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标准同行 莒南县率先开启村社共建标准模式 2015年7月莒南县“村社共建”工作被确立为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2016年2月又被确立为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为做好“标准样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莒南县成立了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供销社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全员参与,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 一是梳理村社共建工作过程文件,废旧立新。围绕村社共建工作为核心梳理现有服务规范、管理办法、岗位要求等文件,对照日常实际工作发现问题,查找不足,认真甄别工作过程中缺少的服务环节和管理规定,查找标准化工作盲区,制定相应的标准加以规范。通过“废旧立新”,共废除不适用的标准11项,修订标准7项,新制定《村社共建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村社共建服务基本要求》、《“兼合式”党组织建设规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共建服务规范》等内部标准67项。 二是按照GB/T24421系列国家标准要求,搭建村社共建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参照GB/T24421有关要求,结合村社共建工作实际特点和运行模式,搭建起体现自身服务特色和工作特点的标准体系。标准体系涵盖“服务通用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三大子体系,涉及术语、符号、环境卫生、能源管理、安全应急、职业健康、信息化、财务资产、人力资源、服务规范、服务流程等20个工作环节,收集、引用国家标准70项、行业标准5项、地方标准12项,梳理、制修订村社共建标准74项,基本做到村社共建工作的全面覆盖。 三是广泛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营造学标准、用标准浓厚氛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将目前取得的成效,形成信息推送各级主流媒体、各部门信息网站,扩大村社共建标准化试点影响力;开展村社共建服务标准化知识竞赛,采取激励措施推动全县上下关注标准化、参与标准化;营造标准化氛围,在共建项目示范点及沿途设立村社共建标准化标语、宣传栏、展板,通过理论宣传和现场示范相结合,增强宣传有效性和针对性,形成人人知晓标准、人人使用标准的社会氛围。 自开展服务标准化以来,莒南县将标准化理念和实际工作相结合,运用标准化方法再造工作流程,规范服务内容,提质增效,村社共建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党建带社建,健全合作经济组织党组织,创建“兼合式”党组织68个,吸纳1266名党员加入;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全县66个村年经营性收入增加3万元以上,25个村增加5万元以上,12个村增加10万元以上,累计带动农民增收1.2亿元;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398家、家庭农场28个、农业专业服务队24个,供销社托管服务的土地面积达31.7万亩,化肥、农药使用量下降20%,粮食作物亩均增效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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