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文件精神,7月18日,平原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平发〔2016〕10号),就进一步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意见》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抓住平原县实施协同发展战略的重大机遇,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坚持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突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平原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意见》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任务。一是健全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按照基层基础坚实、服务功能完备、管理运行规范的要求,着力加强全县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筑牢为农服务的根基。二是建立健全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优势,加快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三是加快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围绕加快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主渠道作用,加快构建农产品、农资、日用品“三网”融合、上下贯通、物畅其流的供销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四是着力构建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联合合作为手段,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机制,激发社有企业发展活力,提升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五是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紧紧抓住被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重大机遇,着力打造供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六是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按照社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深化体制改革,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供销合作社系统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机构,选拔素质高、能力强、年轻有为的干部充实到县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要按照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核编编制,通过选调、招考方式,尽快充实配齐新生力量,解决机关人员结构老化问题。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按照职能分工,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形成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合力。对已出台的扶持政策,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允许供销合作社企业注册使用带有“供销”字样的企业名称。三是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抓紧落实处理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基层社和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四是加强供销合作社职工队伍建设。要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和“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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