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莱芜市2017年度工作总结暨2018年度动员推进大会上,市委市政府授予市供销社“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以来,莱芜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莱芜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内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无小事”、“人命关天”的观念,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年组织各种安全检查14次,出动人员58人次,及时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36个,组织各种培训演练4次,培训直属企业员工,消防人员,安保人员及市场经营业户达到500余人。组织开展6次消防安全培训,受益业户达到300余人。累计突入30余万元,用于防火购置器材、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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