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岱岳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岱岳区扶贫开发工作重要任务目标分解及分工方案>的通知》(泰岱办发[2016]10号),对全区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目标分解。文件指出: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主动承担扶贫责任,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方式,把更多农村贫困户纳入产业化经营链条,使每个有劳动力并适宜在当地发展的农村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合作组织。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30人以上或带动农村贫困户10户以上的各类经营主体,在用地、财税、信贷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允许以财政扶贫资金作为贫困户个人股金入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引导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持股分红,负盈不负亏。支持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推行“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在为农服务中心安排贫困人口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