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南市供销社全面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鲁发〔2015〕16号、济发[2016]10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机制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创新,健全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努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2016年完成销售收入 154.3亿元,同比增长11.27%;利税1.79亿元,同比增长12.4%;完成利润3840万元,同比增长16%。完成招商引资1.1亿元,项目建设投资6826万元,改造扩建经营服务设施4.11万平方米。 一是认真贯彻鲁发[2015]16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基层配套措施落实到位。2016年初,济南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16]10号),市供销社召开了全市供销社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总社理事会六届二次会议、全省供销社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10号文件精神。为推动县(市)区尽快出台贯彻落实鲁发[2015]16号和济发10号文件的具体实施意见,组织县(市)区供销社主任进行考察学习,形成专题学习报告。组织县(市)区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向县(市)区党委、政府及时呈报代拟稿。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及时沟通协调。去年9月末,设立供销合作社的六个县(市)区,全部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供销社发展活力。按照合作制原则,坚持民主办社、开放办社,统筹运营县域资源,发挥基层社联系农民的优势,广泛吸纳农民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密切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逐步形成了以联合社为核心,基层供销社为基础,社有企业为龙头,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等为农服务载体的合作组织体系。年内,领办、引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81家,累计达到986家;组建乡镇级区域联合社15家,累计达到60家;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3家,累计达到98家。 三是推进服务规模化,发展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会同市农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为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济供字[2016]8号)。全市集土地托管、农机服务、农资直供、烘干仓储、信用互助、农民培训等多个板块为一体的为农综合服务中心达到15处。积极开展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和合作社普通社员等各类培训,完成农民培训40370人次,提供信息服务4万余次,完成土地托管服务面积102万亩。积极探索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按照“典型示范、规范运营、稳步推进”的要求,在章丘供销社开展了合作金融互助服务试点,与中行章丘支行合作成立了便民取款业务服务点。7月取得金融办颁发的许可证后,代办存款余额达到230万元。 四是加快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农村商品流通新模式。创新现代流通模式,加快改造提升传统经营网络,增加经营服务项目,努力搞好信息、金融、家政等与农民利益相关的服务项目。日用品、农资经营服务网点达到3921个,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行政村85%以上。推动实体零售业转型升级,积极构筑网上供销社,健全和完善现代经营网络,拓展农村电子商务规模。以农资、日用品、农产品等传统经营业务为主,大力培育和发展电子商务,推动与总社、省社供销e家对接,形成农资、日用品、农产品“三网”融合,促进供销社系统和社属企业“联网触电”、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线上线下一体运行的新格局、互联网商业新模式。 五是开展“党建带社建”,提升“村社共建”水平。继续推进“支部1+3”、“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活动,通过“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抓好三个共建:一是服务共建,与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相结合,加快日用品、农资、农产品“三网”融合对接,完善各类便民服务项目。二是发展项目共建,依托基层供销社领办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合社,整合资源,培育龙头企业,继续加大项目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干部队伍共建,支持村“两委”和基层社干部交叉任职,全面提高基层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截止目前,共建村达到760个,为村集体增收729.9万元。 六是发挥供销社特点优势,积极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根据省社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制定《济南市供销社全面参与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精准脱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目标分解,按照每个农民合作社承担1户、每个“村社共建”村承担1户、每处为农服务中心安置1名有劳动就业能力的贫困农民(带动一户脱贫)就业进行落实。到年末,先后落实省、市财政资金138万元用于产业扶贫,组织完成552户、1241人脱贫。市供销社机关通过 “第一书记”帮助济阳县曲堤镇156人实现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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