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供销社 稳妥推进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工作 山东新泰市供销社与金融部门紧密协作,通过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推进思路,从转变观念入手,严格申报程序,建立规章制度,严控运行风险,积极稳妥推进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工作。 一是借鉴经验,严控风险。制定了“五看、十不借”的借款原则,即:看用途、看人品、看能力、看经营、看社会关系。不诚信的不借;不勤快的不借;不孝顺的不借;不和睦的不借;不文明的不借;不守法的不借;不节俭的不借;不活泛的不借。“五看十不借”得到了参与社员的广泛认可和肯定。 二是建章立制,制度先行。新泰市金融办统一制定了《现场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8项监管制度,并汇编成册。完善监管措施,新泰市供销社和金融办每月一次组织人员对试点社进行现场检查和业务指导,检查工作业务台账,审查每月的财务报表,对合作社互助资金使用、盈余结转等进行验证分析和动态监测,把握资金六项,确保规范、健康运行。 三是专用托管,平台监管。为了确保试点社信用互助业务的规范运行,经新泰市金融办牵头,试点社与农商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农商银行开设了专用托管账户,所有的资金进出都经过农商银行,确保对资金流向的监管,农商银行也专门安排业务人员担任试点社的辅导员,定期对资金互助业务进行专门的指导和帮助。 四是专项监督,责任到人。出台金融互助管理文件,在新泰市供销社和试点社所属的单位,设置专项监督员,新泰市供销社明确一名监事会副主任负责对试点社开展日常金融互助业务的专项监督,每个试点社所属的直属公司也明确一名监事具体负责日常金融互助业务的专项监督,明确专项监督员的职责,实施责任到人,严格责任追究制,确保金融互助在允许的范围内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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