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济宁市委书记孙守刚就白主任去信落实情况作出批示
●德州市委市政府就供销社工作定位并提出明确要求
●胶南市委书记张大勇走访市供销社对供销社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要求
●沂南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意见》
简 讯(2)
济宁市委书记孙守刚
就白主任去信落实情况作出批示
前不久,省社主任白志刚致信济宁市委书记孙守刚,就济宁供销社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孙守刚书记就此作出批示(已发)。市政府督查室立即将孙守刚书记批示连同白志刚主任去信转送并督促市供销社贯彻落实。市供销社根据省、市领导意见和批示精神,研究制定了《“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建设2008年工作方案》,提出重点抓好日用品经营网络、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网络、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四个方面的工作,以确保提前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的目标。
2007年12月24日,市政府督查室向孙守刚书记呈报了附有市供销社《“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建设2008年工作方案》的督查办理结果报告(《济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领导批办事项督查办理结果报告(第7250号)》)。2007年12月29日,孙守刚书记在该督查办理结果报告上再次作出批示:“这个方案很好,望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尤其要注意整合分散在各系统的支农助农项目和资金,科学规划,集中布局,在实效和便民上下功夫,避免政出多门,分散资源,流于形式。”
德州市委市政府就供销社工作定位并提出明确要求
1月15日,德州市召开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会议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明确重点发展八大服务产业,并把八大产业之一的“完善发展农村服务业”工作任务由市供销社承担。在印发的《德州市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中明确市供销社的发展任务和指标是:1、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三农”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为“三农”服务的农村流通体系功能。2、配合相关部门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化进程,引导城镇商业网点向农村延伸。3、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4、大力推进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服务功能。
市委副书记、市长吴翠云在讲话中提出要求:“充分发挥供销社植根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加快‘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建设。”“一个网络”就是要加强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以及重要农产品经营管理,形成覆盖乡村、服务规范的新型流通服务网络;“两个平台”就是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体系建设,形成集科技服务、信息交流、消费购物、文体娱乐、医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形成集培训、信息、融资和法律等各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体系。”
胶南市委书记张大勇走访市供销社
对供销社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要求
1月24日,胶南市委书记张大勇到胶南市供销社走访。张书记先到胶南市供销社所属果品公司困难职工中进行走访慰问,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并详细询问了困难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情况,鼓励他们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战胜困难,创造出新的美好生活。随后,张书记听取了市联社围绕“一个网络、两个平台”构筑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以及搞好春节期间困难职工走访慰问,维护稳定大局的工作汇报。张书记对市供销社系统近几年发扬不怕困难、开拓创新精神,构筑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市供销社系统不屈不挠,迎难而上,为维护全市发展稳定大局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在谈到今后工作时,张书记要求市供销社系统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充分发挥职能,切实抓好“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建设,构筑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要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健全和完善困难职工解困脱贫的长效机制,激发干部职工的创业热情。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解决好目前供销社职工遇到的现实困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在走访中,张书记还特别强调,供销社工作不单纯是一个部门的事,关系到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到全市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解决供销社的困难,促进供销社的发展,需要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关心、支持供销社的工作,为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决定于1月6日召开由市委办、市府办、民政、劳动、总工会、慈善总会等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供销社困难职工的解困救助问题。
沂南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
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省政府日照会议及鲁政发[2007]64号文件精神,沂南县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新时期供销社的定位,就供销社经营服务方式和组织体系创新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在资金、土地、建设、税收、工商注册登记、处理遗留问题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特别是率先明确了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数额。
(一)加大对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自2008年起县政府每年从县财政列支30万元专门设立供销社改革发展基金,扶持供销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该项改革发展基金由财政和供销社制定办法具体管理监督使用。在政府用于发展服务业的专项资金中安排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财政、发改、供销社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扶持供销社发展的资金和项目。金融部门要积极发放供销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所需贷款,实行利率优惠。
(二)妥善解决供销社土地问题。对供销社新增商业服务设施和建设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所需土地,有关部门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优先提供或调剂。建设经营服务设施项目,使用原划拨土地的,要依法办理处置手续;对资不抵债供销社企业,土地出让金县级收益部分,优先用于解决欠缴职工社会保险金等遗留问题。对小城镇建设中拆迁供销社设施的,要拆一补一,不允许平调或无偿占用供销社的资产。
(三)给予建设优惠扶持政策。配送中心建设和乡镇的农家店建设,县级土地收益部分全部投入到具体项目,先征收后投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供销社经营网络新建设施项目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收入部分实行减、缓、免政策。
(四)加大税收、工商等政策扶持。对供销社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我县供销社超市连锁企业在全县范围内设立的直营店,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由总部统一核算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收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简化连锁企业设立分机构的注册手续,由总部向所在地的工商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对供销社领办、创办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免费给予注册、登记。对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自产自销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村专业合作社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或劳务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基层供销社所属的农村便民店由基层供销合作社统一缴纳和办理工商、质检、卫生防疫等收费和手续。除国家另有规定的特殊商品外,有关部门不得干预连锁经营企业统一采购、跨区配送的各类商品。严格规范各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行为,在确保有效监管的提前下,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和不合理收费,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五)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对国家、省、市有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安置优惠政策和做法同样适用于供销社。对供销社企业历史形成的金融贷款和财政担保专项贷款,金融、财政部门要积极予以化解,一时难以化解的,要积极协商,妥善解决,给予照顾。对已清理检查的地方政策性亏损挂账,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明确责任,妥善处理。财政、金融等部门要积极支持供销社集中力量解决拖欠职工待遇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新农村
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意见》
近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在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中,要充分发挥供销社的主渠道作用,并制定了五个方面的扶持政策。
(一)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区政府设立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专项发展资金,用于扶持商品配送中心、村级便民连锁店、乡镇超市以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
扶持标准:
1、村级便民连锁店:改建、新建的每个补贴1000-3000元。
2、乡镇超市:新建每个补贴5-10万元;改建每个补贴3-5万元。
3、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验收合格后每个补贴10万元。
4、区级配送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验收合格补贴20万元。
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扩大授信额度,实行利率优惠,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要积极探索建立信贷中介机构,设立担保基金,解决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免收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费用。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不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建设手续时,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收费项目。
(三)妥善解决供销社土地问题。各级政府要在搞好供销社原有土地整合利用的基础上,积极保障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用地。对用于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存量土地,允许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规定,将国有划拨土地出让,并将出让金地方所得部分全额退还给供销社。对于供销社现有所属土地手续不全的,土地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免费或减费给予补办土地手续,以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税收扶持力度。除上级规定的税收扶持政策外,凡我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新增项目实现税收所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内50%予以奖励。
(五)简化审批检查手续。在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项目建设审批、注册、登记、证件办理等方面,各有关部门要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提供方便。要积极支持农资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对经营规范连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的商品(国家规定的特殊商品除外),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原则上只在企业配送中心进行商品质量、卫生等方面的检查。要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和不合理收费,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经济欠发达的菏泽市,越来越多地县区供销社靠自己的作为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支持。
简 讯(2)
——1月8日,由文登市果业协会出资成立的文登市汇润有机肥有限公司隆重开业。该公司利用当地丰富的貂、貉、狐等特种养殖动物粪便和作物桔杆等资源,采用现代生物发酵技术,开发生产用于绿色果品、蔬菜、西洋参、大宗农作物和花卉种植等的有机肥。项目规划总投资800万元,分两期完成,目前,一期工程已投产,年可产有机肥1万吨。 ——沾化县供销社被评为滨州市“十佳流通单位”。在不久前召开的滨州市流通工作会议上,沾化县供销社被评为“全市十佳流通单位”,并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该县供销社是滨州市供销社系统唯一入选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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