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供销社 强化四项措施 让老供销焕发新活力 莱芜市供销社大力提升基层供销社发展质量,通过改革增强基层供销社自身实力,提高为农服务能力,打牢基层基础,让老供销重新焕发新活力。 一是强化为农服务意识。努力提升为农服务功能,在服务“三农”上出效绩。以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为目的,灵活运用以强带弱、能人带动、托管推动、项目拉动等办社机制手段,把发展一个合作社、参与一个环节的规模化服务等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快恢复经营服务能力。 二是强化开放办社意识。上项目、求发展,利用好镇村设施改造、农发项目、省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等政策,积极推进基层社老旧设施改造,不断提高基层社整体为农服务功能。 三是创办农民合作社。充分发挥基层社的带动作用,以创建各级示范社为抓手,以社员股金到位、民主程序到位、二次返利到位“三到位”为基本要求,切实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质增效、规范运作上,增强社员的获得感和归属感,提高所领办合作社的引领带动能力。 四是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新时期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规律的研究把握,制定有吸引力的激励措施,有重点地引进事业发展急需的经营管理、合作社建设、市场营销、资本运作、互联网等方面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