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农工办、市委改革办、市供销社组成4个检查组,对《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德发〔2016〕4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以加快推进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 8月17-19日,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重点对党委政府重视情况,资金、项目、土地支持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情况,综合改革成效等5个方面20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通过督查落实,11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截止8月16日,所有县市区全部出台了落实德发4号文件的具体实施意见;5个县级供销社机关实现了参公管理,8个县市区供销社建立健全了监事会机构;6个县党委政府将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列入县市区今年1号文件或政府2016年农村工作要点;8个县市区设立了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并列入预算,其中陵城300万元,禹城、平原、宁津设立专项资金200万元,乐陵、临邑、庆云100万元,齐河80万元;部分县将行政管理部门剥离出来的有关社会化服务职能交由供销社承担,如禹城、齐河、平原、武城县将土地深松作业任务优先交由供销社领办的合作社承担,不少县政府表示将高毒农药的储备和统一经营交由供销社负责;不少县的职能部门在规划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投放等方面向供销社倾斜;所有县市区党委、政府发文或部门与供销社联合发文,加快推进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打造“三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所有县市区党委或组织部门发文推进“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平原、陵城、乐陵、庆云、宁津等县市区把供销社作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重要力量,免费提供办公场所,支持其搭建电子商务平台;禹城、乐陵、德城、陵城、宁津等县市区出台优惠政策,解决供销社系统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各检查组就县市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就下一步如何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出了意见建议。 实地检查结束后,四个检查组分别形成检查报告,市委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督查报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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