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访问:
今天是:
网站首页 省社概况 省社要闻 公告会讯 省社文件通知 供销信息 省社领导讲话 督查督办通报 主流媒体看供销 基层社改造 图片新闻集萃
机关党的建设 机关廉政建设 社有企业改革 农业生产服务 教育与培训 农村流通服务 合作金融服务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 农民合作社发展 安全生产与统筹
市县动态
 
事业单位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省社机关服务中心
省供销社幼儿园
出资企业
山东供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棉集团(省棉麻公司)
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山东宝福邻购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基建储运公司
山东省供销社农产品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农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京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首页市县动态
滨州市政府加快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14  访问量:

    近日,滨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滨政办字〔201665号),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推进措施,为加快推进全市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指明了方向。2016年全市新建、改造为农服务中心40处,20172018年每年新建约20处,2019年实现全市涉农乡镇全覆盖。

文件明确了为农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为农服务中心应具备测土配方和智能配肥、农机作业、农资供应、烘干仓储(或农产品加工)、统防统治、农民培训、综合服夯窗口等七项基本服务功能。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突出主营业务,合理配置资源,调整或增加适合当地“三农”需要的服务功能,做好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发展粮食收储型、农产品加工型、市场服务型、社区服务型等类型为农服务中心。根据建设规模和功能完备情况,给予财政资金奖补支持的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如下:    1.示范型为农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 0亩以上,服务半径3公里,辐射面积3-5万亩,形成“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建成当年具备5-7项基本服务功能,建成两年内7项基本服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2.标准型为农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5亩以上,服务半径3公里,辐射面积3万亩以上,形成“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建成当年至少具备7项基本服务功能中的4项,建成两年内具备7项基本服务功能。

文件强调了四项强化推进措施:一是明确投资方式。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化运作原则,鼓励农民合作社、涉农主体参与建设,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可以土地折价入股,供销社所占股份不低于20%。对达到示范型为农服务中心、标准型为农服务中心标准的,由市、县(区)财政给予资金奖补,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供销社另行制定。财政奖补资金,可作为基层供销社(经注册)股份,也可作为县(区)供销社股份,以县(区)供销社资产经菅管理公司或供销社有控制力的农资公司、农业服务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进行投资建设。二是明确职责定位。为农服务中心以服务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为基本定位,行政服务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涉农部门配合。县(区)供销社及社会资本投入的经营性项目,由供销社及相关投资主体负责管理运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给予支持。三是明确服务格局。坚持“大农业”服务理念,在7项基本服务功能基础上,大力推动各级经济管理职能部门向农村延伸服务功能,积极发展面向“三农”的基层服务组织,参与构建专业化、系列化、网络化、社会化的为农服务体系,形成共同做好服务“三农”的工作格局。四是创新服务模式。支持供销社围绕耕、种、管、收、加、贮、销等农业生产环节,大力推广“保姆式”、“菜单式”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托管服务向经济作物种植业、特色养殖业覆盖。引进供销、邮政、金融、电信等服务机构设立便民服务网点,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经营服务模式。鼓励向农村社区、村居延伸服务,支持供销社与村“两委”联合开展“村社共建”,引入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餐饮娱乐、物流配送、物业管理等农村便民服务。

文件就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提出三项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将其作为当前推进我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点,统筹协调抓好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动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提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及相关配套设施、行政服务等项目建设;供销社负责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及指导与协调,向上级业务部门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等工作;农业部门负责落实涉农服务进驻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持倾斜供销社等有关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建设用地政策、办理用地手续等工作;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两证一书”建设规划手续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办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招投标等相关手续;财政部门负责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扶持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落实到位;农业开发部门负责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农机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为农服务中心的农机装备补贴政策,协调服务主体与为农服务中心对接;其他有失部门按职能给予相应支持。三、强化督导检查。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重点,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市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区)工作进度情况的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把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列入督查内容,对工作进度快的县(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建设质量差、工作进度慢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

 

网站信息导航
版权所有: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办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57号 邮编:250013
电话:0531-88596511 传真:053188596619
网址:http://www.cfqhcj.com E-mail:bgswxf511@163.com
鲁ICP备05043458号 技术支持:山东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