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回良玉副总理对由山东创建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给予充分肯定
●白志刚主任在第二次全省第二批重点启动县级供销社座谈会结束时的讲话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在去年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门来山东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我省供销社创建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被写入中发[2008]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第四部分的第四条。文件写道:“……鼓励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组织,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建立便民利民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公益服务站。”
回良玉副总理对由山东创建的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给予充分肯定
1月7日,回良玉副总理听取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工作汇报(中农办主任陈锡文、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勇,以及财政部、劳动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参加汇报会)。回副总理对由山东创建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给予充分肯定,并确定为供销社的三项任务之一。
回良玉副总理讲话摘要如下:“我要强调三件事,第一点,要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略)。第二点,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的专业合作组织(略)。第三点,要积极发展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在这方面,供销合作社经过探索,取得了有益经验,今后,在有条件的地区,要以便民利民、增强社区服务功能为出发点,围绕开办农村连锁超市农家店,配套建设洗澡堂、理发店、图书室、文化站、远程教育等,潜力巨大。这在城市都了不得。供销合作社就是要既为生产也为生活服务,在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中强大自身、壮大自身。”
白志刚主任在第二次全省第二批
重点启动县级供销社座谈会结束时的讲话
(2008年1月24日)
听了大家的发言很受教育和鼓舞,新到位的市、县社主任,接受新理念和进入角色很快,一些老市、县社主任转变了理念,工作立即出现了新气象,不管是原来基础好还是基础差的单位,都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趋势。大家都在开创一个新的事业,相继步入新的发展轨道。
我们正在开创的是什么样的事业?正在走的是一条什么样的道路?我们所开创的事业,是农民需要、党委政府求之不得、其他人做不到的事业,这是很有价值、大有希望的事业。我们正在走的道路,是一条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的道路,是一条改变供销社这个传统组织命运的道路,也是改变供销社人命运的道路。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基层供销社要成为农民的领路人,成为乡镇党委政府最得力的助手,成为乡镇的第一部门,基层社主任要成为既有经济实力、又有政治地位的佼佼者;县联社及各级联社要成为一个特殊的机构,既是公务员单位、具有社会管理职能,同时又掌控着一个下连农民、外连各路精英的新型经营体系,联社的同志从现有岗位退出之后仍然有价值、有人用、有作为。
还必须十分清醒地了解我们的最终目的和目标。我们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农民,同时也是为了与农民不可分离的供销社自己。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即参与到每一户农民的生产生活中去。评价工作进展的标准也只有一个,即我们参与农民生产生活的广度和深度。伴随着农民生产的发展、生活的改善,供销社会持续发展、永远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有生有灭,但供销社只要深深扎根于“三农”之中,就永远是一株常青大树。
对具体的工作再强调一点,即在起步阶段要看得准、下手狠,一炮打响。象栖霞和河东区那样,严密组织和精心运作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经营;象诸城那样,供销社的第一个社区服务中心成为全县普遍发展的200多处服务中心的一颗明珠;象莱城区那样,使第一个超市轰动四方;象沂水搞第一个信用合作社那样,搞成全国的典型。总之,要让农民和党委政府感到,只有供销社才能做成这样。
关于上半年的工作,省社从“条块”两个方面同时推进。抓好第二批启动的30个县级供销社,使之起到“促上带下”的作用,促上,就是促进第一批已启动的单位,带下,就是带动未列入前两批启动的单位,现在看这个作用已经显现出来,一些未列入启动名单的县大有超越的趋势。下一次会议安排在今年“五·一”前,第一批启动的县(市区)和未列入前两批的部分县(市区)都参加,主要请思路最好、进展最快、效果最好的新启动单位讲一讲,会议可多分几片开。作为“条”的工作,要抓住重点任务、突破重点环节、解决关键问题。在去年12月29日讲话作出整体安排的基础上,省社将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六、七个专项指导意见或工作方案,除已经印发的基层社改革发展意见之外,还有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合作经济服务体系(也可以说是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供销社出资的公司建设、农村金融创新以及资产运营管理等。总之,要条块结合,高力度、高密度地切磋、交流和推动。
这是节前的最后一个会议,代表省社祝大家春节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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