、浇灌、施肥、打药、农作物收割等各类农业生产劳务活动,并按成本收取一定劳务费用。合作社配备多功能拖拉机、播种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喷雾机、三轮车、水桶等农业机械和生产工具,也可将社员的机械设备入股或租借到专业服务队来,专业服务队所有机械设备、人员服装等都印有统一的供销社社徽标志。 五、做好土地托管试点工作 县社拟在谷亭社、王庙社试点。王庙社试点半托管,主要负责水稻的选种、育苗、机械插秧、农药、化肥直供等田间管理工作。谷亭社试点全托管,或以租赁形式向农民支付土地租金;或以土地入股形式年底统一分红,合作社负责全过程托管。在做好两个试点社的同时,逐步在唐马社、老砦社、王鲁社、清河社推开。 合作社将积极与鱼台群星面粉厂、鱼台美晶米业等大型企业联合,合作社生产的小麦、水稻由其以市场价格收购。农民愿意要面粉有面粉,愿意要大米有大米,愿意要钱有钱。 六、考核与奖励 县社将实行机关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工作法,抽出部分机关人员到每个试点一线工作,及时指导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县社将把土地托管工作作为2011年工作重点,并将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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