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水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县供销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实施方案(泗政办字〔2016〕32号)。方案指出,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是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的重要平台,也是促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要紧紧围绕为农服务这一主线,坚持“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公益为重、服务为本”的原则,以大田土地托管为主要内容,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把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有机结合,既要构建科学的盈利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又要体现公益性特点,把为农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成为落实国家支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载体和综合平台,解决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力争每年建设2至3处“规模适度、半径适宜、功能完备”的“为农服务中心”,到“十三五”末全县建成15处。 方案明确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服务功能及组建和运营管理方式。每个“为农服务中心”一般占地不少于15亩,总投资原则上不少于400万元,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为农服务中心”建成后应具备以下服务功能:1、智能配肥。配备测土配方设备和智能配肥机,为辐射区域开展测土服务和智能配肥服务,节约化肥使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使用效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2、农机服务。购置大型先进农业机械,整合社会农机,形成规模化服务能力,开展统一耕种、统一收获等服务。同时开展农机展示、销售、存放、维修等业务。3、庄稼医院。发挥供销社农资经营优势,开展联合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施业务,把质优价廉的农资送到农民身边。4、烘干仓储(或冷藏加工)。配置粮食烘干设施,开展小麦、玉米等烘干服务,实现增产提质增效;发挥供销社农产品经营优势,配置农产品加工冷藏设施,搞好产销对接,拉伸服务链条。5、统防统治。购置自走式喷药机械和飞防设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积极参与区域性小麦“一喷三防”、玉米“一防双减”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农民培训。面向农民合作社社员、种粮大户、农机手等开展新型农民合作知识和生产经营专业技术培训,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步伐,提高为农服务队伍的服务技能,打造职业农民队伍。7、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服务平台,联合农口部门、镇(街道)和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开展科普宣传、产品购销、土地流转、合作金融、社会保障、文体娱乐等“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为农服务中心”由县联社统一组织,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本着新建、改扩建相结合、新建为主的原则,有关公司、合作社及村委会共同参与建设。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可与镇(街道)农民合作社共同成立分公司,并作为二级法人实体性建设运营“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服务中心”由所在地的合作社负责人或供销社有关公司负责整体管理和运营。中心设主任 1 名,下设农机、农资、农技、生产、加工、销售等专业服务队,各设负责人 1 名。针对服务内容和要求,组建专业服务合作社和镇级联合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坚持“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及“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的原则,积极争取镇村以及相关部门的广泛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方案还明确了若干支持政策,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社、农业、农机、国土、财政、金融、农开办及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泗水县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管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及推进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并随时将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报;强化政策支持。县财政积极整合相关资金,对每个新建“为农服务中心”给予适当奖补,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对统防统治、测土配肥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为农服务中心”实施。对“为农服务中心”实行土地托管服务的片区,优先安排土地综合整治、水利设施配套、高产模式推广等工程项目,“为农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的简易农田水利、晾晒、烘干、仓储及有关设施,给予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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