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5〕16号)下发后,泰安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动各项政策落地实施,围绕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意见。今年1月15日,泰安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发〔2016〕4号),截止5月31日,全市6个县(市、区)已经全部出台了具体的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实现了县级党委政府发文全覆盖。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助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今年市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供销社工作,市委1号文件明确指出:“扎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突出为农服务主题,打造电子商务信息化服务平台、农村合作金融规范化服务平台和“三农”综合一体化服务平台”。市委副书记李希信多次听取供销社工作汇报,对供销社综合改革予以充分肯定,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周桂萍对供销社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全面抓好综合改革,切实做好为农服务工作”。东平县委书记赵德建、县长王骞带领县五大班子领导,对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进行开了系统调研。中发11号、鲁发16号和泰发4号文件出台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时学习传达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营造了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力度也不断加大。 二、落实各级督导、视察要求,加快推进县(市、区)文件出台步伐。借助省委专项督查组来泰安专项督导的时机,加大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协调力度,对于已经出台文件的,推进政策落地速度,尚未出台文件的,加快文件出台进度。同时,确保出台政策文件的含金量和操作性。抓住泰安市政协视察组视察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机遇,全面宣传供销社综合改革成效,听取市政府委员对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县(市、区)党委政府加大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为供销社综合改革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泰安市社监事会按照年初制定的综合改革工作台账,对县(市、区)党委政府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文件出台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对综合改革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督促。 三、围绕实际做好结合文章,出台政策含金量高。各县(市、区)供销社在代拟《实施意见》的过程中,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请示,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出台的文件在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有突破性的政策措施。泰山区提出“支持供销社注册、包装、推介自主农产品品牌”。岱岳区要求供销社“实施精准扶贫帮困和承办政策性为农服务工程”,支持供销社组建电子商务公司,建设涉农电商平台,创建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新泰市在购买服务支持方面,明确适合供销社承担的社会化服务职能,交由供销社综合平台承担;支持社有企业实施放心农资工程,承担农药追溯体系、小麦一喷三防、玉米一防双减、土地深耕深松等服务项目。肥城市要求供销社服务工作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第一书记”、“结亲连心”和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加快基层组织网络和经营服务向社区村居、田间地头延伸覆盖。宁阳县提出加快以供销社骨干企业为载体的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县、乡、村农资经营网络,建立健全农资质量自控机制、质量追溯机制和质量保险理赔机制,推动农资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技术服务、农业信息服务高度融合。东平县支持供销社对现有农(湖)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依托供销社建设一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湖)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特色示范园区,引领和带动全县农业渔业生产转型升级。参与移民避险解困工程,率先实施供销服务中心进社区。发展家政、幸福院建设、乡村生态该旅游等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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