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党政重视支持
●邹城市政府出台支持供销社政策文件
●济宁市任城区政府考察团赴邹城市考察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基层社建设
●济宁市供销社专题研究优秀基层社创建工作
●枣庄市山亭区供销社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基层社发展
党政重视支持
邹城市政府出台支持供销社政策文件
近日,邹城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加大对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扶持力度:一是自2009年起,市政府设立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200万元,各镇、街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二是在搞好供销社原有土地整合利用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措施优先保障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和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设施的建设用地;三是要求各职能部门在连锁店注册、登记、证件办理等方面要简化手续,提供便利,有关部门不得干预连锁经营企业统一采购、跨区配送各类商品;四是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安置和历史经济包袱处理工作。
《意见》要求各部门支农下乡项目能够进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应建在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国土、规划、工商、税务、质监、金融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供销社排忧解难。
济宁市任城区政府考察团
赴邹城市考察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近日,济宁市任城区委常委、副区长卯金涛带领区供销社、有关镇分管负责同志,到邹城市考察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卯金涛一行先后考察了张庄镇仙桥、位庄、大烧峪、老林社区服务中心。邹城市政府副市长刘春光在介绍情况时表示, 2009年邹城市将继续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供销社工作重点,完善建设规划,合理选址布局,扎实加以推进。
基层社建设
济宁市社专题研究优秀基层社创建工作
近日,济宁市供销社召开优秀基层社创建专题座谈会,邹城、鱼台、金乡、曲阜等四市(县)社分管副主任,老砦、羊山、陵城、息陬等基层社主任与会。市社在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定创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干出实实在在的成绩,让农民群众和党委政府满意;二是各试点单位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特别要明确项目责任人,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交流调度,市社将组织试点社相互参观交流,树立先进典型;四是要选准项目,量力而行,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尽快发挥项目带动作用。
枣庄市山亭区供销社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基层社发展
一是在总体工作上推行“两个转变”:在工作摆布上由区社抓为主向基层社干为主转变;在经营收入上由靠租金为主向自主经营创利为主转变。二是调整基层社设置,对规模小、难以发展的3个基层社并入大社。三是把人才作为事业发展的关键,吸纳农村优秀经营者到基层社发展的专业合作社担任负责人,为7个基层社配备了监事会主任。四是改变与基层社单纯签订承包合同,只管租金收入的管理模式,对基层社资金支出、项目经营、岗位目标等进行量化,实行全员岗位目标抵押金制度,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兑现奖惩。五是已在8个资产保存较好、经营能力强的基层社新建经营服务设施4100平方米,改造装修门店7000多平方米,并将在另外4个基层社驻地建商贸城;同时,合理选址布局,在全区建设15处社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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