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青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功申报注册“青州 银瓜”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金乡县供销社加速推进“农超对接”
●利津县供销社设直采中心搭建“农超对接”平台
●烟台市福山区供销社积极开展大樱桃产销服务
青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功申报注册
“青州银瓜”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09年6月14日,青州市申报的“青州银瓜”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为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一种新兴的知识产权形式,有利于实现相关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规模化、现代化和标准化,有利于建立现代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检查评价体系。青州市供销社组建的青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为进一步促进青州银瓜在原产地域的产业化生产,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当地农民收入,成功注册“青州银瓜”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期限自200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3日。
目前,“青州银瓜”的种植面积已超过1万亩,年产量2.5万吨,且有逐年递增的趋势。而“青州银瓜”地理标志商标的成功注册,将在提高地方“名特优”产品竞争力、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金乡县供销社加速推进“农超对接”
今年5月以来,县供销社利用大蒜特色等农产品资源优势,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加快推进大蒜等特色农产品进入国内大中城市连锁超市等高端市场步伐,取得积极进展。
5月6日-12日,金乡县供销社参加了省供销社与北京物美集团在北京举办的山东优质蔬果推展周,金乡大蒜、蒜薹进入北京物美的40多个大型超市。推展周活动后,县供销社的成功果蔬公司与物美集团签订了常年供货协议,接着,在北京美廉美又扩展了40余个大型超市。6月初,与济南银座进行洽谈,达成合作意向。6月11日-17日,在济南银座举办了“餐桌直通车”活动。土豆直供济南银座超市事宜正在洽谈中。6月12日下午,县供销社承办了2009’中国(金乡)大蒜节大中城市超市负责人座谈会,北京物美集团、南京苏果超市、广东东莞批发市场、山东统一银座总部、山东联拓超市、滕州供销超市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座谈会。座谈会取得积极成果:与第十一届全运会组委会就“成功人”牌金乡大蒜为第十一届全运会指定商品进行签约;与北京、南京、广州等20个大中城市超市负责人达成农超对接合作意向,并和山东统一银座等超市当场签订大蒜直供超市合同。近期,金乡大蒜等特色农产品还将陆续摆上天津、东北地区、新疆等地的大型超市。
利津县供销社设直采中心搭建“农超对接”平台
利津县供销社在组织农民建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同时,在该县的北岭乡蔬菜批发市场设立蔬果直采中心,以此与为胜利油田职工生活服务的鲜活商品销售企业——东营胜大超市实现成功对接。这是在东营市供销社统一组织下建立的第一个“农超对接”直采中心。
直采交易中心占地2000平方米,除交易市场外,正在筹建蔬菜检测检验中心,逐步形成采摘、初加工、包装、收购功能。6月1日试运营以来,每日直采各类优质蔬果10吨左右,高峰日达20吨,超市直采的蔬果价格高出当地市场价格0.1元/斤。实施“立采直达,地头直供,源头管理”,实现了12小时内从田间到货架,既满足了超市需要,也让农民获得了实惠。“农超对接”得到政府认可。利津县政府于6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供销社、农业局、税务局、工商局等县直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就优化“农超对接”软环境,做好市场监管、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等问题进行了专门部署。
烟台市福山区供销社积极开展大樱桃产销服务
大樱桃是烟台市福山区农村经济的支柱性特色产业,也是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但是,年初几场“倒春寒”,严重影响了大樱桃着果率。福山区供销社急果农所急,帮果农所需,聘请专家讲课,帮助果农保花保果,同时加强示范,联合果农在3个乡镇建立了500亩标准化示范园,今年以来先后投资20多万元,建立示范园广告指示牌、架设铁丝网围栏、新上低压电杆和全自动广谱杀虫灯等硬件设施,并免费为果农提供20吨“双宝牌”有机肥。同时制订了大樱桃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示范园的管理水平和产品品质明显好于一般果园,产量和销售单价高于一般果园10%左右,周边果农纷纷前来参观取经。为做好本年度大樱桃销售工作,该社与区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合成立大樱桃市场稽查办公室,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和“黑”配货等不法违规行为;协调交警部门为运输大樱桃车辆办理《大樱桃运输车辆专用通行证》,对混载人和大樱桃的农用三轮车、小面包车,临时实行“只教育不扣车罚款”的宽松政策,大大方便了果农大樱桃运销。目前每天销售大樱桃500吨左右,预计本销售年度可组织销售大樱桃1.6万吨,约占全区总产量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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